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在人间》读书心得(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想法。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2
小说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从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这部自传小说获得了进步的社会活动家的好评。亚美尼亚作家希尔万扎杰认为这部小说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在人间》这部自传体小说告诉我们要从现象看到本质。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看问题。不要被漂亮的外表所陶醉。这世间善恶并存,要我们用眼睛去洞察所看到的一切。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3
高尔基好像有过三部曲《大学》、《童年》、《在人间》。而,今天我也想写一篇小文,在人间。我没看过高尔基的三部曲。确切地说是看了一点点。只是每次翻开童年,都看不下去。这是我这么大一本我想看却总是看不到最后的书。
说起人间,我经常想到的就是民间故事,传奇一类的书。可是要拿自己看到的与经历的来讲的话。在人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你要在童年的时候读书,慢慢积累在这个社会安身立命的技能。在大一点的时候,要学会做家务,适当地接触社会,还有要学会照顾父母。当这些对你来说都没什么感觉的时候,恭喜你。你长大的路要不十分顺利,要不就是额外艰难。而,我,在十九岁之前不知愁为何物的我,很不幸地成为了后者里面的人。
在人间,实在是十分艰苦的一件事情。从朋友来说,好多已经不再联系,慢慢放下。从亲人来说,可能要忍受别离。而,更多的是对父母的.责任。从家庭来说,有个孩子操和已是非常幸运。我连为孩子操和的机会都还没有。原因不细述。最要命地是家庭与工作。这被称为安身立命于世最重要的两个因素通常是不健全的。有太多的束缚和不尽如人意。这萌发了对于在人间这一状态的感受,辛苦。十为辛苦。如果有来生,我可能会选择站成一棵树。如果的话,我会要来生吗?人活于世本就十分辛苦。还要面临工作上的不如意。要养生,我必须要生活,必须要努力地找份合适自己的工作。可是,工作已属不易,还要合适。难,真的很难。这样,我发现难于有使自己支撑下去的东西。已经不在乎体面。只求心安。
在人间,本就是一件痛苦的事,好在我已经发现自己在人间。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已经无心到如此地步。我真要好好地感谢这个社会。
在人间,不管怎样,我都要努力。就算不为己。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4
最近读了陈老师的《至味在人间》,有些感触,于是重新提笔开始写写字。
从大一开始,只是每年的寒暑假或者国庆假期回家乡。现在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回家和父母待一块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所以每当陈老师提起家乡的美食、童年的味道以及和儿子街头巷尾“寻宝”觅食,心中难免有些“乡愁”。而这些“乡愁”,物化出来就是我妈做的那热乎乎的豆腐圆子,淋上家乡小厂自产的麻油,那叫一个香~
除去豆腐圆子,还有一道夏天的菜,也是我的最爱。记忆中每逢暑假,我妈必会寻街串巷找出我最爱的嫩南瓜,青色还未成熟的小小个圆溜溜,切成不大不小的丁,和青椒一起在铁锅里面热烈的翻炒。这菜一上桌,我可以吃两碗米饭。这对永远都吃一碗米饭的我,是至高的荣誉了。
陈老师说,他想不起来他父母喜欢吃啥,但是父母永远知道我们最喜欢的菜。这个点有些戳。仔细回想,我妈最喜欢吃鱼吗?我爸最喜欢吃牛肉吗?具体是什么还有怎样的做法,只有向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考究了。
书中反复提到一点:人的味觉偏好在小时候就会形成,且根深蒂固。正如陈老师是安徽人,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心心念念的就是那一口青萝卜、Sa汤和家乡的豆干。对于我自己,活了20几年,也吃过一些美食,但隔断时间心里特别想念的,除了火锅,必然是家乡菜。如今广州湘菜馆和川菜馆遍地开花,但想吃到湖北菜,还真心不容易。有天嘴巴馋,忍不住给我妈打电话,说想念家里的藕汤了,我妈突然豁然开朗,说把藕汤冰冻用冰袋包装好,然后顺丰寄给我...
身边的好几个朋友都是湖南人,跟他们吃饭,约粤菜、日料或者吃海鲜,那是绝对不够爽的,真正让他们吃爽,那必须是辣的,“口味重”的。想想也对,从小几乎每道菜都会放青辣椒红辣椒或者小米椒,来到广东,粤菜温温柔柔的精致怎么可能打动他们火辣的胃呢?
再来聊聊人。陈老师长相讨喜,说话风趣,而且跟着他永远可以不去想吃什么、怎么点单,简直是最佳饭友。和鲁迅一样,陈老师也说了“吃人”这个概念。“一顿饭,最关键的不是吃什么,去哪吃,而是和谁吃。”细想一下,可谓是吃饭的精髓。陈老师有一群饭友,他们的饭局叫“老男人”饭局,我在想要不要组一个“少女心不死,八卦永流传”饭局。哈,好像名字有点长,抛出一杯芋圆奶茶的诱惑诚挚向大家征集。
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比较深刻的饭局。想到小学的时候奶奶做了油焖大虾、毛豆、皮蛋拌豆腐和清炒藕带,傍晚爷爷端一个小桌子放在门外,全部的菜端过来挤在这张小桌子上,一家人围着一起,边吃边乘凉,这是童年夏天的味道。
还有“离别饭”,在大学这叫“散伙饭”。班级、部门、社团,我仔细回想,确实想不起那些夜晚我们到底吃了些啥,只记得明明没醉,但情绪要么极度兴奋要么极度悲愤,一个成员开始哭,那这顿饭的眼泪必然少不了,包里的纸巾永远不够,饭局开始上演“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的剧情,这是咸味的`青春味道。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叫“未知之旅”的美食纪录片,有讲到越南的美食,刚好,9月休年假和好友去了越南,吃到了片中总统套餐同款,也吃了很多很多顿越南粉和春卷,记忆最深刻的一顿饭,是我们在民宿附近溜达,发现有几家烧烤店,生意不错,全是本地人。果然,没有英文菜单,老板和服务员也不太懂英文。没事,硬着头皮点,有图片的就点图片,没图片直接盲点。点完菜,带着一颗期待的心情等着我们的美食上桌。
越南的餐厅很有意思,跟我们吃饭对着坐不同,大家都喜欢面向马路坐,坐在同一边,面向马路。我们入乡随俗,看着来来往往的摩托车,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个字——惬意。随着菜品上桌,我们开始释放自己的嘴巴,没想到每一个都挺好吃。有些东西,从开始点菜到吃到肚子里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哈哈,也是很没有求知欲了。吃到半饱,一对路过的越南父女向我们热情的打招呼微笑,这一幕景象已与这顿饭粘合,成为我记忆中越南之旅的独特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