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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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心得

短文网整理的《围城》读后感(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 篇1

围城,初读围城这两个字还以为是写武侠小说。后来读完围城之后,才知道是写现实生活。

在序章中。钱钟书说,他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看完后知道是写战争时期的一批到外国留学的年亲人。讲述他们的爱情问题,工作竞争,生活的压力。主人公方鸿渐一开始对于感情、生活充满了遐想、向往,当它成为了别人的丈夫时却发现多么的无趣,又向往以前的自由,也印证了书中的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在围城里的人面对这各种压力:学生面对着学业压力,刚刚毕业的学生面对着新的压力:毕业后怎么生活,面对社会等等。在书中作者也描绘着一个刚毕业的人物——方鸿渐。方鸿渐是一个颇有知识的青年人。他不断的想成为一名在社会中的名人,但是他经不起诱惑,总是被诱惑的恶魔勾走。就是他的性格才产生了他的种种决定。

方鸿渐拿着假毕业文书,并不他想骗父母,而是被围城迫着骗父母。他面对着假文书被识破的压力,不断的掩饰,尔虞我诈,在社会中明争暗斗。他不能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只能屈服于这股大潮流,成为这座围城下的扯线玩偶。

身为一名高中生,看过《围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责任。婚姻生活中会不断遇到让人头疼的问题,而解决这种问题的能力我们是还不具备。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就是能够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来去自如的,对家人和朋友负责的能力。

从《围城》中我明白学校为什么禁止同学之间有男女关系,因为这种男女关系在我们这群高中生中像一群疯牛,不由我们所控制,我们在这关系中往往需要依靠别人替我们去解决,我们也往往会在这种关系中闯下大祸,最后我们总会一走了之去逃避,剩下一堆烂摊子让我们的`父母,老师去解决。婚姻本来是对双方美好的事,但这种美好需要我们有能力去维持,去保护。这就是我在《围城》中的婚姻所理解的责任。

在《围城》的刚刚开始中,方鸿渐面对着欺骗与诚实的抉择,而他选择了欺骗。对于欺骗的了解我们不能够一概而论。在方鸿渐面对父母在假毕业证这件事中,确实是难以选择。当初方鸿渐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拿假毕业证回家,父母和自己在社会中会抬不起头做人,就业难,婚姻难等等的问题会不断的出现。但如果拿假毕业证回家,结果会不一样。就业容易,婚姻也不难,父母也会自豪。但会面对被揭发的风险,被揭发以后面对的问题会比不纳的严重很多。也许欺骗的结果会是好的,但也许是坏的如方鸿渐在后来被识破之后产生的种种棘手的问题。所以我们面对欺骗的态度在不同问题上应该持有不同的态度。这是我在《围城》中理解到的。但我会选择尽量不欺骗,因为相信着诚实总会有回报的。

有很多人都指责方鸿渐这种拿假毕业证后来自食其果的做法。但当我们真正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创造比方鸿渐更好的做法。其实选择往往有百分之五十都是错的,但我们注重的应该是做错后补救的方法、能力。这才是我们值得去讨论的。

围城,围城中的人想走出去,城外的人想走进来,走出去的人面对的又是一个围城,走进来的人也面对的一样,但人们总会在围城中兜兜转转。因为有生活就有压力,我们为什么不能微笑着去面对压力,试着冲向围城的上方,可能围城上是不一样的天空。

《围城》读后感 篇2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是一句十分精妙富有哲理的话,出自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虽然早就听说过这部经典之作,但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好好读一下。今年寒假,我终于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了这奇书,果然是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留给我的印象,首先就是其幽默风趣的语言。在看书时,我经常被书中的语言逗的发笑,比如书中描写鲍小姐比较暴露的打扮“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还有描写赵辛楣“他到四五岁时身体长大的像七八岁,佣人每次带他坐电车,总得为’五岁以下儿童免票’的事跟卖票人吵嘴。他身大而心不大,像个空心大萝卜”。作者在书中大量使用比喻句,生动巧妙让人惊叹:“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书中妙语无法一一列举,只能感叹不愧是名家经典。

