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园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园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园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园长、副园长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x
副组长:王xx
成 员: 王xx 刘xx 各班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各处室、各班级及学生寝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园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处办、各班级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学校每学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3、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补充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制度,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园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3月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4月各教学班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各处室自查责任区消防隐患。
5月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
6月--7月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园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园各处办、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处办、班级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现制定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订出台为契机,以维护学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紧密结合冬季火灾规律和火灾特点,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的高潮,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起数和火灾危害,为校教育和谐发展和学校大局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了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zz任副组长,各班主任等任成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面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三合一”(集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员工2人以上住宿的现象得到及时清理;学校消防安全氛围更加浓厚,《消防法》得到全面普及;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学校由和相礼及值班人员负责,对学校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检查。要充分发挥隐患整治主力军的作用,认真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适时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按照县局文件精神, 围绕改革开放周年纪念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镇各校要配合“天网”1号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各校火灾形势稳定。围绕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要配合“天网”2号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整治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动用明火等违法行为。在行动中,师生听从指挥,认真工作,详排细查,积极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强化灭火疏散实战演练。学校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认真制定完善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普遍开展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学校将围绕严格控制火灾总量、亡人总量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目标责任制,采取火灾事故个案追究和累计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在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发展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果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才识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将逐案追究,严肃处理。
五、整治措施
(一)凡学校教室、餐厅、寝室等场所在学生使用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由学校将一律上报镇中心学校,镇中心学校上报上报司法部门,由司法部门予以行政拘留。
(二)凡寝室、图书室等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进行整改。
(三)对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明火、蜡烛照明,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立即整改。
(四)对安全布局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以及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应立即改正。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传达镇中心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学校按照镇中心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紧密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冬季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学校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上报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督促学校做好 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火灾形势稳定。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学校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直到解决;要成立学校消防安全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的方式,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篇3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委员会“12。10”电视电话会议和xx《关于印发〈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县防字〔XX〕9号)文件精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扎实做好校园冬季防火工作,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XX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治理重点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长、处办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各处室、各班级及学生寝室、微机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处办、各班级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学校每学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3、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补充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制度,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3月:举办法制报告会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4月:
1、各教学班组织召开法制教育报告会暨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2、各处室自查责任区消防隐患。学生寝室由政教处、舍务自查。
5月:
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附表)
6月——7月
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办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处办、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处办、班级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附: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及校内从业人员。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第四条 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9、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11、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
12、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3、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应加防火巡查。
第六条 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第七条 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
第八条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第九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条 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二条 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学校校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第十三条 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事故附近的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单位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
第十五条 接到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校领导汇报,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第十六条 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保持通讯和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
4、安全防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阻止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5、后勤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第十七条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十八条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
3、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第二十条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