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绩效奖金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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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年终绩效奖金考核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年终绩效奖金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和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4.综合考核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七、考核结果

1.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分配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即得到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提取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和突出贡献奖及其他自设项目津补贴后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所得分值乘以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岗位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本校提取超课时津贴及奖金后)

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岗位绩效考核总分

2.班主任津贴标准

3.各级各类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0.6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兼几职的以最高职级考核定等,不重复计算。

八、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2.学校派出到异地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3.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脱产学习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4.经医院确诊的癌症病、麻疯病、精神病的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该校平均标准发放(有检查收费收据及证明)。

5.经组织批准借用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6.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7.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一学期内病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8.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学期内事假超过6天(不含6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9.一个月内有一周旷工的,停发本月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计算达一个月的,停发本年度绩效工资。

10.达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退休前执行绩效标准,退休后,从执行退休后的当月起按相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11.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继续发放。

1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的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

13.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正校级待遇的离任校级领导(校长、专职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并享受每月100元津贴;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副校级待遇的离任副校级领导(副校长、专职副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14.一学期有下列工作情况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1)未经学校及区教育局同意批准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不假外出的;

(4)无正当理由参与群访、集访、非访的。

(5)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参与黄、赌、毒,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8)参加邪教宣传或活动未达到犯罪行为的。

(9)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法律法规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60%、80%;降级、撤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九、各类人员考勤量化标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经学校核定)3天扣1分、事假1次扣1分、旷工1次扣3分、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以及经学校同意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学习考试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办公室的.考勤汇总记载。

十、各类人员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双师型”教师加分标准:取得相应的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证的教师:初级工加5分;中级工加10分;高级工加15分;技师加20分;高级技师加30分,只在获证本学期加分,不重复加。

2.辅导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竞赛获等级奖,每人次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4(3、2)、6(5、4)、10(8、6)分。

3.教职工本人在《毕节教育》、《七星关教苑》、《毕节日报》、《毕节晚报》或有国内正规期刊号刊物上发表新闻、简讯报道学校的,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每发表一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专著必须是有正式出版并有“中国版本图书……”编号的,独著加50分,合著第一署名加30分,第二署名加20分。

4.学校组织或推荐的教职工个人竞赛类获学校、市、地、省、国家级获奖,每次加1、2、3、4、5分。以国家党政机关评选颁布发奖证为准。

5.教职工个人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研究课、公开课等一次。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校内的加1分。

6.教育科研奖:教育科研获市一等的加5分,获市二等的加3分,获市三等的加2分。获地区教育科研获奖的个人,则在市奖励分基数上增加2分。

7.表彰加分:区级表彰的加5分,市级表彰的加10分,省级(国家部委)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8.学校考核小组研究认为在工作中有贡献:加1—5分。

(二)减分标准

1.考核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级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级扣2分/次;区教育局级扣4分/次,区委区府级5分/次。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按照以上各级别的2倍扣分。

2.考核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相关责任人考核总分的20%——50%。

3.因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学校财产重大损失:1-10分。

4.因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1-10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10分。

6.教师间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7.因教师过错同学生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8.校领导和教职工公认的其他重大事故或过失:1-10分。

9.凡对学校班主任等工作安排有拒绝接受者,扣除考核总分20分。

年终绩效奖金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

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餐厅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学校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二、考核周

月度考核:对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期末考核:学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项目平均分的均值的50%和期末总评结果的50%总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学生统一考试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标

对餐厅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见《餐厅人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四、考核结果使用

1、月度考核结果

以100分为标准,并将其考核结果均值的50%纳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结果

期末考核结果由月考核结果均值的50%和期末总评考核结果的50%组成并将其结果作为餐厅人员晋级、年终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申诉

餐厅人员对月度绩效考核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至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将在接到申诉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餐厅人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年终绩效奖金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目的

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为员工的职位晋升、绩效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核类型

绩效工资及奖金考核

四、工资结构

员工收入结构:月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助+餐补+奖金

五、考核标准

门店考核指标:销售额、经营毛利率、核心销售额、战略销售额、配送中心

(一)公司总部奖金(不含总经办)

公司总部奖金依据公司当月销售收入指标完成情况按销售额(或毛利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完成总销售任务的95%开始计提)。

