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错峰管理方案(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错峰管理方案 篇1
为积极应对20xx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网络受限、电网风险、电网事故等情况,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以下简称“中山供电局”)共同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中山市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20xx年,预计全省用电增长较快,叠加来水偏枯、电煤供应不足等因素,电力供应偏紧。根据中山市近年电力电量增长情况、地区负荷特性变化和全市GDP增长情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预测20xx年中山市电力供应总体偏紧,部分时段可能出现电力缺口;受中山北部地区电网薄弱、电网建设滞后影响,北部部分镇街存在电网受限的风险。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电力设施迁改停电也可能导致局部供电受限。此外,极端天气、机组非计划检修停运、天然气供应短缺等不确定因素,也可能进一步加大电力缺口。
二、工作原则
(一)“有保有限”的原则。严格落实“保民生、保公共服务、保社会稳定、保电网安全”要求,切实保障民生、公共服务、社会稳定等用电。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在出现负荷紧张的情况下,对违反供用电合同的电力用户优先安排限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限制类用户和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二)“综合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用电结构、客户负荷特性、电网断面限制等因素,将有序用电负荷合理分配到日和区域,留有一定的操作余量。
(三)“五定”原则。各镇街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时间、定线路、定责任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可实施、可控制。
(四)“先自觉、后强制”原则。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编制和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三、组织分工
为确保20xx年中山市电力有序供应,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146号),由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有序用电总体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有序用电工作稳步推进。有序用电综合调度组、工业用电工作组、商业用电工作组、公共机构节能组、公共宣传组和督查督办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四、指标与计划
(一)市、镇(街)供电部门逐级细化各项有序用电措施的指标。指标分配须统筹考虑各片区经济结构、用电量占比、用电结构、电网工程完成率、负荷特性、供电能力等因素进行,做到公正合理。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等原则,以下片区可多分配一些有序用电措施指标:电网工程完成率较低的片区、污染较大等限制用户占比高的片区等。
(二)对于电源性缺电,各镇街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按照有序用电方案,组织指导各镇街供电分局结合当期负荷指标和实际用电需求,制定当期有序用电执行计划。计划应满足在市级错避峰预案下的错避峰容量并留有一定裕度。相关电力用户按照当期计划实施错避峰用电,超计划用电的将实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
(三)对于区域网络受限缺电,供电部门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有关网络设备的负荷指标,结合有序用电方案和实际用电需求,制定当期网络受限有序用电执行计划。计划应满足在市级错避峰预案下的错避峰容量并留有一定裕度。相关区域电力用户按照当期网络受限有序用电计划实施错避峰用电,超计划用电的将实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
五、方案内容
(一)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1、优先保障用电范围。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包括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通信、交通(如铁路、港口、城市公共交通等)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客户;
(2)中断供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如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学校、金融机构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户;
(4)供水、供气、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客户;
(5)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用电,包括生产、排灌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战略性新兴产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相关企业单位。
2、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二)错峰方案。
原则上将全市工业电力用户纳入错峰方案。电力用户组别原则上按照有序用电安排轮休一个周期所含的天数进行分组,设置为7个组,组别可分别设置成“周一”至“周日”。
在供电部门发布有序用电安排时,参与错峰轮休的用户,在错峰轮休日的高峰时段(8:00-24:00)必须停止动力用电,只允许保留保安负荷用电。保安负荷为该电力用户停止生产后必备保安要用到的最低负荷。
(三)避峰方案。
原则上将可临时转移负荷或可中断负荷的工业电力用户纳入避峰方案,以保障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日常避峰原则上在全省高峰负荷时间段执行,具体以当日发布的需求响应时段为准。日常避峰电力用户组别原则上按照有序用电安排轮休避峰一个周期所含的天数进行分组,一般设置为7个组,组别可分别设置成“周一”至“周日”。
(四)灵活调减(紧急避峰)方案。
灵活调减负荷(紧急避峰)用户群是指在可通过临时减产实现调峰负荷的用户。供电部门与其签订灵活调整用电协议,在紧急情况下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自行压减负荷至规定值,以避免或减少实施强制措施。
(五)灵活调增方案。
灵活调增负荷用户群是指可通过临时生产实现调峰负荷的用户。供电部门与其签订灵活调整用电协议,用户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配合日内网供负荷情况快速增加生产负荷至规定值,并按协议享有优惠补偿权益,以提高错峰安排的灵活性,将供电能力“用足用满”,将有序用电影响降到最低。
(六)超计划限电。
落实国务院“保民生、保公共服务、保社会稳定、保电网安全”要求,对不包含优先保障用户、重要用户等用电的线路进行排序,当某条线路所属用户未自觉错峰导致线路超过核定的保安负荷时,先实施用户侧限电或强制错峰,仍未达到要求时,按照序位对线路进行强制错峰。
