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方案

短文网

2026-04-29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中共省委组织部中共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峨桥镇创建乡村治理示范镇,并在镇域创建的同时选取1个行政村进行示范村重点创建,街道辖区有行政村的,选取1个村比照开展示范建设活动。通过示范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批典型性强的乡村治理示范村,以示范促带动,推进我区乡村治理水平全面升级,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农村基层基础显著加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社会公平正义、乡村和谐稳定的氛围充分彰显;进一步发挥基层德治作用,公民道德素质大幅提高,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主要内容

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初步构建“基层党组织+‘三治’+壮大集体经济+信用村+互联网管理服务”的乡村治理模式,农村物质文明文明、精神文明、平安乡村等建设得到加强。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实“一抓双促”

1.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实施乡村书记“领头雁”工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机制,择优选配一批村级“领头雁”。每年选拔(考核)一批村干部,通过教育培训、参观考察、外地挂职等方式,提高现有村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2.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强化政治功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对群众需求“有必求应”,在群众中能“一呼百应”,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提档升级。

3.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组织健全、运行顺畅、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乡村治理体系“四位一体”模式,落实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监督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强化自治、法治、德治,催化“三治融合”活力

1.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议事机制,巩固党执政的农村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改进民主协商方式,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强化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设置橱窗式村务公开栏,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透明平台。

2.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建设平安乡村的具体措施。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乡村治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构建乡村法治机制。

3.健全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对各类诉求和问题及时掌握、预警、调处,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镇街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4.实施德治乡村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开展最美庭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农民丰收节等,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三)壮大集体经济,为乡村治理提供物质支撑

1.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20xx年全面消除经济薄弱村,提升中等收入村的比例,全区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以上的村达到4个。

2.增强自己造血功能。健全激励、容错机制,鼓励和促进村级自力更生,把集体经济增收与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挂起钩来,让村干部既有压力也有动力。

(四)以党建为引领,创建信用村

适时推进信用村建设,广泛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返乡创业信用贷、普通农户消费贷,对“信用农户”给予信用贷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五)探索互联网管理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探索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提高乡村治理的效能和精准性。加强与阿里等网络公司合作,建设“三农”综合服务平台,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农村土地交易、金融服务、农资购销、农技服务等线上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并且通过整合“三农”大数据,为党委政府治理乡村提供决策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峨桥镇党委、各镇街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峨桥镇党委、政府要围绕基层党组织、“三治”、壮大集体经济、信用村、互联网管理服务等5个方面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镇、村要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工作顺利推行,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街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同时加强对基层调研和指导,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把宣传引导贯穿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xx县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不断增强乡村建设的综合示范带动能力,根据市委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2022年开始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一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改善乡村生活条件、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提升乡村文明水平、转变乡村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村庄规划建设为先导,以乡村环境生态综合整治和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为推手,强化特色产业支撑,努力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县政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综合协调的作用,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把尊重群众意愿贯穿示范村建设全过程,做到建设前群众赞成,建设中群众参与,建成后群众满意。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强业务指导,集成各类建设项目资源,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和投入示范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引领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实际,在不失农村韵味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打造高标准、高水平的示范村,通过“连点成面、连片成带”辐射带动周边村组的发展。

(三)自然和谐,突出特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现有的山水脉络,结合当地农村实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立足地域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村建设不搞大拆大建,让村组建设融入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着力把乡村打造成突显当地乡土气息和民风民俗,产业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新型示范村建设典型。

(四)群众主体,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通过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打造支撑乡村发展的现代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等,营造“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格局。

(五)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生态乡村美丽建设的先行区、试验场,借鉴和引入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集民意、汇民智,大胆探索创新,努力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机制推进新活动,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经验和典范。

三、基本条件

(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具有一定区位优势。重点选择位于交通干道和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组。按照串点连线、合线成面的思路,优先选择县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组。

(二)环境状况: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村庄形态基础,有拓展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潜力。重点选择特色产业具有一定基础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移民新村、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等。

