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全面摸排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类处置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法制办、县法治办《市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及《县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进一步扩大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防范宣传面,全面提升本县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xx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支持与配合,切实营造警民携手、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昌锋担任,副组长由副政委董继军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刑侦大队负责人秦翔担任,成员由指挥中心以及督察、刑侦、网安及派出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
三、时间安排
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临近春节诈骗活动猖獗的重要时期,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时间为20xx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集中宣传活动后,将“防诈骗、不参与”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重点
(一)预防不法分子打着扶贫旗号的敛财诈骗;
(二)预防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敛财诈骗;
(三)预防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集资诈骗;
(四)预防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短信的敛财诈骗;
(五)预防不法分子冒充亲友的敛财诈骗;
(六)预防不法分子以保健为名诱骗老人钱财的诈骗。
五、工作措施
(一)利用电视台等主流谋体开展宣传;
(二)利用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三)在xx生活网站xx普法专栏、xx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辟“防诈骗、不参与”专栏进行宣传;
(四)利用大型广告牌、LED显示屏、公交车LED显示屏开展宣传;
(五)制作宣传牌(栏)、悬挂横幅标语等开展宣传;
(六)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宣传;
(七)利用圩日、各种节庆日开展宣传;
(八)利用扶贫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统筹,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注重积累,及时上传。各单位在开展集中宣传及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情况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拍摄、录制,保存影像资料,保存各种文件、文章,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备检。同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刑侦大队。
(三)注重总结,及时上报。刑侦大队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月21日报县法建办。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四、职责分工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