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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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隆德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隆德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的通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八)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九)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监管系统使用。

(十)宣传倡导上坟不烧纸,进行文明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方式,禁止野外上坟烧纸。

(十一)宣传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活动

1.开展以森林草原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以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的宣传活动。将区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对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等情况进行宣传,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开展以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为主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制作并插播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使广大群众看见火情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

4.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的宣传活动。针对春分、清明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5.开展以火灾案件警示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发现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草原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草原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强化重点时段、重大节点集中宣传

1.强化重点时段。针对春分、清明、“五一”期间,为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春季烧稻茬、烧秸秆)、民俗用火高风险期(清明节上坟烧纸),通过设置宣传碑、制作防火彩旗、印制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强化重点部位。针对森林草原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3.强化重点人群。联合教育部门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列为中小学校网络课堂内容,强化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持之以恒狠抓日常宣传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地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上来,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闻报道,播发标语字幕等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提供翔实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增设宣传碑,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防火彩旗等传统宣传形式,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发挥快手、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等特点,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大密度的编辑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制定方案。3月份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第一周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方案,严密组织实施,采取走乡串村的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深入推进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再明确职责,再细化措施,开展不得少于3次集中宣传。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工作总结于4月1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加大“防火码”推介使用力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桐梓县森林防火禁火令》、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大力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和“森林防火码”的普及运用。

(二)重点区域。要在娄山关红色风景名胜区、凉风垭森林公园、东山坡山体公园、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边缘、乡镇集镇所在地和林缘人员居住密集村组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在贵州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重点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今年是新版《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性;加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学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速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入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林场、村(社区)都要设有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三)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月”浓厚氛围。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国森林防火宣传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灭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护林巡查人员持之以恒的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等。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向宣传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示汇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林区调研、检查、督促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篇4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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