(三)文化底蕴:村组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民风民俗较鲜明。

(四)产业发展:农村经济有较好发展,有一定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优先选择有实力企业入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建成后可对周边区域形成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村组。

(五)干群基础: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发动群众能力较强。干群关系和谐,群众积极性高。

四、目标任务

建成10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综合性、示范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

五、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以“改善人居环境、留得住乡愁”为理念,立足于村庄综合改造,注重节约用地,合理布局功能区,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相关法规,开展示范村规划编制;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合理布局、注重实效”为原则,明确示范村的建设定位、并且选定1项以上特色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实现多规合一,制定乡村发展规划。突出传承优秀文化及融合乡村旅游,重点对建筑特色、村庄布局、环境整治、垃圾治理、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绿化亮化、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规划。(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xx分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二)产业兴旺。以促进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依托资源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整合规划,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科技支撑建设水平;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运用“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模式,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文旅局、财政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三)生态宜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青山绿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突出传承乡村农耕文明、彰显黄土风情,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结合村组现有和新建建筑、乡村环境要素引导进行乡土化改造,延续历史文脉,凝聚故土情结,提升“乡土、乡情、乡愁”,打造有韵味、有特点的村落民居。民居建筑典型特征得到彰显,黄土风貌、特色民居、古树名树得到合理保护。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示范村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民宿、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硬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持续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的、宜居乡村活动成果基础上,突出抓好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和农业废弃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八清一改”,改变影响村组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优美宜居环境。(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xx分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林业局、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四)乡风文明。把当地的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着力保护当地的特色民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文化遗产,挖掘乡村人文、生态特色内涵,在空间格局和景观塑造上力求展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田园风光。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和民俗文化,培育农事体验节庆和特色节庆品牌。健全新型农民培训教育机制,教、科、文、卫、体、计生等服务设施配套完备,建设图书室、文化广场、小舞台、运动场等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有民俗文化底蕴的村组,做到民族文化有效传承,民族文化保护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展以民俗民居传承、保护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村史陈列室或类似设施建设。村庄文化氛围得到提升,村庄有文体团队、活动阵地和特色文体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使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升,崇尚科学、健康娱乐、邻里互助、家庭和谐的风气得到弘扬。(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五)治理有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振兴,建立村组建设和管理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抓好“一组两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村务管理,健全乡村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机制,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生活富裕。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载体(平台),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做好村级就业、社会保障经办、教育助学、卫生健康、群众文化体育、法律等六项服务,努力让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探索建立村庄发展、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体制机制。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农户等多方共同投入、建设及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2年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成立xx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建新任组长,县委常委、副书记王晓春、副县长曹红星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等,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推进(具体分工方案详见附件)。各乡镇要实行乡镇长(主任)负责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的细化方案,靠前指挥,积极需相关部门沟通,落实至少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驻村协调组织群众。

(二)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示范村建设实行“例会”制度,县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工作例会,听取示范村建设进度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示范村建设的重要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负责全县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示范村产业发展。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制定方案开展建设,优先安排本部门涉农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投入到示范村建设。

(三)多方筹措,确保投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投入到示范村建设。“争取国家和省市拨付一点、本级财政配套安排一点、群众自筹解决一点、企业参与投入一点、社会帮扶捐助一点”的多元投入方式解决。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示范村建设,县级财政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以建设示范村为平台,推进各类涉农建设项目资金整合。

要建立完善示范村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厉行节约,不得超标准、超规格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示范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受益主体也是农民,要建立起“一组两会”村民议事机制,讨论并决定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论坛、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营造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建设。

(五)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示范村建设进度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跟进。项目由各乡镇政(丹州街道办事处)府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办事处)要加强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建设任务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保障资金投入产生效益,及时上报各项材料。

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3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黟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由县农水局于2022年1月底开始起草,于月底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2月26日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3月3日主持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月19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4月15日以办字〔2022〕12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我县资源禀赋,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作为全县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从2022年起,利用2年时间,从8个方面系统推进,力争到2022年,争创20%以上的村为乡村治理示范村,50%以上的乡镇为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村民自治实践得到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得以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具有黟县特色的乡村社会基本建立,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全面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标是基本建立黟县特色的乡村社会,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部分是试点内容,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建立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个方面系统推进。