电网故障、局部设备短时过负荷、电网风险控制、其他超出预计情况需要紧急避险期间,在采取电力用户错避峰措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电网负荷平衡要求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由供电部门实施线路拉闸措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线路缺电所采取强制错峰或事故限电拉闸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六、启动与执行
本方案在日常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使用,性质上属于自觉错峰,包括轮休错峰、避峰等,限制用电对象主要为工业电力用户。相关错避峰用电用户应保证接收错避峰信息的手机、电话等渠道畅通,若因自身原因造成错避峰指令无法及时传递所造成强制限电等一系列后果,均由错避峰用户自身承担。
当输电线路、主变、母线等输变电设备按计划进行长时间检修停电时,供电部门须尽力优化检修安排和运行方式,减少对用户的影响,当局部供电能力仍然不能满足用电需求时,可以根据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进行错避峰安排,须及时通知参与的用户。
七、方案调整原则
随着电网建设、用户变更、用户开户、销户、设备投退运、用户所在线路调整等变化,中山供电局应适时更新用户信息,确保联络方式、容量、保安负荷、所在台区、所在线路、用户类型等有序用电方案中相关信息准确完整,与实际一致。
(一)对于只是设备或者用户名称、编号变化的,该设备或者用户仍继续执行原有序用电措施;对于电力用户所在线路变化、用户重要性变化或有保供电新要求的,中山供电局可根据需要对用户的有序用电安排做一些调整。
(二)当本地区有部分用户发生变更,在不影响有序用电各项措施可靠足量的前提下,在征得相关用户同意后,错峰轮休方案可经中山供电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相应进行局部调整。
(三)当本地区用户类型、用电结构、负荷特性、用电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或调整,则整个有序用电方案须进行重新编制,经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后实施。
八、宣贯引导
(一)各镇街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渠道,刊登关于实行有序用电措施的公告和实施办法,引导媒体正确、客观地宣传用电形势,及时报道有关有序用电各项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强化全社会的节电意识。
(二)供电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参与错峰用户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引导用户实施有序用电。及时召开各镇街大用户座谈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解释工作,使用户及时了解有序用电预案内容,引导其自觉配合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三)供电部门充分利用峰谷电价政策,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经济手段引导用户多用谷电,少用峰电,以达到中山市电网削峰填谷的目的。
九、监督检查
(一)市有序用电督查督办组不定期现场抽查各镇街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对执行情况不到位的镇街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镇街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组织各镇街供电分局等部门成立协调工作组,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线路和用户现场巡查工作。对不执行错避峰用电计划,在轮休日擅自使用电网电力进行生产的用户,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对该用电用户实行连续多天强制错峰限电处理;对不按要求实施避峰的电力用户,应立即实施短时停电,并可立即取消避峰资格而实行轮休停产错峰。如果用户擅自合闸使用电网电力,将视为违章用电,依法严加处理。
十、修编要求和有效期
(一)视中山市实际情况每年修编一次,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实施。
(二)本方案有效期至新的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出台前。
错峰管理方案 篇2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20xx年夏秋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布从7月份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秋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此次错峰生产实施范围为PVC手套、工业炉窑、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机化工、制药、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最高限产30%。
据实施方案,7月重点对PVC手套、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类工业炉窑采取错峰措施,8月重点对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机化工、制药等行业采取错峰措施,8月—9月重点对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采取错峰措施。
制药,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或其他有机物,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生产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或其他医药产品的企业,限产30%。原则上以连续停产时间计算,错峰生产实施期内,需连续停产超过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
PVC手套,生产乳胶手套或PVC手套的企业,限产3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或停产时间计算,停产的生产线数量应当在20xx年实际产量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停产天数应当是连续停产,不少于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8月。
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关于支持组织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的函》(鲁水协字〔20xx〕05号)文件中规定的停产时间为准,协同处理固废或危废的企业应当按照停产时间要求,核算限产比例和实际产量。停产时间为8月17日—9月5日,时间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实错峰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规定的夏秋季错峰期间一并补齐。
