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篇1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大事,为此,我社区紧抓安全工作不松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特别是针对我市近期的持续降雨,社区一定高度重视,从现在起进行隐患排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及麻痹大意的思想,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市政设施、矿山、建筑工程、河道、危房排险、学校安全等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必要的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严格落实既定事项。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工作,不断完善辖区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
二、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
我社区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成立了专项的工作组,并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到人。我社区分片管理干部按照职责,认真进行检查,决不走过场,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击重点,注重实效。社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我社区定期对门面房及各楼院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及时注意收听、收看气象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并严格责任追究责任。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危害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制度。
我社区加强了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如有情况我社区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能及时赶到第一现场。
一年来,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兴华街道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坚持围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在社区领导的支持下,全体社区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顺利的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通过多年的社区工作,深知社区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为我社区的安全工作做出更好的成绩。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监管,确保我县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两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以治理“五个种类、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节日商品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市场巡查力度,加大节日商品监测和检测,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区域及部位
主要:种养殖基地、水产品批发市场、疏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猪屠宰厂点、加工作坊、旅游景区、大中型餐饮场所、农村家宴餐馆、学校、机关、企事业食堂等。
二是重点品种
主要:食用油、原粮、月饼、酒类、肉类食品、乳制品、水产品保健品等。
三是职责分工
要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特点,明确职能分工,加强日常监管,排查问题隐患。主要是:
县农业局重点抓好农产品源头监管,要深入农产品源头基地,加强各类食用农产品药物残留监管及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禁止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禁止使用违禁添加剂,消除果蔬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药物残留、动物疫病防控等食品安全隐患。
县海洋与渔业局要深入水产品养殖区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监管,严查使用孔雀石、呋喃硝基等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禁止使用甲醛浸泡水产品和水发产品,消除水产品药残安全隐患。
县经贸局要加强定点屠宰场管理,提高肉品品质。加大执法力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依法取缔私宰窝点。县工商局、县城管大队等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严处销售私宰肉行为。
县质监局要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力量打击非食用物质添加与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中秋月饼等食品及原辅材料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县工商局要重点加强对各类经营食品的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巡查,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超市熟食制品的监管,督促超市完善设施,规范熟食制品销售行为,杜绝污染。
县卫生局要加强旅游景点、餐饮业和机关、学校、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卫生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质量,加强一次性餐饮具监管,使用无毒无害的一次性餐饮具及中小餐馆肉品来源的索票索证检查力度,严防私宰肉品流入餐桌。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保健食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打击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添加违法药物、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违法行为。
县粮食局负责要加强相关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粮食承储企业监管,督促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储备粮入库、出库品质质量检测制度和定期质量检验制度、政策性用粮经营企业(军供)执行质量批检制度,定期开展粮食和原粮质量安全状况抽查,公布粮食抽查结果,查处违法行为。
县城管大队要加大对节日期间的早餐摊点、大排档、便民早市及流动摊位的清理整治。
四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
三、工作步骤
全县“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11日。
(一)制定计划
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本部门监管职能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
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节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内容,围绕“五个种类、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强化市场巡查力度,加大节日商品监测和检测,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为主要内容,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三)总结汇总
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应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下进行总结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2日前送县食安办,由食安办汇总后报送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责任。按照整规工作“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点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加强检查督促,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强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二)落实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制度,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切实解决好多头执法和执法空白的问题。要加强区域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篇3
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20xx年国庆期间的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国庆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和启动安全教育实验区信息化平台,集中开展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暴力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要通过家长会、校讯通、QQ群、微信群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孩子在国庆期间的安全监护,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大快严”活动,国庆节前深入细致地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把校舍安全、“三防”建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周边治安等作为检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立即整改或利用国庆假期时机整改。假期中,凡不使用的场所要一律切断电源,食堂要关闭好电源和燃气设备,关闭好门窗,确保国庆节期间校园内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三、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防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好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安保工作,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配齐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和来访登记制度,强化校园及周边巡逻巡查,切实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做好校园周边治安隐患问题的排查和管控,严防发生涉校治安事件的发生。
四、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国庆期间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安排好值班人员,昼夜巡逻,严禁擅离职守。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全市各级各类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篇4
一、检查时间
2014年9月30日-10月7日。
二、成立组织
本次检查活动由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有:县政府办、旅游局、交通局、卫生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
三、检查对象
全县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饭店、旅行社。
四、检查内容
重点是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丰富旅游产品、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纠纷和问题等方面。
1、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检查重点:安全工作组织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各种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记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旅游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水上游船、游艇及大中型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状况及安全措施;景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餐饮卫生;设施设备合法运营证件,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景区(点)秩序等。
2、旅游饭店检查重点:依法查处哄抬房价行为;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汽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厨房设施清洁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情况。
3、旅行社检查重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旅游用车制度是否完善及落实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旅游、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和违法违规从事旅游客运等行为;是否投保旅游责任险;业务档案是否规范健全,包括:团队旅游合同、租车合同、游客名单、游客意外险保单、导游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强化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各旅游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于在安全检查中措施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旅游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旅游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