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蔬菜基地建设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1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22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22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推动蔬菜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坚持提质扩面“两手抓”,开展现有蔬菜基地“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力争年内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15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200亩,新培育本土基本菜农165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1家以上,新认证富硒蔬菜产品1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运行水平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建成蔬菜基地的运行管理,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化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棚膜换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稳步推进新基地建设
1.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基地选址和发展规划,选择相对集中连片、排灌条件好、土壤肥沃、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杆线较少、劳动力充足的地块规划建设蔬菜基地,力争20xx年4月底前完成基地选址,20xx年5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并明确投资主体和建设模式,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2.创新基地建设模式。在做好老蔬菜基地扩建、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县国有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学习借鉴龙岗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方式,由联合社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切实增强乡镇发展蔬菜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主性。
3.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第五代)”,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本土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动本土基本菜农,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培育壮大本土基本菜农
1.落实本土基本菜农。把培育本土基本菜农作为蔬菜产业发展的“头号工程”,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方式,精心比选15户以上本土基本菜农集中到辖区内的蔬菜示范基地,实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分户种植”的蔬菜生产模式;准确把握基本菜农的遴选标准,优先从大棚蔬菜示范基地所在村或周边行政村的农户、返乡创业人员、党员、村组干部中产生。
2.构建传帮带机制。通过培育本土基本菜农,选出一批种菜致富典型,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宣传大棚蔬菜种植经历,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本土基本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政策,招引一批蔬菜技术员或职业菜农,负责对本土基本菜农的技术指导以及周边农户的产业引导、技术帮带,构建“老带新、熟带生”的传帮带机制。
3.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基本菜农800人次以上。
4.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本土基本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创业致富带头人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健全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1.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加强各类蔬菜品种试验示范,科学开展品种筛选;强化市场对接,准确把握市场走势,结合市场需求大力推广适种适销优良品种;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合理安排种植茬口,在主攻越冬茬蔬菜种植的同时,兼顾早春、越夏、秋延等茬口,抢抓高价期,确保高产高效。
2.强化技术措施落实。加强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农科院、赣南科学院等科研院校以及周边县市蔬菜技术团队的交流合作,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破解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瓶颈问题。用好聘用的蔬菜技术员,切实加强技术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相应奖惩措施,激发技术好、责任心强的技术员的干事热情,确保县级技术措施能不折不扣落实到户、落实到棚。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推进绿色有机富硒品牌建设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2.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3.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拓宽蔬菜销售市场
1.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2.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全面对标大湾区,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市场。
3.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探索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厦门等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三、扶持政策
县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露地蔬菜基地、新建大棚设施、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品牌认证等,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露地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对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达到五年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按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对申报基地零星种植部分、出现撂荒现象的,不予验收。
(二)钢架大棚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1.对20xx年以前基本建成大棚钢架主体、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原规格标准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下同)。
2.对20xx年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蔬菜基地,按照单体大棚0.5万元/亩、连栋大棚2.5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具体棚型要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3.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权属清晰、界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按照单体大棚1万元/亩、连栋大棚3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5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三)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奖补政策
对已建成投产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由县级财政按单体大棚0.05万元/亩、连栋大棚0.1万元/亩、冬暖式大棚0.2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四)新建田头冷库奖补政策
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由县级财政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基地合作社或企业予以奖补。
(五)蔬菜产品品牌认证奖补政策
对经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授牌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由县级财政按1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对经国家有资质认证机构认定授牌的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由县级财政按1.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所需资金从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奖补资金中列支。
以上政策如同时符合市级奖补要求的,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蔬菜产业作为乡村振兴主要农业产业的重要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保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压实部门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县住建局负责基地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县商务局负责市场开拓,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切实压实乡镇、村组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保障蔬菜大棚奖补、设施建设、聘请技术人员等资金需求,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用于蔬菜基地第三方评估、科技研究推广、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乡镇绩效奖励及种菜能手、产业发展先进个人奖励等费用。
(四)强化督促考核
将蔬菜产业发展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评分权重。注重日常工作调度,每月汇总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连续3次通报位列后三名的乡镇,其主要负责同志作大会表态发言。对在工作中不重视,措施不实,没有完成任务、考核后三名的乡镇,按程序约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取消其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3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22〕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我市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本市蔬菜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要求,结合上海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本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两减两提”目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少化学肥料用量、提高蔬菜品质和土壤质量)。“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用量较上年减少5%。“二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任务内容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推广光诱、食诱、性诱以及防虫网“四诱一网”等物理、生物防治集成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数量。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万亩次。组织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设备、新产品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溶肥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2万亩次。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5万亩。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
(五)启动5个蔬菜保护镇建设。开展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编制,促进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三、实施区域和单位
聚焦蔬菜生产保护区,尤其是蔬菜保护镇,实施基地一般是已纳入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支持已获绿色食品认证的绿叶菜生产基地。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补贴标准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防控技术、生物炭和水溶性肥料等推广补贴以及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建设、蔬菜保护镇建设补助。其中:
(一)绿色防控技术包括(黄蓝板)技术、杀虫灯技术、性诱剂技术、食诱剂技术、防虫网技术、地布覆盖技术等。相关技术按市农业技术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实施,每亩补贴建议不超过300元。
(二)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在菜田中推广使用文丘里施肥器+滴灌模式、比例式注肥泵+滴灌模式、比例注肥泵+喷灌模式等技术模式,通过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种类进行追肥。水溶肥种类及使用方法按市级农业技术部门推荐使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240元。
(三)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是指在菜田里施用生物炭,利用生物炭提高土壤孔隙度、pH值、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作用,提高土壤养分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作物生长,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具有明显的改良作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500元。
(四)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是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生态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确保实现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基地补助建议不超过1000元/亩。
(五)蔬菜保护镇建设是指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保护镇编制农业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强化蔬菜产销顺畅对接。每镇补助资金建议不少于300万元。
五、任务清单
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
六、实施主体和期限
实施主体: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光明食品集团。
实施期限: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七、有关要求
1.抓紧编制方案。该项工作采用专项加任务清单的方式,由各实施区和实施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项目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并择优遴选实施基地,工作方案在20xx年4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
2.积极落实资金。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相关扶持资金可在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列支。各区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和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资金保障。
3.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制度,对接实施基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落实好绿色标准化生产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措施到位。
4.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纪律,确保专款专用。相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传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各区和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报道,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促进全市蔬菜绿色生产、土壤质量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