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窑(炉)的企业,限产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产品产量计算。限产或限排基数以20xx年度NOx实际排放量(以在线监控折算数据为准)或实际产品产量为准。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
工业炉窑,使用煤及煤制品、天然气(不含电)等为燃料,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各类工业炉窑,限产20%。有多条生产线的,在20xx年实际产量或产能利用率基础上停产超过20%的生产线或全部连续停产超过20天;单条窑炉的,连续停产超过20天。在20%基础上主动提高比例、扩大范围的,超过的部分在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减,具体核减标准另行研究。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
错峰管理方案 篇3
为落实好学校学生复学工作,预防学校门口因学生体温筛查造成人员密集滞留,引发可能性的新冠肺炎传播,全力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健康安全。经校委会研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成立小组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郁雄文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曹伟华副校长负责,学校大门口秩序由吴家俊和龚秋月安排协调,每天由2名带班领导、3名测温教师(1名北边门)、3名学校保安(1名北边门)组成。
二、学校门口每日体温监测和疏导管理人员要求
1、学生在复课前一天需进行网上报到并提交个人绿色健康码。早上7:00和下午午3:40前,每天校门口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准备学生入校体温筛查工作。
2、体温筛査人员要态度严谨、动作迅速,发现体温异常师生立即上报带班领导,进行登记其相关情况,通知家长领学生回家隔离治疗,决不允许一名体温异常学生进入校门。
3、学校保安要通过小喇叭等工具,教育学生按秩序排队,不拥挤每人之间相隔1.5米,保证学生快速有序进入学校。
三、师生入校要求
1、教师上下班走北边门,进门时进行测温。学生上、下学一律走校门口测温通道,上学时测量体温入校。学生在校门口排二路纵队入校,马路南到校的排入南纵队,马路北到校的排入北纵队。
2、学校采取学生错时入校、出校的规定
一二年级早7:25~7:40间进校,下午3:40后排队出校;
三四年级早7:10~7:25间进校、下午3:55后排队出校;
五年级早7:00~7:10间进校,下午4:10后排队出校。
注意上下学排队,两人都要保持1、5米距离。
3、家长不能进入学校前门前隔离墩内,且车辆不能停放在校门两侧家长接送区范围内。对违反规定的家长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实施卡、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可报警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如有不完善的地方,由校委会解释并修改。
错峰管理方案 篇4
20xx年,预计佛山市电力需求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最高负荷将达到14300万千瓦,同比增长6.4%;用电量将达到7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从预测来看,20xx年全年佛山地区理论上不存在电源性缺电问题,鉴于极端气候、统调机组燃料供应、西电东送等因素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省电网出现电力供应明显下降的情况,佛山地区在负荷高峰时段仍然可能存在电力缺口。为积极应对20xx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网络受限、电网风险、电网事故等情况,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编制佛山市20xx年有序用电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分级预警”原则。市、区发展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原则上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Ⅱ级:严重(橙色、10%-20%);Ⅲ级:较重(黄色、5%-10%);Ⅳ级:一般(蓝色、5%以下)。
(二)“有保有限”原则。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保居民、保民生、保重要客户”为原则,优先保障涉及民生、居民等6大类用户用电;执行“重点限制”限制用电原则,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对5大类用户进行重点限制用电,同时综合考虑用电方信用情况。
(三)“五定”原则。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时间、定线路、定责任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可实施、可控制。
(四)“先自觉、后强制”原则。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按照自觉错峰、避峰、限电、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五)“综合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用电结构、客户负荷特性、电网断面限制等因素,将有序用电负荷合理分配到日和区域,留有一定的操作余量。
工作机制
(一)优先保障范围
1、农业用电,包括生产、排灌用电;
2、居民生活用电;
3、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各类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包括:
4、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包括党政军机关(如市政中心、武装部队、公安、消防、监狱、应急指挥中心等),通信(如广播、电视、电信、移动通信等)、交通(如铁路、机场、港口、地铁、城市公共交通等)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客户。
5、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学校、金融机构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户。
6、供水、供气、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客户。
7、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8、中断供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如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
9、其他应给予重点保障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重点企业。
(二)有序用电措施
综合考虑负荷情况、有序用电周期、区域以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严格按照客户自觉错峰轮休、紧急避峰、超计划限电、拉闸限电的顺序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错峰轮休。将高峰时段用电负荷转移到其他时段。
2、紧急避峰。在高峰时段削减、中断或停止用电负荷。
3、超计划限电。在特定时段限制某些用户的部分或全部用电需求。
