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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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心得

短文网整理的双减政策心得体会(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篇1

谈教育无法绕过考试,中考、高考固然重要,但如何把孩子教育成一个健康、善良、成熟、正直的人,能够适应未来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考验和挑战,对家庭和国家作出贡献,才是家长和教育者们更应反思的命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是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

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是学校教育教学最基本的形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在上好每一节课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而不是在校外培训机构中形成的。课堂教学的不足是学生参与校外培训的重要原因,因此,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设计好每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和学生活动,让课堂教学过程充满生机活力,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才能减少绝大多数学生的补课需求,进而推动“双减”的真正落地。

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主体是老师,绝大多数的老师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默默奉献,不计名利,寒来暑往,培养一批又一批学生;绝大多数的学生长大后,对他们当年的老师心存感激,学校课堂发生的点点滴滴成了师生共同的美好回忆。但我们也痛心的看到,个别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不能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课外补课牟取私利,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失守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在“双减”政策下,这样的不良现象会得到严肃处理。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科学布置家庭作业,巩固当日所学,同时又具有开放性、拓展性和应用性,对于不同能力水平的孩子具有选择性,这样不仅不会增加学生负担,还可以增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的动机。优秀的`教师不会布置太多的作业,通过“刷题”提高学业成绩;优秀的作业一定是用心设计的,是一种巧妙的师生信息交流途径。

坚守学校教育阵地,离不开家长的配合支持。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言行背后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发挥着深远的影响。有的家长不投入时间陪孩子成长,却将大量的时间放在盲目跟风攀比上,孩子成绩稍微下降,不与孩子和老师一起分析原因,马上想到的就是补课,一掷万金,仿佛我花钱了,我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了。

家长的焦虑情绪来自教育的谎言,来自培训机构铺天盖地的宣传,来自社交软件里的小道消息,来自对子女发展空间的错误定位,但是,没有任何一种教学方法或者一个老师,能够在短时间内大辐度地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缓解家长的焦虑情绪,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方面规范培训机构的行为,另一方面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和优质发展,同时要办好家长学校和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从而形成减负共识。

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篇2

昨天,学习了陈老师的““双减”政策下的有效作业设计”,才让我真正意识到优秀的作业设计能开发学生的智力,让学生更喜欢数学。也使我们一线教师更加坚信:“课堂指向核心素养,课后指向更精准的作业评价,使学习目标与学习评价精准接轨,这其实就是学习过程教学评的有效性”;而作为一线教师作业评价的变革恰是直接显现“双减”效度的关键一环。

对照自己的作业设计,发现学生对数学学习最多就是逆来顺受的被动式学习,时间长了,终会消磨光孩子的学习激情,沦为一种可有可无的事情。这样的学生,进入初中阶段,失去了小学老师的全程监督,很有可能会不适应初中的学习模式而影响学习效果。所以我们得想办法提升学生的数学学习积极性。陈老师的讲座给我指出了一条道路,那就是趣味题和思维题。首先要认识到的就是这些题目的量不多,一节课也就一题而已;其次一点,这些题不要太难,要能够让学生们跳一跳,够得着。这些题目不是如今校外培训班中上的那些特别困难的奥数题。我们布置的趣味题和思维题,和奥数题的不同之处就是这些题目带有童话色彩,不是那种干巴巴的数学信息,且和本课知识有挂钩。比如陈老师举的例子:圆形池塘里的老鼠和池塘边盯着它的那只小猫的故事。就是在学习了圆周率的`知识的时候的一道趣味题。你看,配合上情境,学生们肯定能学得开心。学生们开心了,学习数学的兴趣不就来了吗?感到很骄傲的是,我自己坚持几年的每日一题,和陈特想到一块去了。当然,在趣味性上,我还要继续寻找合适的素材,提高学生数学学习的兴趣,让孩子不排斥,而是期待数学、爱上数学。

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篇3

扎实推进“双减”工作 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作为一名教育人,从事教育工作30年,深刻体会到此次“双减”工作是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深刻体现。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推进减负工作,但由于社会现象和一些培训机构等的虚假宣传,造成家长焦虑,被裹挟给孩子报补习班,导致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非常严重。此次党中央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就是要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彻底治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和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借教育之名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

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篇4

作为家长,在这段时间我也要学习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父母。目前,我个人认为我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家长。在对于孩子的教育方面,很容易走进误区,做出一些不正确的行为影响孩子的`发展。所以现在无论工作多忙,我下班后一定要关心孩子,询问一下孩子今天学习了什么,有没有遇到什么挫折?多鼓励孩子,教会孩子克服困难,在孩子得到进步的时候,也要及时的表扬,帮助孩子增加自信心。

非常感谢这次双减政策,我认识到自己的许多不足,也能给我和孩子一个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的机会。

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篇5

7月24日中央发布了双减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执行。双减又称“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目标:1、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并将负担提升到未成年保护法的高度。2、减轻家庭教育负担。3、将教育回归到学校。4、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并规定,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对于学生作业量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要求教师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对于课余时间,鼓励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保护好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

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对于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对于教育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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