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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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以此为契机,拟定对食堂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一、对食堂的.外墙进行改造

食堂的过去一直没有粉刷,需重新全部粉刷,面积为:135 平方米,按照单价:32 元每平方米计算,所需资金4320 元。

二、对食堂内部顶棚、墙壁进行重新改造。总面积为440

平方米,按照单价15元每平方米计算,总造价为6660元。

地板砖28.8平方米,按照单价70元每平方米计算,造价为xx元。

三、添置食堂餐桌椅,冰箱、消毒柜、配套饭锅和更换门

窗等设施。我校食堂门窗破坏严重,原有的设施远远达不到要求,需要更换或添置。

门窗更换:2460元

冰箱:3500元

消毒柜:1500元

配套饭锅:3000元

餐桌椅:5000元

四、增加一个清洗池,重新安装水电1800元。

以上初步估算均属于包工包料性质,也许与当前的物体、工资等有出入。但我校确定需要对食堂进行改造更新,恳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完善食堂设施,为师生服好务。计划需3万元左右。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惠民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教学点。

(二)采购项目

大米、食用油、肉类、禽蛋以及蔬菜等农副产品。

(三)经费来源

义务教育学校的营养餐统一采购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支出,在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以及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招标任务及配送期限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1家企业,负责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期限为五年,五年后重新公开招标。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采购方式

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企业统一提供配送到学校(包括各镇初中、中心校、村完小和教学点)。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货企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食用油、禽蛋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中标企业每种原料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每期定点采购供货资格为五个学年。每学年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督采取明查暗访或抽样检查的方式开展。如果发现中标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要求,导致老师、学生、

家长投诉,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严重影响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食堂食品供应,并记入不宜参与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工作黑名单。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凭祥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价格。

(二)采购要求

1.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要求。

(1)禁止供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禁止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禁止供应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禁止供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禁止供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禁止供应四季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冷荤凉菜和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米、面、油、米粉等食品。

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公司选择食品原材料供商应优先选择当地供应商,优先使用当地的扶贫产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

2.中标企业资质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

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

②投标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③投标企业必须在凭祥市有结构布局合理的经营场所,设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④采购价格不高于凭祥市平价超市的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⑤投标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有专业证书的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周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⑥投标企业应调设有监控装置、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网上下单平台;

⑦每个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中标供应商必须缴纳30万元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暂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要求返还供应商;

⑧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赔偿能力。

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三)操作程序

1.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签订定点供货合同;

(2)发布中标企业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食品原料供货企业;

(4)供货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安全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确保所送食品原料新鲜安全。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供货企业于每月月底开具正规发票交采购学校;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核算中心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同时向定点供货企业提供采购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供货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规定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否则将对学校领导及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采购申报。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粮、油、禽蛋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学、中心小学、村小和教学点每天配送。

(4)原料配送。供货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于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9点前将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按时加工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200—1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安全配送,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资质;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等相关情况;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等。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货企业应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3.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报账员结算。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相关文件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中标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立即取消供货企业的供货资格,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安全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累计3次(含3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货企业有义务及时向市发改局和市教育局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或相关的食谱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基地食堂安全供餐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科技人员身体健康及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堂员工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每天严格做好上岗前、下岗后身体健康状况测量并造册登记,确保工作人员各项身体健康指标符合上岗条件。

2.为避免更大范围接触外界人员,饭堂食材由专人采购,且外出采购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回到基地后及时做好洗手、更换衣服等清洁卫生工作。

3.除采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外出,离开基地。

二、确保食堂食材供应链安全

1.食材须在指定超市购买。采购人员在选购食材时必须佩戴口罩,尽量与陌生人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采购时尽量做到快进快出,在超市等人员较多地方不要长时间停留。

2.供货方根据指定地点及时配送食材,供应的食材必须提供食材安全检验证明及相关安全卫生材料,确保购买的食材卫生安全。

三、食堂场所安全保障措施

1.饭堂投入使用前,安排专人对食堂厨房、餐厅、卫生间等所有场地进行全面系统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规定要求,必须每天对餐具等进行餐前餐后卫生消毒,对餐厅桌椅等也要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

四、用餐人员安全措施

1.用餐人员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一律佩戴口罩出入餐厅。用餐时尽量保持距离(参考距离约2米)。用餐完成后现场不遗留残羹,不随意丢弃垃圾,自觉有序离开。

2.食堂实行分餐制,暂停圆桌集体用餐。

学校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篇4

为此根据学校制定的疫情期间开学工作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校如下错峰就餐工作方案制度。

一、实施范围

4-6年级学生及全体教职工。

二、就餐点及桌椅、餐具安排

1、学校安保处根据各年级就餐人数和错峰放学时间划定各就餐时段及就餐区域,分年级分班错峰就餐,每班进食堂就餐间隔5分钟,设行专人专座。

2、为预防学生就餐时不发生交叉传染,在餐桌上设置隔离挡板,左右隔凳就座,前后左右就餐位间隔1米以上。

3、全体学生要求自带带盖餐具及湿纸巾。

三、就餐秩序安排及要求

1、学生要求自带带盖餐具,在正、副班主任带领下(分别在学生队伍前后)先食堂外等候处保持生与生之间的.间隔结合排好队,然后在食堂洗手槽处按“七步洗手法“洗手后,再按地面导向线间隔1.5米排队分班依次进入自己的餐位上坐下,摆好打开餐具。

2、由正副班班主任组织好学生就餐纪律后在食堂分餐窗囗领取本班饭菜,对本班学生进行分餐。

3、严肃就餐纪律,不得在食堂中喧哗,除就餐时以外不得摘除口罩。

4、学生就餐结束后不得离开座位,待全班学生就餐完毕后收拾好餐具由班主任(副)带队以班为单位从食堂出口处离开,建议清除剩菜剩饭后再用自备的消毒湿纸巾擦拭餐具后收好回家进行清洗和消毒。

5、各班由正、副班主任根据时间安排带领学生就餐,不得迟到或早到,每班间隔5分钟进入食堂。

6、每日3名值班教师参与食堂就餐值勤(具体人员由当日值日教师领队协调安排):1人负责食堂外等候区管理秩序,1个在食堂入口处负责秩序维持;1人在食堂出口处的负责秩序管理(如倒剩菜饭、离开通道方向)。

值日行政要每日午餐到场督查,及时纠正不良就餐行为。

四、学生午餐错峰就餐时间安排:

1、六年级1班就餐时间:11:35-11:55,六年级2班就餐时间:11:40-12:00,六年级3班就餐时间:11:45-12:05。

2、五年级1班就餐时间:11:50-12:10,五年级2班11:55-12:15,五年级3班就餐时间:12:00-12:20。

3、四年级1班就餐时间:12:05-12:25,四年级2班就餐时间:12:10-12:30。

4、教师就餐:12:4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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