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法制宣传日演讲稿(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使人生更美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日子吗?对了,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所谓法制,就是用来约束我们一言一行的规定。而我们应该做一个文明的学生,让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时刻都要以法律为我们心中的准绳,时刻紧省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及自己的思想,一旦有脱轨的现象就一定要及时规范过来,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的道路。否则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们的交通来说吧:如果,没有条条款款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那么车辆不必停车等待绿灯,这时就极容易发生车祸,酿成惨不忍睹的悲剧。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有条理,使社会更和谐,也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就可以减少惨不忍睹的悲剧产生。
在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事件。在一个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网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刚进入初中的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谢谢大家!
署名
XX年X月X日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昨天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现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进步,各种思想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孩子因此而荒废了学业,有的甚至走向犯罪吗?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偷东西,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有的也许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于我们现在的一些坏的习惯,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3
同学们,老师们:
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要庄严肃穆、要行队礼或注目礼;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首先,守法必须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大家可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大学毕业生到一家公司应聘。面试时,外面等了许多人,他觉得自己希望不是很大,但又想:既来之,则安之,那就试一试吧!应聘者一个个被叫到经理办公室,一个个又表情肃然地出来。当叫到他时,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推门而入,而是敲敲门问:“我可以进来吗?”经理说可以,他才进去。几天后,他被意外地聘用了。工作了一段时间,他与经理熟悉了才把心中的疑惑说出:“您聘我时看中我的什么优点呀?”经理说:“说实在,你哪一条都不比别人强,我看中你的,是你进门时敲了门。敲门说明你懂礼貌,而懂礼貌说明你有教养,有教养的人代表着公司的美好形象。” 我这样想,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礼貌的好习惯,进办公办室要先敲门或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再进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敲敲门不是大事,还有平时的生活举止,待人接物等都是小事,但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其次,守法,要从小做起。有这样一句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候拿人家一根稻草,大时牵人一头牛。作为家长和老师有一个担心就是孩子在外惹是生非或跟着别人学坏,我们有的同学是非观念淡薄。当欲望和约束力发生冲突时,不少同学便控制不住自己。比如说打游戏机和写作业发生冲突时,自制力不强的学生往往不做作业,更为甚者,有的学生迷上网吧,甚至旷课、逃学,这些都是不对的。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搞好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发文对今年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作出安排,并结合全市依法治市理论研讨会,隆重启动系列活动,全面拉开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民普法的序幕。借此机会,我就推进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活动安排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市对“12·4”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安排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活动主题。即,“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是活动时间。从11月下旬开始,20xx年到2月结束,约100天时间。
三是宣传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和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四是主要活动项目。大致分为宪法主题宣传、法治理论研讨、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文艺巡演、系列法治评选、普法成果展示、法律志愿服务7个方面,共13项具体活动。这些活动既有集中开展的、也有分散开展的,既有现实生活的、也有网络媒体的,既有宣传教育类的'、也有互动服务类的,活动项目较为丰富。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活动属于全市的规定动作,各级各部门不能仅满足于完成规定任务,还要立足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好相应的特色宣传活动,共同把我市“12·4”系列宣传活动抓实抓好、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二、关于活动要求简单讲,就是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关键在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夯实基础、推动工作。
一要迅速行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11月下旬以来,“国际艾滋病日”“国际交通安全日”“国际志愿者日”等专项宣传活动已相继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今天开始,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12·4”各项宣传活动中去,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xx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要紧扣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当前年终将至,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推进“12·4”系列宣传活动,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统筹结合,坚持把实践作为最生动的普法课堂,切实把法治宣传有机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实践之中,在推进实践中倡导厉行法治,在厉行法治中护航生动实践,做到法治宣传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德益彰,共同为xx“三区一都市”建设出力和服务。
三要贴近生活,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法律来源于生活、适用于生活,普法理应植根于生活。要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坚持“缺什么”“需什么”就“补什么”,丰富拓展宣传活动内涵,形式上突出群众喜闻乐见,载体上便于群众广泛参与,落点上力求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既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让法治建设成果实实在在惠及广大群众,从而增强全民学法用法守法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要注重创新,提升宣传活动实效。普法的生命在于创新。随着新媒体新技术的发展和群众法治需求的提高,过去的摆摊设点、悬挂标语等传统简单模式已不适应现实需要。要坚持与时俱进、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创新普法思维、方式和载体,着力解决好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推进普法工作由灌输式向互动式、条文式向案例式、说教式向服务式、撒网式向精准化、传统式向智能化、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关于活动保障推动工作落实,组织保障至关重要。
一要领导重视到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12·4”系列宣传活动纳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明确具体科室、专门人员抓好落实。
二要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负其责、各履其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抓好全市统一部署的各项规定活动和自身推出的特色创新活动,确保“六五”普法圆满收官和“七五”普法良好开局。
三要各方协作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法治xx的共同目标,既充分发挥好牵头活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又主动落实好其他活动的支持配合作用,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党政重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