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方案 篇1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方案 篇2
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淮城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镇组织17个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小组,各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镇安全生产进行巡回检查。各村居、企业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巡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居(辖区),各行业(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型生产企业、旅馆、桑拿浴室、咖啡馆、歌舞厅、饭店、学校、医院、市场、养老院、集体宿舍等)以及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重点企业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要按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治表》四大项内容。即:责任制、组织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等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详见附表2)
2、督促企业做好新一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工作和辖区内租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3、各行业可根据行业要求增加自查项目。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25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村居、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时要对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和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各单位写好书面总结,逐项填写好《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治表》,对自查出的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自查隐患整改通知书》于1月20日前报镇安监站。同时各单位要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表(于1月25日前报镇安监站),主要领导要带队值班,保证电话24小时开通,对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各巡查组对所查企业(单位)要逐户过堂不走过场,不放过每一个隐患,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隐患要当场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时间落实到期,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巡查组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还要做好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工作,责任状一式两份(报镇安监站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印章,由巡查组连同安全检查资料于1月25日前报镇安监站。
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方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20xx春节期间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20xx年春节期间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活动现场的秩序,促进春节期间文体活动的成功举办。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港市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原因造成的20xx春节期间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1、因人群过分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伤亡事故。
2、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5、维护社会稳定方面。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2.强化领导。坚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的原则,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和危害性以及动用的应急资源,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及时启动本预案。
3.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注重科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处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5.联动处置。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之间、村组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快速有效处置。
二、风险与资源分析
(一)风险分析:春节文体活动、燃放烟花、户外活动等很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如火灾、坍塌、踩踏、触电、群体械斗、机械伤害事故等等,给受害者本人和家庭造成重大损害,给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干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资源分析:应急处置中防爆设备、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紧急抢险车辆、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等,均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0xx春节期间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对春节期间发生的活动事故,镇政府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蒙公镇春节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春节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镇级各部门、村委在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快速、高效处置大型文体活动事故。
1.镇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单位:镇文化广播电视站、蒙公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社保中心、国土规建企业环保安监站、计生所、工商所、林业站、武装部。除成员单位外,发生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大规模聚集性事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入指挥部参与处置工作。
2.镇指挥部职责
⑴统一指挥、协调春节期间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⑵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事态的严重程度,指挥协调镇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委,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赶赴事发地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⑶及时派出领导小组,赴事发地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⑷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⑸全面掌握社会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⑹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⑴镇综治办:负责指挥事发地组织抢险救灾行动,对事发现场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秩序维护,牵头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
⑵镇党政办:负责社情信息的收集掌握,确保事发地社会稳定,会同相关部门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往事发地,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工作。
⑶镇民政办:负责指导或直接参与事故死亡人员处理,伤者和伤亡家属安抚、救济工作。
⑷镇财政所:负责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⑸镇当天值班人员:直接参与对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⑹镇文化站:负责向镇指挥部提供春节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对事故发生原因开展调查。
⑺镇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医疗队赴事发地提供医疗救治。
(8)蒙公派出所:负责对现场的稳控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对辖区内进行不定时的巡逻管控。
(二)综合协调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值班电话0775-4652091,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罗欧同志担任。办公室职责为:
1.贯彻执行镇指挥部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2.组织拟定和完善本预案,并负责本预案的管理。
3.负责与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
4.指导镇内有关部门做好春节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收集春节活动事故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并向镇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6.及时向镇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7.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现场指挥机构
事故发生后,镇指挥部根据春节活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镇指挥部当天值班领导、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组成。
春节期间发生事故,派出镇指挥部当天值班领导、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指挥部总指挥指派。
2.现场指挥部职责
⑴迅速组织开展事故的先期处置。
⑵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各救援队伍、保障力量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项。
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等级评估。
⑷全面掌握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镇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⑸提出请求人员、物资、设备支援的建议,落实镇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项指示。
四、预测预防
(1)春节文体活动
各村委、镇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组织春节活动,必须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并经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和主办单位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方案、预案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基础上,要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从思想上、物资上、人力上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准备工作。
(2)安全生产
春节前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特别是对板材行业、红砖厂、烟花爆竹等领域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业主整改。各村逐户进行对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并检查燃气罐、热水器的使用,木炭取暖等安全常识的宣传。
(3)交通安全
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密集,车辆增多,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派出所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派出所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聚集性事件,镇政府指挥部及时介入处置。
(4)社会稳定
加强滚动排查影响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苗头隐患,落实镇领导包案,确保蒙公社会稳定。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组和组织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应急救援队伍和职能部门、活动主办单位,在镇政府的指挥、协调下,先期进行处置。镇指挥部根据春节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春节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负责人和活动主办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上报镇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镇指挥部接报后,应及时汇总情况,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和区总值班室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三)医疗卫生救援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镇卫生院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
(四)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和严重程度,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防止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现场处置行动需要,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五)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的后果,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市指挥部。
(六)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镇指挥部批准,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由镇指挥部办公室通知镇内有关村委和部门。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镇指挥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等,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偿还、补偿。
(二)事故调查
春节活动事故,由镇指挥部派出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当区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时,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调查组的工作。
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春节活动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应将处置春节大型文体活动事故所需财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要加强对大型文体活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物资保障
各村委和镇级各单位应加强春节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三)组织纪律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村委、镇级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各村委、镇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四)预案演练
各村委、镇级各部门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综治办牵头制订,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镇综治办应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各村委和镇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大型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镇综治办备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春节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在春节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综治办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春节前安全检查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装备,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卢慧明同志任组长,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杨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组,检查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树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邓健儒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联合大检查的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三、检查范围
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在督促各行业领域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工贸行业、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安全、旅游景区景点、森林防灭火、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全行业领域的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6日至1月30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检查的方式进行,督促各分管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工贸行业安全:进一步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冶金、机械、建材、木制、轻工等行业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机械防伤害专项治理行动。(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城镇燃气安全: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沈阳“10·20”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气化站、瓶组间、市政管网设施)、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探测检测设备、消防设备、避雷设备、喷淋设备等器械的运行情况。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双签名”离店制度,防止燃气泄漏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全镇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和建设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消防安全:按照“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点场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三合一”场所、村级工业园区、“三小”场所、群租屋等火灾隐患大的重点场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敲门行动”、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和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由专职消防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利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行刑衔接,确保形成有效震慑。(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派出所、杨村交警中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深入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结合春运工作,重点检查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水泥、槽罐、砂石等重点车辆的管控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杨村交警中队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水泥槽罐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杨村交警中队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六)旅游景区安全:要强化游乐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密切关注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等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经营高风险运营项目、使用不合格游乐设施、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要密切关注景区景点安全生产和疫情传播风险叠加问题,严格落实预约、限流等防范措施,确保景区景点整体安全有序。(由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森林防灭火安全:统筹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节前,重点检查各镇森林防灭火宣传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应急值班值守情况,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尤其是森林火险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林场必须全覆盖、多领域检查。要紧紧围绕“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思路抓细抓实各项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禁火令,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五清”行动,在进山路口和景区、自然保护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护林员上线率必须达到100%。(由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消防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八)建筑施工:突出深基坑、起重机、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和动工前主动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高处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赶工期、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恶劣天气停工要求,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事故。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桥梁、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牵头,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有关部门配合)
(九)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索道缆车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校园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保障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校园专用变压器等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由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供电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公共用电设施设备:要加强灾害天气下预防意外触电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强化产权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电力等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由供电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水利、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及农用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思路,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直接部署、直接带队开展大检查工作。
(二)狠抓隐患整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四不两直”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大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统计、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将大检查相关情况于2022年1月29日前报镇应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