除了语言,书中的人物也让人印象深刻。本书人物众多,但每个人都被赋予了鲜明的特点。先说方鸿渐,他是主人公,整本书就围绕着他在爱情、事业、婚姻几座围城中几进几出。方鸿渐此人,赵辛楣对他有一个很贴切的评价“不讨厌但毫无用处”,他是一矛盾的好人,既善良又迂执,既正直又软弱。在我看来,他既有悲剧的一面也有幸运的一面,他不能得到最爱的.女人,事业上一无所有,家庭上矛盾重重。但同时他又有点小幸运,他虽然没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本事,虽然他学历造假,但总有人帮他谋得一个职位,他虽然得不到喜爱的女人,但也不乏女人爱他(这个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赵辛楣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有能力,有主见。他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嫁给了别人,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幽默自嘲,甚至去参加婚礼,回过头来又与当初视为情敌的方鸿渐冰释前嫌,成为挚友,对鸿渐百般照顾,其豁达与义气可见一斑。再说说女子。女子中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唐晓芙,她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书中称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作者在书中讽刺了很多女性,却舍不得讽刺唐晓芙,她纯真又美好,让人无法不喜欢。另一位孙柔嘉则让我大吃一惊。我本以为她就像她的名字“柔嘉”一样,温和柔顺,没想到她其实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子,她以柔克刚,步步为营,最终嫁给了方鸿渐,这虽然让人有些不舒服,但也是无奈之举,父母漠视她,方鸿渐是她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伴侣,但两个人婚后并不幸福。故事的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一架,企图冲出婚姻的“围城”,离家出走,发现无处可去后有复返,而孙已经离开了家,故事在钟声中结束,令人唏嘘不已又意犹未尽。

故事结束了,生活仍在继续,“围城”还在不断上演。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爱情如此,婚姻如此,人生愿望大都如此。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座围城,城中的色彩有明有暗,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失意,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围城的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明暗之间筑起坚不可破的高墙,将自己留在自怨自艾的灰暗之中。

《围城》读后感 篇3

夜晚,香茗和书—最完美的搭配。每逢月夜,独临窗前,手捧着那如音乐般和谐典雅的书,任朦胧的月光亲抚,更有那古朴而清新的茶香弥漫鼻端。

一个人静静地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静静地,只为了躲开城市的喧嚣,寻一个“心静如水”的地方,感受一份舒畅、一份惬意。当我第一次读到《围城》时,那小说中的嘲笑与幽默,语言的简洁明快而绝不滥情,真是迷得我如痴如醉,想人非非。尤其是数遍之后,我感觉我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东西都增添了不少文学色彩。

《 围城》是一本睿智的书,它是一位智者对人性深层次的洞察与调侃。近日细细咀嚼,越读越觉有味,尤喜欢“导读”上的一段文字,觉得它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者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侃既触到痛处有某种宽容与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晒笑之时,我们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我认为《围城》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不以反映特定社会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以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的。换言之它反映出了普遍性,而且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像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蓝斜川的附庸风雅、高松年的老谋深算、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回国船上的见闻逸事、异国学校中的人情世故、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用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我深深佩服钱钟书老先生,在他笔下的幽默风趣、诙谐却又不失犀利的笔调足以让每一个读者难以忘怀,书中作者所传达的那些对生活、对人性的感悟也令人回味无穷。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者展现的,另一是作者展现自身的。本书显示给我们的是一个聪明的人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须使用的文字来表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大框架并未显得那样格外精心结构,不持那种以情节发展来抓住人的期待;所谓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在小说中也是点到为止,但是,一个个结实饱满,因作者自身内涵而生发开来的场景、细节,却构成了最精彩最吸引人之处,这也正是《围城》的真正价值所在。而更在于对它的具体体现。回国船上,三间大学,人而出、出而人的两番上海,名义岳家,父母家,自己小家……种种“是非窝”,小说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窘迫、可笑、可怜、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以及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都成为作家观赏、讽刺和调侃的对象。所以,一切皮毛学问,伪装、浅薄、卖弄文学,也都成为洞见人的幽默对象。虽然小说从头到尾都是围绕着方鸿渐的婚姻展开,但作者其实是借方鸿渐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借以幽默讽刺的方法,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

《围城》读后感 篇4

断断续续,忽快忽慢地从开学到现在两月有余,终于读完成了钱钟书先生《围城》一书,其中感触颇丰。

大抵对众多人们来说——无论读过或不曾读过《围城》,这么一句话总是会脱口而出:"围城里的人儿想出去,围城外的人儿想进来"听上去颇有哲趣。

然亦有矫情造作之感,我不愿流俗,想一探究竟,便于数月之前得了该书开始阅读,这是起因。

最初对钱默存的印象来自《管锥编》和《谈艺录》,前者为文言繁体,令人气闷,后者渗透了哲学、艺术学和心理学等各个社会科学领域,故令我望而却步,只觉作者沉虑深思,沉闷刻板,倒足映衬了"默存"二字。

而洋洋洒洒一部《围城》却让我赞同了其妻杨绛先生笔下的形容:"痴气"旺盛,平添几分动容的讨喜。

如文中,赴三闾大学的路上,方鸿渐累极睡去,一夜鼾声如雷,故引得同室的赵辛楣言:"我只恨当时没法请唱片公司的人把你的.声音灌成片子。",而钱先生此处的叙述更是有趣捧腹,写道:"假使真灌成片子,那声气哗啦哗啦,又像风涛澎湃,又像狼吞虎咽,中间还夹着一丝又尖又细的声音,忽高忽低,袅袅不绝。"描写那丝声音的具象更是绝了:"有时这一丝高上去、高上去,细得、细得放足的风筝线要断了,不知怎么像过一个峰尖,又降落安稳下来。"平实细腻,忍俊不禁。

然淡极花始艳,暗极天始明。

像一条缎带河上,在昼早时分,平平地划了开去;似苍松翠山间,于傍晚时刻,袅袅地萦绕升去。

说不出《围城》的准确滋味,精致细微?晴明疏朗?

