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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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奋斗之星评选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奋斗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奋斗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活动背景

为了激发员工的奋斗精神,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树立企业的优秀员工典型,公司决定开展“奋斗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本次活动,旨在表彰在各自岗位上默默付出、努力拼搏的员工,为全体员工树立榜样,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二、活动目标

1. 激发员工的奋斗精神,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2. 树立企业的`优秀员工典型,为全体员工树立榜样。

3. 推动公司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

三、活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四、评选标准

1. 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对待工作有高度的热情和投入。

2. 业务能力:

具备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3. 团队协作: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4. 工作成果: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的业绩,为公司创造了较大的价值。

5. 社会影响:

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五、评选流程

1. 推荐阶段:

各部门根据评选标准,推荐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优秀员工,报送人力资源部。

2. 审核阶段:

人力资源部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公示阶段:

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和评议。

4. 评审阶段:

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人选。

5. 颁奖阶段:

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奖励措施

1. 颁发荣誉证书:

对获得“奋斗之星”称号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

2. 奖金奖励:

给予获奖员工一定数额的奖金奖励。

3. 晋升机会:

优先考虑获奖员工的晋升和岗位调整。

4. 培训机会:

优先安排获奖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5. 宣传推广:

通过公司内部媒体对获奖员工进行宣传推广,树立榜样。

奋斗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xx月xx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奋斗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活动背景

为了激发员工的奋发向上精神,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特制定本奋斗之星评选方案。

二、活动目的

1. 表彰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奋斗精神的员工,树立榜样,激励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

2. 通过评选活动,提高员工的自我认知,明确个人职业发展方向。

3. 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职员工。

四、评选标准

1. 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勤奋敬业,对待工作有高度的热情和投入。

2. 业绩成果:

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的业绩,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3. 团队协作: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主动帮助和支持团队成员,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4. 创新能力:

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 学习能力: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6. 社会责任感:

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企业和社会的.发展,积极参与企业公益活动。

五、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

各部门根据评选标准,推荐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优秀员工。

2. 初选阶段: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公示阶段:

将初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和意见。

4. 评审阶段:

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奋斗之星名单。

5. 颁奖阶段:

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奖励措施

1. 颁发荣誉证书:

为获奖员工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工作中的优秀表现。

2. 奖金奖励:

为获奖员工提供一定数额的奖金奖励,以示鼓励。

3. 晋升机会:

优先考虑获奖员工的晋升和岗位调整,为其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4. 培训机会:

为获奖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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