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及各类保障性住房。
四、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等的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把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
2、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违规操作的坚决给予严格处理。
3、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安全生产年”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建立完善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
六、时间安排
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督促整改阶段(20xx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篇2
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初工作的部署和我局年初制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求,我局于20xx年上半年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了安全监管检查。
一、对药品生产企业(xx市森健药业)检查了2次,检查结果如下:
1、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流平衡未发现问题,未发现偷工减料行为。
2、未发现企业有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
3、未发现企业有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药品的行为。
4、企业未生产基本药物和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
5、企业由济南名洋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购进原料资质审核不严,检验报告索要、发票索取不齐全。由于济南明洋胶囊有限公司生产胶囊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该企业购进空心胶囊生产的金莲花胶囊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已经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现阶段该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对医疗机构制剂室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制剂室检查1次,检查结果如下:
制剂室由南昌锦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空心胶囊(南昌锦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空心胶囊销售资质),该批空心胶囊由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生产,疑为铬超标胶囊,现已经封存,并上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待进一步处理。
三、20xx年上半年,我局开展GMP培训工作,培训企业1家,培训人员3人,覆盖面为100%,并制定了《xx市药品GMP跟踪检查实施方案》;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培训1次,参加培训生产企业1家,制剂室1家,培训人员7人,覆盖面为100%。检查中,生产企业、制剂室能够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制度、机构,配备人员,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四、对辖区内3家综合性医院进行了特殊药品使用安全监管。其中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未能做到双人管理,值班人员均知晓保险柜密码,特殊药品专帐与处方部分不符,已经责令改正。
由于辖区内无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中药注射剂等生产企业,未开展相应相应安全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及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制定xx市20xx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局及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实际情况组织检查,积极推进制剂室GPP改造进程,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11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制定了从事制剂配制人员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二)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是否齐全及执行情况。
(三)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定期进行洁净度检测。
(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是否符合要求,原辅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成品是否经全检后用于临床。
(五)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接受委托配制情况。
(六)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必须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放行。
(七)批配制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八)其他违反《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10日至5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对配制和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逐一清理排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写出整改报告。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5月15日至10月30日,为检查阶段,对制剂室要进行两次现场检查,对未按规定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需要整改的,责令其整改。检查覆盖率应达100%。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总结阶段,针对专项工作全面总结,汇总上报市局。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闽环保办(20xx)17号),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厦委办(20xx)50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厦委办发(20xx)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有效预防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有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富美同安”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运行模式
(一)机构设置 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以村(居)委会为基础,由村(居)委会具体履行,其中各村(居)委会负责行政管理,区环保分局与镇(街)、场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管理
1、人员配置。根据各村(居)委会的企业数量、人口、面积等因素,各村(居)均配置1名兼职环保网格员,由各镇(街)、场聘请。人员基本条件为: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有机动车驾驶证,熟悉环保基本常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智能手机软件。
2、人员经费。财政供养人员不予补贴,非财政供养人员定额包干经费每年6000元/人,相关费用经区财政局核准后拨付至各镇(街)、场,由各镇(街)、场财经办拨付村(居)统筹使用。
3、业务考核。人员上岗前各镇(街)、场应将其简历报至区环保分局汇总,由区环保分局组织岗位培训,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就职,否则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合格人员到岗。每年由区环保分局及各镇(街)、场根据其工作量、业务执行情况对其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通过者可留任,考核不通过者将辞退并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人员,保证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符合要求。
(三)工作制度
1、监管“五定”机制。四级环保监管网格的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镇(街)、场负责对四级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细化巡查报告,明确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制作工作流程图,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2、工作责任机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上级网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下级网格人员工作内容。四级网格内部人员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3、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公开的媒体包括相关企业、镇(街)、场或村(居)公告栏,网站、报刊、电视等。
(四)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镇(街)、场实施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环保登记备案。
2、负责辖区内垃圾焚烧、扬尘污染的巡查和制止工作;负责辖区农村环境、流域、农业面源、工业企业、餐饮娱乐业日常巡查,协助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3、了解核实环保信访投诉,实施拍照取证上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4、配合上级网格开展辖区环境统计、污染源调查及其它环保专项普查工作,健全辖区环保资料档案。协调网格间工作交流,完成上级网格交办其他工作。
5、已建立城乡社区网格站的村(居)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站工作职责。
(五)信息化管理
1、依托现有的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建立镇、村级污染源管理台账,利用网络、智能手机拍照取证及时反映监管信息,实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
2、依托微信、qq群等电子交流平台,建立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及时进行信息交流。
3、推进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根据全市要求推进“智慧环保”服务平台系统的使用,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监督措施
(一)上级网格监督
上级网格(三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四级网格)日常运行情况,建立并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
发挥镇(街)、场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公众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栏、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网格管理运行情况,参与环境保护。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应按时巡查,并及时上报违法排污单位,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协助掌握证据。对四级环保监管网格中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及时上报环境违法情况的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不能达到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的将给予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