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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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总结

短文网整理的燃气检查工作总结(精选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燃气检查工作总结 篇1

按照市城管局(xx管字〔20xx〕2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推进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依据《xx及两会期间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安排部署。

为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大队长xx任副组长,公共管理科科长xx,xx、xx、x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对城镇燃气开展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查处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县区互查

(一)我县检查xx县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按照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县区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x月xx日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xx带领下,公共管理科科长xx、副科长xx、xx和安全专家深入到xx县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查出隐患19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市开发区检查我县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xx市开发区住建局领导带领燃气安全专家于xx月xx日检查了我县xx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xx华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2家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对2家公司分别下达了《xx市城镇燃气行业县区互查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2家公司整改后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逐项核查验收,并出具了验收合格单,形成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三、组织开展“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周活动

为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于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转发了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各燃气经营企业将警示教育纳入企业全员岗位培训重要内容,进行全员网上观看接受教育。我局于xx月xx日召集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中观看了“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片,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四、企业自查自纠

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生产、供储场所、燃气设施立即展开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规范对生产、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液位、压力超限报警以及紧急切断阀的运行工况进行检查维护,对管道法兰、阀门等易泄漏部位进行可燃气浓度检测,对螺栓、阀杆等部位进行防腐处理。列出隐患清单,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及时整改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督导检查

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带领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到我县16家燃气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执法到位,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改”。检查燃气企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施的检验情况,管道设施的巡查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是否正常等。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57(家次),排查安全问题隐患70处,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保障我县燃气供应安全平稳有序。开展“三合一”场所检查,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

六、开展农村“气代煤”工程隐患排查整改

针对我县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数量大、天然气常识缺乏、采暖装置使用不熟练、冬季寒冷干燥等情况,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生的特点,我局与担负我县气代煤任务的燃气公司:xx县祥生天然气有限公司、xx县速腾燃气公司和xx县福隆燃气运行公司,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冬季燃气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深入到村庄、社区,对燃气管网警示标识、立管防撞设施等进行检查,对居民连接软管、燃气报警等进行检查,指导居民正确使用燃气灶具和取暖设备,宣传应急紧急处理措施,提高燃气安全使用意识。

七、开展“打非治违”

xx月xx日,在公共管理科科长xx带领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开展查处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动,在xx镇xx村取缔非法倒气充装点1处,暂扣3个导气泵、电子秤4个。

xx月xx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巡查中,在双桥镇苏庄村查处非法流动倒气一起,暂扣50公斤钢瓶5个、小推车1个。

八、开展安全宣传

在燃气安全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典型事故事例,对违反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张贴《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宣传页,每个燃气企业张贴2处,共张贴50余张。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及防范化解液化气安全事故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九、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对照通报问题,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台账,严格按照市城管局要求,继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燃气检查工作总结 篇2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大燃气事故教训,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所有燃气储配站、供应站点、设施、气瓶等进行检查,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做好燃气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工作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燃气站。

三、工作内容

1、全面排查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学校托管机构、医院、超市、车站、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区域用气设施和燃气使用情况,用气单位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联合应急、商务部门一起加快推动餐饮等行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督促企业和用户落实用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用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

2、查找生产、经营和使用等链条上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法经营、储存、充装和倒装燃气等行为,查处燃气企业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无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气源,严格执行燃气“实名制”销售制度。从业人员必须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全面排查液化气瓶充装站点、供应站、LNG气化站、终端用户用气管道及配套设施等。排查各类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安全附件、消防器材的定检巡查、人员上岗、门防监控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落实及反恐器械、应急用品备件的配备。

4、查处燃气企业向用户(包括餐饮企业)提供不合格钢瓶和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钢瓶等,严查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表或燃气管的违规行为,排查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安全隐惠。

5、全面排查城市燃气管道被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建(构)物占压、施工影响燃气管道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15年以上运行的燃气管线及设施的泄漏隐患;加强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监控,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管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6、防范城镇燃气设施第三方破坏,城市地下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燃气工程管控体系,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问题。

7、加快燃气入户安检工作,当安检率要达到100%,指导用户安全用气,排查用户燃气计量仪表、管道及附属设施、燃气器具使用情况,及时更换达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的燃气计量仪表。严禁用户擅自安装、拆除、改造燃气设施行为,对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行为及时以劝阻、制止并督促纠正,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用户要停止供气。

8、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燃气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组织开展针对事故演练。

9、开展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制定宣传计划,制作宣传广告,短视频,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讲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从业人员警示教育。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强化舆论监督,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反违规行动。

四、时间安排

1、部署阶段(11月5日至11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要求燃气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治理整改。

2、整治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在燃气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对本辖区的燃气领域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排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排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对存在重大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

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24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总结安全生产防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继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确保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并建立长效机制。

燃气检查工作总结 篇3

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住建局《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市建〔20xx〕20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城市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现将排查整治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做好城市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城市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市政管理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我县共有燃气企业5家,检查组重点对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燃气企业现场作业情况、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开展重点排查整治,通过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不断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的落实。

(三)督促落实,全力确保成效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做到能及时整改的予以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下发整改清单,限期整改。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8人次,共检查5家企业,发现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充气区域有车辆进入,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无应急演练计划、安全培训记录等隐患22条,已完成整改17条,未完成整改5条,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等问题,结合燃气标准化建设已聘请专家指导,将于近期立即整改。检查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65家,排查减气阀漏气、输气管老化等问题7条,已全部整改完毕。xx月xx日,市局邀请专家检查我县燃气企业3家,排查隐患53条,目前正在整改中,全县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以未整改隐患为督查重点,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不定期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行业运营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整治。加大与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

(三)强化应急演练。督促并指导各企业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燃气检查工作总结 篇4

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燃气管理股工作人员,对我县燃气供应站及全县各个乡镇的燃气供应网点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问题、督促整改,并反复注重“回头看”,通过持续不间断的整治,我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网点安全生产局面有了较大改观。截此目前,我县燃气行业保持了安全稳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已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灌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要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目前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不留死角。

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燃气检查工作总结 篇5

为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精心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许学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应科担任办公室主任。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燃气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燃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对燃气的危险性及施救方法进行大力宣传,促使燃气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由镇安办牵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消防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对辖区内1个天然气储存点、2个液化气销售门市、4个氧气乙炔销售门市开展检查,共出动30余人次,车辆6台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地方,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指导和督促燃气使用单位(个人)按照要求整改,并要求燃气使用单位(个人)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

燃气检查工作总结 篇6

根据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及会议部署要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局领导小组,召开局长办公会部署安排,制定下发我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青崂综法〔20xx〕16号),同时,印发《燃气安全使用常识》、《致燃气用户一封信》,并于4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对各驻街执法中队进行工作部署安排。

会后,各驻街执法中队立即展开行动,执法、宣传相结合,边执法边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对违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餐饮经营场所及占路经营的流动摊贩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复查。结合法规职能,对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改正,依法查处。

截止目前,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驻街执法中队共排查餐饮经营单位77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9份。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驻街执法中队继续加大对餐饮场所、加气站(点)、流动摊贩等燃气经营、使用、存储场所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力度,限期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燃气经营、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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