短文网整理的《局外人》读后感(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局外人》读后感 篇1
《局外人》是法国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加缪26岁完成的作品。是法国荒诞哲学的代表作。最开始吸引人的是书在介绍的时候就是“如果你在人群中感到格格不入,一定要读《局外人》”这本书。一开始就引起了读者的好奇心。但是有从一个荒诞的故事入手,但是当你完整的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却发现本书完整的意义通过一个荒诞的故事,告诉人们自由,正义和死亡等有关人类存在的基本问题。发出了充满和谐又有道德分寸的声音。
《局外人》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从默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默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默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
《局外人》这本书通过塑造莫尔索这个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局外人”形象,充分揭示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性及人与社会的对立状况。莫索尔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谬,不近人情,实则正是他用来抗击这个荒谬世界的武器。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那么一刻特殊时刻,感觉自己对待一些事物的时候,感觉自己与这个社会完全脱节,好像一个局外人一样,但是又在这个剧中。做一些被人认为离经叛道的事情。也许这样才能体现自己身在局中的意义。但是这也许是平凡的人没能自身强大的原因。当你强大到可以掌控全局的时候,才能使得自己身在局中吧!
《局外人》读后感 篇2
说实话,没怎么看懂这本书,不知从哪总结此书,我特意百度一番写下本文。我同样在反省自己,为什么自己写不出来东西?哪怕一篇观后感。
回归正题,《局外人》只是简单的讲述了主人公默尔索无意杀人案的始末。描述了一个不遵循正常人情世故的、对周围世界钝化、身处局外的故事,反衬出世界太多的“理所当然”,主人公是一个不按照约定俗成惯例生活的人,且因没在母亲葬礼上哭泣而遭受谴责,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怪物,是杀人犯,最后处决而死。
作者非常擅长通过细节来描述整个案件。开头这样写道:“今天,妈妈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简短的几个字凸显了作者的冷漠,因为一般人对于母亲的死,心情怎么会那么平静又冷漠呢?没有痛苦,不知道去世时间,仿佛母亲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之后他参加葬礼,没有流泪,第二天正常上班,马上就去约会、看滑稽电影、游泳、做爱……当他女朋友玛丽问他爱不爱她?想不想和她结婚的时候,他的'回答又出其不意。“我怎么都行,如果你想这样,我可以这么做。”为何他会这样?追起溯源,他认为别人在乎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他是一个坚定的虚无主义者。在我们看来,他的态度太悲观了,很难被世人理解。其实不然,这正是他的宝贵之处:忠于自己的内心和感受,而有些人为了避免承受很多压力,学会了说谎,因为说谎会让一切变得简单,易于接受。有些人看似两手空空,却拥有世上最珍贵的东西。
默尔索的审判部分也让人印象深刻。审判之前,默尔索看见记者和律师,检察官和法官打成一片,犹如一场欢闹的聚会,而自己反而像一个观众。自己明明是事件的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却没人聆听过自己的声音,听取自己内心的想法,全程都是司法人员指责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这一行为,审判的不是罪行,而是道德。命运完全交由了其他人,自己像一位局外人。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迫害。
默尔索是特立独行的,他愿意为他所犯的错误赎罪,也知道即使世界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别人也不能评判他的灵魂。
你会为了生存而失去真实的自己吗?还是为了活出自己而成为怪咖?
生存还是毁灭,是个问题。
《局外人》读后感 篇3
《局外人》,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缪的代表作,作者在后记里用一句话概括了它,“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不在他母亲葬礼上哭泣的人,都有可能被处以死刑。”
看似荒诞的一句话,背后隐藏是主人公默尔索不肯遵循人类社会的既定规则,继而被人类社会所摒弃的真相。作者说默尔索是一个真实的人,他拒绝撒谎,“撒谎不仅仅是说谎话,事实上,尤其是当你说的不仅是真相的时候,你就在撒谎”。是的,默尔索是真实的',他与母亲的感情淡薄,他母亲的死,他没有感受到哀伤,所以他没有装哭泣,但这被标上了冷漠无情的标签。他对人类的许多追求都感觉索然无味,“我们从来不能改变生活,无论如何,生活都是一样的,我在这儿的生活也不会令我不高兴”。这看上去挺消极的,但他感受得到当下真实的美好,他不信下一世,不信上帝,他信真实存在的当下的每一刻。
一个人真的可以的游离于这个社会吗?如果一个人可以,那两个人,三个人,成千上万的人呢?人类,能在地球走到目前的这个地位,依靠的不就是那些明着的暗着的规则吗?从种族角度而言,摒弃不遵守规则的人,并没有什么问题,对于种族而言,你不可以不一样,因为种族不需要你的不一样。
但对于个体呢?前世是什么?未来是什么?种族是什么?这些看不着抓不到的虚无,不如当下真实的每一刻。所以,对于个体,你当然可以不一样,你的感受,只属于你。
如果个体和种族互不干扰,那么也可以相安无事。但如果个人和种族产生冲突,比如默尔索,当他因杀人被押上法庭,当报道开始 铺天盖地而来,那么他的个人的自由对于整个种族而言不值一提,毫无疑问,是要被牺牲的一个。
“加缪说过,诞生在一个荒谬的世界上的人唯一真正的职责是活下去,是意识到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反抗、自己的自由。他说过,如果人类困境的唯一出路在于死亡,那我们就是走在错误的道路上。正确的路是通向生命、通向阳光的那一条。”
很多时候,你可以不一样,但有些时候,你不可以不一样!
《局外人》读后感 篇4
“面对这充满预兆和星星的夜,我第一次敞开心扉,欣然接受世界温柔的冷漠。我感到我与这份冷漠如此相似,亲如手足。我觉得我过去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幸福的,将来也将如是……”
这是加缪的小说《局外人》结尾部分,文中的主人公是即将走向刑场的人,我们一般都会认为生命的.终结便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而在这篇小说里,对默尔索来说却是最好的结局。因为,他是局外人。自始至终都是。
在这篇小说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庭审现场,作为被告的他在庭审现场却好像是个外人,而检察官竟然以他“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流泪”作为重要依据而判处他死刑,却对枪杀阿拉伯人的缘由不去追究。荒谬至极。
加缪被视作是无神论“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存在主义的中心思想是认知自我的存在,而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存活过程中的孤独、黑暗、绝望和被抛弃。便是整个生命中的大本真,一切条条框框的规则都是无意义不重要的。
默尔索对一切都持无所谓的态度,命运会怎么走向他似乎也毫不在乎,仿佛这个世界和他毫无联系……他是别人眼中的冷血动物,但他却只为自己而活,即便到最后,他也“只盼望行刑那一天能聚集许多观众,用充满厌恶和憎恨的喊叫声送我一程”。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他的确一无所有,而且很快连生命都要失去。但他的一切都由自己掌握,他从未违心做过一件事,他在这个世界上真实地存在过,这才是最重要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几个人是默尔索那样的?我们随波逐流,被身边的人左右着自己的思想行为,渴望在每个人心目中树立一个“完美形象”,好像才不枉度过此生,却往往忽略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局外人》这部小说虽然看起来有点荒诞,但这却给我们每个人提了个醒:不管我们今后的人生之路还有多长,都应该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有没有背离过内心。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也可以选择做个隐形的局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