4、拉闸限电。按照各级调度机构发布调度命令,切除部分用电负荷。
(三)电网安全运行措施
1、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外来电力增加对我市的电量输送,加强与广东电网公司沟通联系,加强市间余缺调剂和相互支持。
2、全力挖掘地方机组发电能力,协调各发电企业全力开出备用机组顶峰发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并网机组满发、稳发。
(四)方案执行
当电力能源出现供应不足情况时,佛山供电局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情况发布分级预警信号,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各区有序用电计划,对全市有序用电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区域、变电站、线路分级计算有序用电影响的负荷和电量,并及时报送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各发电企业应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燃料储运。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电力企业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报告。
主要任务
(一)印发20xx年佛山市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局向各区发展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有关电力企业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工作方案,动员全市电力系统、涉及企业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市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电力供应稳定。
(二)做好属地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各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会同各区供电局编制辖区有序用电方案,制定具体执行计划,并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指导电力用户采取相应的负荷调整措施,做好有序用电实施,保障辖区用电秩序。
(三)做好市级有序用电计划。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是我市有序用电工作重要实施主体。佛山供电局应根据我市年度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20xx年佛山市有序用电方案》(含各区有序用电方案),于3月29日前报送我局审核。
(四)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电力用户应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并加强电能管理,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负荷控制方案。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应充分利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给予帮助指导。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发展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发展改革局会同佛山供电局统筹做好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各区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加大统筹,严密组织,确保有序用电稳妥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各区供电局要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实施有序用电,确保电力供应紧张期间的电力供应稳定。
(二)强化实效、做好演练。为保证有序用电计划中各项措施切实可靠可用,佛山供电局应制定演练计划,进行必要演练,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演练可以采取电脑推演、相关用户参与协同演练等形式开展,演练结束后需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三)注重宣传,做好引导。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要加强对有序用电引导宣传,及时将执行中的有序用电方案送达用户,引导媒体正确、客观地宣传用电形势,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配合,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强化全社会的节电意识。
(四)加强监督,保障落实。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各区供电局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线路和企业现场巡查工作。对不执行有用电计划,在轮休日擅自使用电网电力进行生产的企业,一经查实,按规定对该用电企业实行连续多天强制限电处理;对不按要求实施紧急避峰的电力用户,立即实施短时停电,取消紧急避峰资格实行轮休停产错峰或日常避峰用电。如果企业擅自合闸使用电网电力,将视为违章用电,按《电力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做好总结,及时报送。各区发展改革局在有序用电实施期间,会同各区供电局要切实做好电力运行监管,重点对区域、变电站、线路分级计算有序用电影响的负荷和电量,对实施的有序用电方案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报告,并在有序用电实施结束后,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
错峰管理方案 篇5
1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包括实行错峰生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约谈与暂停审批、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等12项监督管理制度。
“济南版”错峰生产方案出台《条例》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由政府部门组织推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根据相关方案,济南市季节性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实施对象为火电、钢铁、水泥、铸造、砖瓦窑和玻璃行业。根据“济南版”错峰生产方案,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
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执行)。
玻璃行业生产燃料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气质”改善未达标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条例》还规定,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