第四部分是重点工作,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是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部分为时间安排,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时间从2022年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为试点准备(2022年2月—2022年3月)、组织实施(2022年4月—2022年6月)、巩固提高(2022年7月—12月)三个阶段。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加强培训宣传四个方面保障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五、创新举措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建立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8个方面系统推进,通过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经济协调发展6个方面25项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和统一高效的乡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党建引领“三治”,创新试点实施“一网三治六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强化村级权力监管,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试点周期2年,从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一是试点准备阶段(2022年2月—2022年3月)。成立黟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方职责。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牵头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工作调度,协调指导落实,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县委农工办定期督促检查,适时通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目标。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7月—12月)。县委农工办牵头组织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试点成效较好的示范乡镇、示范村,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对于试点成效不明显或问题较多的乡镇、村,挂牌整改。梳理完善可行可用的制度,归纳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黟县模式”。

七、关键词解释

一网:推进乡村治理网格优化,建立党组织领导的统筹协调机制。

三治: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

六服务:“访民”宣传服务、“惠民”生活服务、“乐民”文体服务、“安民”法律服务、“暖民”关爱服务、“富民”发展服务。

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安排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xx〕46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xx〕4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庄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具有庄浪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开。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创建水洛镇和南湖镇2个乡村治理市级示范乡镇;建成水洛镇吊沟村、郭堡村,南湖镇陈庄社区、席河村,韩店镇石桥村、赵墩乡大庄村6个市级试点示范村和水洛镇中川村、何马村、陈洞村、柳咀村,南湖镇石峡村、石阳村、高房村、北关村,岳堡镇岔口村、郑河乡上寨村、朱店镇吴沟村及南坪镇寺门村12个县级试点示范村;其他乡镇结合村情实际,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强,主要负责人视野宽、思维活、统筹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人居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村民综合素质和积极性高,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体制机制活的村,各创建1个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培树一批不同类型的乡村治理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以点示范、抓点带面,基本形成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2年,全县所有乡镇和村全面推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因需设置、按职履责、善治乡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己管理、自己教育和自己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动员集体成员、各类组织将“三资”量化入股,全力配合村级合作社、乡镇联合社发展产业、增加村户收入,拓展提升“庄浪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法依章行使职权,规范完善提升,多方经营合作,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持续放大“庄浪模式”效应。以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为抓手,落实基层党组织“四抓两整治”措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村党组织书记须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努力扩大覆盖面;对确定的1281名村级后备干部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党员和实用人才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轮训,做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和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靠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包抓1个村、联系5个农户,村“两委”成员要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到位。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强化党组织领导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组织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行动和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农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发挥党员组织引领群众作用。引导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回村任职、返乡创业,加大从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每年培养“三个带头人”1500名,完善培养帮带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引导农村党员深入农户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为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关爱服务,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普遍关心的就业、看病、上学、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乡村治理的风险隐患,全面引导农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加大对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和各种检查评比事项的清理整顿,根据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和检查评比事项目录,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大村级分支机构和证明事项的清理整顿,对没有上级明文规定需要在村级设立的分支机构,对能够合并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村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办理,对不需要出具的证明、存在的“奇葩”证明和对不需要村级签字盖章审批的事项,要全部取消,所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于20xx年底完成。(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民政局负责制定《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全县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切合各村实际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和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以村为单位,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驾照式”管理和农民群众“红黑榜”管理,有机融合产业发展、入股分红、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全员参与、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民政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村民自治抓建资料清单、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模板和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流程图等内容。(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2.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及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协商议事向化解矛盾、移风易俗、资源盘活、维护秩序等方面拓展。拓宽村(居)民议事协商范围,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载体,搭建网上说事议事平台,提高议事协商效率。(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和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分类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充分发挥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治理和依法监督水平。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牵头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扶贫办;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快建设法治乡村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监管、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和经营权流转、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培养以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5名以上。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渠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治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法院、检察院、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靠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常态化和实体化建设,配齐综治网格员和管理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联防、联治、联动的基层综治局面。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辅警”机制,利用“互联网+警务”,推进智慧农村警务室、劝导站和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积极推行治安户长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党员干部对口帮扶。深入开展“十大”行动和“六清”行动,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违规乱建、私自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开展乡村应急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能力。