依据工作计划完成率、日常考核、各部门内部考核结果三项指标考核成绩结合公司总部人员奖励分配系数进行奖金的分配(如直管部长机构制定了考核,按机构制定考核办法执行)。

总部员工奖金=总部奖金总额/总部系数总和x员工本人分配系数。

各部门经理奖金

各部门奖金奖金按分配系数计算所得奖金结合绩效考核成绩来计算。

部门经理奖金=应发奖金x绩效考核得分

部门主管经理奖金=应发奖金x绩效考核得分

(二)配送中心

1、配送中心奖金依据:根据配送差异率、配送效率两项指标的达成情况,依据销售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奖励。

由配送中心经理依据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发放=商品盘点差异条目数/(商品销售条目数-返仓条目数)x100%;

配送效率=(购进条目数+销售条目数-返仓条目)/平均人数;配送差异率、配送效率指标由营运部经理在月末下达次月指标配送中心经理奖金按配送奖金总额的10%计提,依据绩效考核成绩按比例发放。

2、由配送中心的原因,如未按照采购部计划发货、入库不及时等导致的缺货考核同采购部,在总奖励额中扣除。

3、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门总奖励的30%与月度工作完成率挂钩,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权重由营运经理核定后,在总奖励额的30%以内扣除;

4、巡库成绩:每月由采购部、营运部、质管部、综合管理部对配送中心巡店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另见巡库表,低于90分每少一分扣除总奖励的1%;

5、门店满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门接受门店评分一次,评分结果与部门员工年终奖励挂钩,85分以上者为优秀,按全额奖金计算年终奖励,85分以下者则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门员工年终奖励1%;

6、部门负责人拟订内部考核,目标分解到人,奖励由配送中心负责人按照内部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分配。

(三)营运部

1、销售指标考核

1.1、按公司总部核定的当月销售总额、综合毛利率指标完成率均达成90%的前提下计提该项奖励。奖励总额为600元,此项奖励=600.00x两项指标的综合实际完成率;

1.2、在公司总部核定的`当月核心销售额、战略销售额指标完成率均达成90%的前提下计提该项奖励,奖励总额为1000元,此项奖励=1000.00x两项指标的综合实际完成率;

2、非商品收入考核:

为最大限度的挖掘厂家资源,部门奖励范围为各门店和营运部当月收取的费用。此项考核目标由营运总监每月下达,未达成指标的80%则取消该项奖励。部门奖励按照管理费用的0.2%,陈列、返利1%,其他费用、赞助费用2%计提;

3、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达成考核

3.1、会员发展考核:门店会员卡办理数量、会员资料填写完整、有效会员积分完成率综合占比考核指标同门店,门店总体未完成总任务的80%,扣除该部门总奖励的5%,门店总体未完成总任务的70%,扣除该部门总奖励的10%,完成总指标的85%,奖励部门总奖金的3%,完成总指标的90%,奖励部门总奖金的5%;

3.2、门店、配送损耗率达标:按照营运总监月度指标,10%以上的门店、配送未达成公司标准,扣除部门总奖励的3%,30%以上未达成扣除部门总奖励的5%;

3.3、类型门店经营毛利率达标:按照营运总监下达给门店的月度指标,50%以上的门店未达成公司标准,扣除部门总奖励的5%,70%以上的门店未达成扣除部门总奖励的10%,70%以上的门店达成奖励部门总奖励的5%,85%的门店达成奖励部门总奖励的10%;

4、内部工作完成考核

4.1、赠品管理:营运部负责管理厂家赠品,每月由督察审计组对赠品进行抽查,出现差异(或者发现过效期)处罚同门店,及时发现无库存赠品与厂家联系,如因营运部工作不及时,导致门店赠品无法到位,按照5元/个x短缺天数在部门奖金中扣除;

4.2、合理定价以及市调工作准确性:因定价错误给予公司造成损失,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市调工作由营运部负责监督各门店是否按照流程严格执行,发现明显市调错误,营运部没有及时处理就上报到营运总监处,扣除部门总奖励的2%;

4.3、各部门考核数据及时性以及准确性:考核数据没有按照时间(无特殊情况要求在12日之前审核完毕交人资部)或者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扣除部门总奖励的5%;

4.4、社区工作完成率:社区工作月度计划在28日之前到营运总监处审核,下发到门店,门店总体未完成总任务的80%,扣除该部门总奖励的3%,门店总体未完成总任务的70%,扣除该部门总奖励的5%;