亦道不出她的归处,人间烟火?灯火阑珊处?深山沧海?

看罢之后,心里边只留下沉淀下来的静谧,只有入情甚深,方可细味出澹澹的一缕情愫,或愁情,或炽烈。

《围城》里边的方先生和孙小姐是知识分子中很典型的夫妇,似乎对大众来说,不似邻居家的夫妻,不够生动熟稔,而在钱先生的笔触下,他们有些仓促地恋爱结婚,故作镇定地面对柴米油盐、人情世故,却又无可奈何地吵得天翻地覆、伤害彼此,然与当下大多数社会现象出奇的吻合。正如《兰亭集序》中道,"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大约是说,古往今来人们兴感、情绪起伏的缘由都是相似的,所以王羲之会"临文嗟叹",而读罢《围城》的人们都话"围里围外"云云的感慨了。

《围城》重印后,杨绛问夫想不想再写小说,钱先生答:"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东西不是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他复又解释道:"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馀地,后悔是‘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他是宁恨毋悔的。

这是不是带有"围城"式的意味,却一语破空?

大抵澄明如斯,方可塑一围城,带给我们一种"围里围外"的迷思了。

《围城》读后感 篇5

昨天我读完了《围城》,心中的郁闷一直无法消散。我想找个聊聊我对这本书的看法,可是问到的几个同事都没有看过这本书,没办法,我只能在网上找几篇读后感看看,企图找到和我有同感的读者,或者通过读别人的感受消除自己对这本书的“偏见”。

摘自书的结尾部分:柔嘉走了,可是这房里还留下她的怒容,她的哭声,她的说话,在空气里没有消失。他望见桌上一张片子,走近一看,是陆太太的。忽然怒起,撕为粉碎,狠声道:“好,你倒自由得很,撇下我就走!滚___的蛋,替我滚,你们全替我滚!”,这简短一怒把余劲都使尽了,软弱得要傻哭个不歇。和衣倒在床上,觉得房屋旋转,想不得了,万万不能生病,明天要去找那位经理,说妥了再筹旅费,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心里又生希望,像湿柴虽点不着火,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像灭了灯的夜,他睡着了。最初睡得脆薄,饥饿像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不受镊,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简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看到这里我在想:作者是不是小题大做了?我很想不明白,也就是一次巨大的争吵,作者怎么可以写的如此悲凉呢?男女主角从相识、相知、相恋到结婚,也就一年多时间,婚后出现矛盾、争吵也是很正常的,何必写的这么悲凉,好像男主人的人生都没有希望了一样。

看过这本书的很多读者都表示理解作者的意图: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而我却完全不能理解(也许是我孤单的`时间太久了,看到一点点的陪伴都觉得是幸福的)。在我看来,男主人公在结婚后并没有那么不幸,虽然孙柔嘉并不是他最喜欢的人,但是他还是很珍惜这个女人的,否则也不会在结婚后疏远父母和兄弟。结婚后,他们是经常吵架,但是夫妻吵架属于很平常的事情吧,现在哪一对夫妻不是今天一小吵明天一大吵的。夫妻之间的吵架并不代表他们不爱对方,也不能证明他们生活的不幸福,有时候恰恰相反,争吵代表了彼此还在乎,同时争吵也能让给他们的婚姻生活带来了乐趣,难道夫妻之间要相敬如宾才算是幸福吗?当然我说的是适度的争吵。方渐鸿夫妇的争吵也并不过度的。

本书以他们的一次巨大争吵而结尾,作者暗示了在这次争吵之后两人会因此而离婚。是现代社会变化太大了吗?还是我还不理解婚姻呢?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夫妻之间会因为一次争吵而离婚。现代社会离婚率是很高,越来越多的人也选择了不结婚,但是那些选择结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换工作引发的争吵而离婚的,婚姻生活中争吵是必然的,因为在乎才会争吵,也是因为争吵才让生活有了一点点或甜或苦的味道。如果两人相敬如宾,各自做自己的事情,那结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即使是再恩爱的夫妻,婚姻生活中肯定会有一两次的大争吵,这都属于正常吧。

我很想找个人告诉我,他是怎么从这本书看到了婚姻的可悲呢?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看一本书都会有很偏激的想法,希望不要被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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