政法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乡村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探索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立“村财乡管”三资审计和纪检监察定期巡察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基层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持续整治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村级巡察工作,加强农村权力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纪委监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巡察办、信访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三官一律”工作室建设,整合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联户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四级网络体系。成立乡村法律宣传团、法规咨询团和司法调解团等法律服务团队,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乡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乡村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提高农民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司法局、法院;责任单位:政法委、检察院、编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5.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好群众性自治组织、“五老”新乡贤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确保每个乡镇有5人以上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有3-5人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以上兼职调解员。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妥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创新法律服务基层模式,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和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司法服务基层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6.提升乡镇和行政村服务能力。按照《庄浪县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设立种类齐全的乡镇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所有行政村均达到“一站、两市、六室(院)、一广场”的标准,即村便民服务站,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卫生(计生)室、警务(民事调解)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务监督室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及室外活动广场。推进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全面落实。(牵头单位: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7.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乡村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和消防等易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乡村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疾病疫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乡村监管机构作用,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有效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并挂牌上墙、持续弘扬、约定遵守。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家书屋、乡村大舞台等活动阵地,开展道德讲堂、道德评议、孝老敬老活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诚信“红黑榜”制度,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明礼知耻、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团委、妇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持续深化优秀家风、家教、家规对群众的道德教育功能,全面推行移风易俗,重点整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红事不办或小办、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针对各村共性问题,依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确保过程和内容合法合规,实现行政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予以规劝、约束,确保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当中,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实施,利用荒山、荒坡或无法耕种的贫瘠地,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从严执行婚姻当事人、党员干部、婚介人员、红白事事主“四报备四承诺”措施。(牵头单位:宣传部、民政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弘扬乡村道德新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和谐五星”、最美邻里、身边好人、“十大孝子”,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好婆媳,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退役军人等选树活动。实施“道德信贷”工程、“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平台为载体,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带动力和牵引力。通过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树立文明乡风实践,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设文明的良好风尚。宣传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德治为先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妇联负责完善《庄浪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乡村文化引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乡土文化、特色文化和农业文化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补充公共文化短板。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乡村舞台、民间文艺社团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作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日、农民丰收节等,组织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传承弘扬历史文脉,保护好古堡村落、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发展马尾荷包、剪纸、麦秆画和木雕等民间手工技艺及南湖曲子戏、庄浪花儿等地方戏曲,开展好庄浪艺术节等民俗活动,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传统文化特色品牌。支持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设施,持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强传统工艺品生产设计,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文化阵地,助力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进培养一批“三区”人才,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旅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方法步骤

试点周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开始,于20xx年12月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谋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对各自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村级民主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根据县级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县委农办。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0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制定试点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在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镇、南坪镇、赵墩乡、郑河乡8个乡镇18个村先行先试、按期完成任务;其他乡镇结合实际,同步跟进,确保20xx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试点村治理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后形成我县乡村治理模式。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20xx年11月,县委政法委将牵头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制定出台的好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核突出、三治融合、四轮驱动”(“一核”:建强基层党组织,“三治”:自治、法治、德治,“四动”:问题导向牵动、上下一体联动、守正创新驱动、宣传引导促动)的长效机制。

4.提质扩容阶段(2022年1月-10月)。全县剩余的行政村结合试点成果全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要落实抓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并作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靠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县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开展督导和评估。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公安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权运转和乡村基层治理保障,落实乡村治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县委农办、各乡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训村干部。要突出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持续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乡村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四)培育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为面上推进乡村治理提供样板,带动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水平。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宣传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结合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基层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推广“三治融合”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情况,限期整改,确保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