5、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门总奖励的30%与月度工作完成率挂钩,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权重由营运总监核定后,在总奖励额的30%以内扣除;

6、门店满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门接受门店评分一次,评分结果与部门员工年终奖励挂钩,85分以上者为优秀,按全额奖金计算年终奖励,85分以下者则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门员工年终奖励1%;

7、部门负责人拟订内部考核,目标分解到人,奖励由配送中心负责人按照内部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分配;

8、以上考核为保证严肃性,月度任务指标在督察审计处备案,由营运部出具数据,营运总监、督察审计组负责核实。

(四)信息部

1、部长奖励基数为总部非营运线部门系数平均值x4,助理级奖励基数为总部非营运线部门系数平均值x2.5,部门员工奖励基数为总部非营运线部门系数平均值x1.5;

2、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门总奖励的30%与月度工作完成率挂钩,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权重由营运总监核定后,在总奖励额的30%以内扣除;

3、门店满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门接受门店评分一次,评分结果与部门员工年终奖励挂钩,85分以上者为优秀,按全额奖金计算年终奖励,85分以下者则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门员工年终奖励1%;

(五)企划部

1、部长奖励基数为总部非营运线部门系数平均值x4,助理级奖励基数为总部非营运线部门系数平均值x2.5,部门员工奖励基数为总部非营运线部门系数平均值x1.5;

2、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门总奖励的30%与月度工作完成率挂钩,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权重由营运总监核定后,在总奖励额的30%以内扣除;

3、门店满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门接受门店评分一次,评分结果与部门员工年终奖励挂钩,85分以上者为优秀,按全额奖金计算年终奖励,85分以下者则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门员工年终奖励1%;

4、商品管理组考核

4.1、战略品种库存分配考核:战略品种每个门店必须保证有库存(公司月销售量低于50的品种除外),按条目数总和x缺货门店数x6元/条进行处罚,每周统计一次,每月营运部汇总考核。

4.2、畅销品种库存分配考核(团购除外):首义、民意、竹叶山、水果湖、新华、丁字桥销售金额前800位与销售数量前800位的交集商品,宝丰、麒麟、湖边坊、三弓、大桥局、红旗渠、古田销售金额前500位与销售数量前500位的交集商品,配送中心有库存而门店无库存(剔除配送周期与采购未满足的因素)按条目数总和x缺货门店数x3元/条进行处罚,营运部每周统计一次,每月汇总考核。

4.3、配送入库商品未能及时配出考核(C类品种及中药、医疗器械除外):配送中心入库一个月品种在本月中未能及时配出导致门店无库存品种,按条目数总和x缺货门店数x3元/条进行处罚,营运部每月月底统计一次汇总考核。

4.4、商品管理组每二周至少一次战略品种库存调配。此项工作未开展,扣除总奖励的5%。

5、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门总奖励的30%与月度工作完成率挂钩,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权重由营运总监核定后,在总奖励额的30%以内扣除;

6、门店满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门接受门店评分一次,评分结果与部门员工年终奖励挂钩,85分以上者为优秀,按全额奖金计算年终奖励,85分以下者则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门员工年终奖励1%;

7、部门负责人拟订内部考核,目标分解到人,奖励由配送中心负责人按照内部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分配;

年终绩效奖金考核方案 篇4

一、目的与意义:

明确销售人员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为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职务晋升及年终奖的发放提供依据。

二、发放时间:

春节前指定日期发放。

三、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由“第13个月工资”与“奖励基金”构成。

四、第13个月工资:

数额构成: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职月数÷12个月)

五、奖励基金:

1、奖励基金:年度实际销售总额×5‰。

2、奖励基金划分:省区经理设名次两名占“奖励基金”的40%;业务代表设名次三名占“奖励基金”的'60%。

3、奖励基金发放:以“年终绩效分值”排名,省区经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计2名;业务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计3名。

六、年终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度实际销售额÷年度目标销售额×权重(60%);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年度工作绩效总分÷在职月数×权重(40%);

3、年终绩效分值=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终工作绩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标销售额为20万,实际完成销售额为15万,且12个月的平均工作绩效达成率为80%,小林的年终绩效分值为: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80%×40%=32%

3、年终绩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终绩效分值为:77分(注:在绩效考核中达成率1%即为1分)

七、相关规定:

1、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或年终绩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参与奖励基金发放方案。

2、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3、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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