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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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1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 市教体局提出的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学校十分重视安全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地开展幼儿集体活动,使每一次幼儿集体活动既生动有趣又安全规范。我园为继续安全有效地开展幼儿集体活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深入检查集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二、 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 (全面负责、指挥偶发事件处理工作)

(负责学生、家长、家属的协调、安抚工作)

组 员:(具体负责幼儿集体活动方案实施及总结)

三、目前采取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 加强上下楼梯安全工作

做到每月楼梯均有老师负责,幼儿有序地上下楼梯,避免楼梯上的拥挤,并且固定分流,即规定班级每天走规定的楼梯,确保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

2、 加强医疗保健工作

如有幼儿在集体活动时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由该班教师及时把生病幼儿送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由该班教师通知家长。

3、 加强集体活动结束的分流工作

集体活动结束时,由各班教师组织幼儿有序地离场,避免一哄而散地离场,避免拥挤、推倒等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

四、出现安全事故后采取的应急措施

若集体活动出现安全事故,该班教师应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并立即把受伤幼儿送到校医务室或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并由该班教师照顾、守候,并立即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精细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员工操作,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XX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安全培训,狠抓班组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员工操作,推行手指口述,严格采掘确认,全面开展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公司精细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年绝对死亡人数为零,重伤人数不超过一人次;全年无火灾及一级非伤亡事故;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实现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大幅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总兼任,主要负责安全精细化各项工作的监督落实,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整理汇编,精细化工作进度的检查、分析、考核及安全精细化月汇报工作。公司还成立了六个安全精细化工作小组,并分别指定一名副组长牵头,开展具体工作:

1、班组建设小组

负责人:生产副总联系方式:138xxxxxxxx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加快班组队伍建设,按要求配足人员,严格班组长选拔,突出班组长在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领导能力;健全班前会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教育等,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转变思想,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加强日常检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负责人:安全副总联系方式:159xxxxxxxx

负责部门:安全科

主要职责:做好作业现场、设施设备、人员状态及各系统(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防尘、灭火、顶板、防治水等)的安全检查,着力建设三级群监网络,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同时重点抓好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操作规范小组

负责人:总工程师联系方式:135xxxxxxxx

机电副总联系方式:158xxxxxxxx

负责部门:生产科

主要职责:完善作业规程及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明确探放水和采掘作业的衔接工序,细化各系统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工具、物料的使用和存放等规定,确保对施工作业起到实际指导作用,同时根据不同岗位工种作业特点,制定完善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要求悬挂在作业现场。

4、“手指口述”操作法小组

负责人:安全副总联系方式:159xxxxxxxx

负责部门:安全科

主要职责:做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并督促各单位推行实施,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建立奖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手指口述”岗位操作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积极性。

5、采掘安全确认小组

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联系方式:151xxxxxxxx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监督、督促各施工队严格落实采掘安全确认制度,每班班前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由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根据整改落实情况下发施工命令,方可组织施工作业。同时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带班长、要害部位岗位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

6、防治水小组

负责人:总工程师联系方式:135xxxxxxxx

负责部门:地测科

主要职责:督促、指导各开拓、掘进工作面贯彻落实探放水各项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认真组织探放水工作,保证做到探掘分离,严格按照“探水-验收-挂牌公示-下发掘进通知单-掘进施工”的作业顺序执行,确保安全。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1、1-2月份(总体规划部署)

(1)编制20xx年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标准及各岗位操作规范,完善采掘安全确认制度、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等。

(2)通过会议、文件、标语、宣传材料和宣传专栏等方式对安全精细化管理进行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深全体员工对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3-6月份(塑造精细化典范)

(1)建章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班组培训学习、班前会议、交接班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施工日志、隐患排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并严格执行落实,4月底所有班组要全部完成建章建制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配备人员,按要求配齐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现有班组12个,持证班组长8人,对未持有效证件的班组长,制定培训计划报县局参加培训,6月底实现所有班组长全部持证上岗;5月份以开拓队四个班组为试点班组,开展班组建设达标活动,在建章建制、配备人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亲情教育、每日一题、班前合唱矿歌、入井前宣誓等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同时在班前会议室悬挂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工资考核细则,安全学习专栏等牌板,营造班组安全文化,6月底实现四个试点班组达标。

(2)印发“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操作标准手册,人手一册,进行学习。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手指口述”培训,4月底完成所有员工培训工作。5月份以安全员、瓦斯员、变电工、爆破工、主斜井和副立井绞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为试点工种,大力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严格岗位责任制、操作规范上墙制度,6月底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能够熟练的运用“手指口述”进行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

(3)严格落实采掘安全确认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规范现场管理和汇报程序,4月底实现所有工作面悬挂采掘安全确认牌板和探放水安全确认牌板;5月份以XX、XX为试点工作面,深入推行采掘、探放水安全确认,6月底做到两个试点工作面采掘、探放水安全确认台帐齐全,牌板填写及时准确,班班有确认、班班有汇报,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7-10月(全面推行)

以试点班组、试点工种、试点工作面为标准,全面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10月底实现所有班组精细化管理达标,所有岗位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所有工种能够熟练运用“手指口述”进行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所有工作面能够严格按找采掘安全确认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执行。

4、11-12月

(1)11月份举办精细安全主题演讲比赛,宣传精细安全在公司安全管理中的先进性和重要性,营造精细安全氛围,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以班组为单位,对本年度1-10月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惩劣,推广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促进精细化管理稳步向前推进。

(2)12月份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是公司由建设矿井向生产矿井过渡的关键时期,要切实将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中去,使公司的精细安全水平上一个台阶。同时做好20xx年安全精细化管理年度规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分管专业特点,认真做好安全精细化管理的监督、落实工作,同时严格执行矿领导和施工单位领导双值班、双带班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2、加强培训,规范操作。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培训计划,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采用会议、条幅、讲座、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同时加强精细化管理知识和操作标准培训,让全体员工掌握精细化操作方法,改变粗放操作习惯,矫正不安全行为,逐步规范员工操作。

3、健全制度,严格考核。

各工作小组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分管专业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安全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汇编,并编制详细的考核细则,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每月分析、评比、总结,摒弃工作中的不足,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3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 市教体局提出的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学校十分重视安全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地开展幼儿集体活动,使每一次幼儿集体活动既生动有趣又安全规范。我园为继续安全有效地开展幼儿集体活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深入检查集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二、 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 (全面负责、指挥偶发事件处理工作)

(负责学生、家长、家属的协调、安抚工作)

组 员:(具体负责幼儿集体活动方案实施及总结)

三、目前采取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 加强上下楼梯安全工作

做到每月楼梯均有老师负责,幼儿有序地上下楼梯,避免楼梯上的拥挤,并且固定分流,即规定班级每天走规定的楼梯,确保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

2、 加强医疗保健工作

如有幼儿在集体活动时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由该班教师及时把生病幼儿送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由该班教师通知家长。

3、 加强集体活动结束的分流工作

集体活动结束时,由各班教师组织幼儿有序地离场,避免一哄而散地离场,避免拥挤、推倒等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

四、出现安全事故后采取的应急措施

若集体活动出现安全事故,该班教师应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并立即把受伤幼儿送到校医务室或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并由该班教师照顾、守候,并立即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县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县学校食堂与学生“小餐桌”管理办法(试行)》、《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

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

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观摩,按照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总结推广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归纳,在全镇推广。

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工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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