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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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1

一、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9号)》文件精神,依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选用汤池国轩大酒店为隔离点。制定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成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领导小组,组建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任务。

完善隔离点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功能分区;布置隔离点每日消杀工作,对观察点和工作人员的.半污染区、污染区进行消毒,配合环保局对观察人员排泄物下水口进行消毒处理,回收所有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并对其进行消毒,对堆放的垃圾进行包装,并交予医疗垃圾处置公司处理;第一时间完善拟接收密切接触者人员信息,明确接收工作流程;县中医院监测观察人员体温及有无咳嗽等不适,并做好记录,负责观察人员三餐传送,对观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等;安全保卫组安排好值班值守,负责对隔离区区域的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组提供各项保障工作。

三、工作成效显著。

集中隔离点自2月7日组建以来,累计接收密切接触者隔离人员38人,其中有两人在隔离期间经健康状况观察和核算检测发现为确诊病例,及时转诊至定点医院,有效防止了传染源的扩散。集中隔离观察点密切接触者人员经过集中观察14天无症状,核算监测阴性后相继解除隔离观察,截止到2月23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下剩9人。通过对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有效解决了传染源病毒传播的隐患,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2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第二版)》等规定,新冠肺炎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期满时,如无异常情况,应当按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为做好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做好隔离期满人员信息统计、资料收集、车辆调配、专业消杀、沟通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解除隔离

(一)解除隔离条件

1、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第14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③隔离点工作人员14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2、次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对应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③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隔离学生第7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④隔离点工作人员7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隔离人员达到规定隔离时限后,由隔离点提供拟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名单,集中隔离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管理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情况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每日消杀情况表、环境消杀表,经隔离点组长、驻派医务人员签字后,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转运组会同专家组共同研判风险,确定解除隔离时间,经负责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责任副组长签字后执行。

(三)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各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次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进行7天健康监测,由各镇安排所在村(社区)落实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解除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疾控中心报告,按规定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人员转运

(一)做好信息统计,确保无缝衔接。各隔离点将解除隔离人员名单反馈给转运工作小组,转运工作小组做好信息统计,并将信息反馈给各镇,做好接收准备,确保人员转运工作无缝衔接。

(二)合理安排车辆,规范人员运转。转运工作小组根据解除隔离人员数量,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做到专车专用。外县解除隔离对象根据居所地,可在县内指定地点分流或者“点对点”转运至所在镇。转运车辆驾驶室与车厢要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车辆司机应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转运过程中要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在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转运完成后,应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司机及工作人员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闭环管理。隔离点、转运工作小组、镇村(社区)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无缝对接,“点对点”将解除隔离人员转运至所在住所,并按规定落实下一步措施。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3

近期我区1名省外返黔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安顺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现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用西秀区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作为集中隔离酒店。

一、总体要求

按照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秀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加强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有效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及暴露者,保障在我区居住期间的住宿及生活等,预防和杜绝疫情在我区的发生及蔓延,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概况

目前启用隔离点8个,分别是安顺市涛博酒店、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安顺瀑乡休闲酒店、华通酒店、半山酒店、葡华酒店、漫时光酒店、西秀山宾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控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下设10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程晓

副组长:熊志鼎、颜松、余俊、胡坤、张影

成员:从各科、室、馆、所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区疫情扩散实际,决定启用储备酒店。

2.西秀山宾馆组

组长:熊志鼎

成员:李昭、曾芳、乐辉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3.安顺瀑乡休闲酒店组

组长:颜松

成员:文豪、王睿、李凤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4.涛博酒店组

组长:余俊

成员:张海祥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5.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组

组长:胡坤

成员:鲁德玺、杜肜荣、陈前益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6.华通酒店组

组长:聂兴(华通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跟进瀑

乡酒店相关事宜)

成员:邓淑芳、王悦、李文红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7.半山酒店组

组长:陈婉雯(半山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配合开

展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张茜、朱政、卢川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8.葡华酒店组

组长:梁晟

成员:董微、俞敏、胡运淋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葡华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9.漫时光酒店组

组长:王冉

成员:彭吉、肖成书、金娅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漫时光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10.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影

成员:詹国珍、舒宇瞳、张玉翠、马超、卢春燕、方基敏、杨丽、刘艳萍、朱仁芬、霍星、许欢、唐修武、曾昊、吴雪、李婷、刘丽、梅霞、王其玥、李钦华、郭堂飞

职责:负责做好各隔离酒店资金保障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做好局机关工作调度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馆、所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人员要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要求和指令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职担当。各科、室、馆、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情况发生。

(三)强化沟通协作。各科、室、馆、所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交流,共同协作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工作。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东至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花园乡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对象

以下人员14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2、从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或经过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来(返)花园的;

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

二、组织指挥

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花园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1、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卫健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

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分局、党政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分局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党政办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4、转运交通组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乡政府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乡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5、宣传教育组(由乡宣传办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市、县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流程设计,和本乡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7、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

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

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

四、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

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mg/L)。

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医学观察

1、抵达东至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14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县卫健委,协调专用车辆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

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防控措施可参照《皂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皂镇发〔20xx〕3号文件执行。

皂头镇集中隔离观察点设在南方医院,现有可用房间38间、床位38床。为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隔离处置工作,现成立6个应急工作组,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具体工作。

一、安保组

牵头领导:俞建明

责任人员:全体镇干部、特保、南方医院门卫。

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每天由一名镇班子成员带班,安排2名镇干部和4名特保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按照值班安排表执行),防止被隔离人员出逃。

二、医护组

牵头领导:张丽芳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镇卫生院每天安排4名医护人员负责对被隔离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一日2次,医护人员要详细记录被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三、隔离点消杀组

牵头领导:张丽芳

责任单位:消杀公司

被隔离人员为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之前,消杀公司每天至少对集中隔离观察点消杀1次。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消杀公司每天至少对集中隔离观察点消杀2次,根据现场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杀次数。消杀公司要对每天的'消杀情况进行登记,负责做好消杀台帐。

四、被隔离人员转运组

牵头领导:韩流华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隔离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以及其他相关症状,镇卫生院应立即报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指派“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

五、后勤保障组

牵头领导:郑丽

责任人员:党政办全体人员、柯诗凡、张世显

集中隔离观察点内配备一定数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资。镇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尽量满足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隔离点所需物资。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后,由镇食堂统一安排被隔离人员的一日三餐,办公室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将饭菜送到南方医院内指定位置,由被隔离人员自行领取。

六、垃圾清运组

牵头领导:张雄飞

责任单位:镇清洁办、镇卫生院

将患者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被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下,清洁办安排专人集中统一处理(消毒后进行焚烧或填埋),严禁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

本预案是皂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可根据施行情况做出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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