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徨》读后感

短文网

2026-05-31心得

短文网整理的《彷徨》读后感(精选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彷徨》读后感 篇1

现代文学的书上讲,《彷徨》时期的鲁迅真的很彷徨。他饱受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犹豫、孤独、绝望……充斥着他的日夜。但在这种种痛苦的情绪之中,那一丝决绝——奋战的决绝从来没有逝去,太清晰了,像印在鲁迅骨子里的,他的名字似乎就代表着这个。

十一篇文章,读起来感觉都很相似。大多只是有个事情的轮廓,走势离奇,模糊不清,大抵都专注在人物的情感和心理——那份彷徨。

我边读边想:所以大家为什么是大家……我的难过彷徨像是只能自己感受,怎么也写不出来让人明白的.;他的难过彷徨可以写得淋漓尽致,让人感同身受,看起来随手几笔,情绪全在里面了。

活泼的笔调也有,但是很少,而且掩盖在下面的很多也还是刺骨的冷眼。他所描写的群众,那些事件的旁观者、推动者,一大片黑压压的令人窒息。而那些主人公,逃不过环境,更逃不过自己的内心,挣扎到无力,甚至屈从、麻木。都令人喉头一哽。

所有人习以为常的规矩和那一个冲破的个例,惨淡的虚无与血淋淋的现实,真实是否要遵从,理想是否要坚持,坚守的到底是什么,执意改变的到底值不值得……?从这些故事中传达出来的这些所谓灵魂的拷问,令人于迷雾重重之中更陷入僵局。人之所以为人,为了什么呢?革新也是,守旧也是,热血、冷眼,驱使你的东西,何以能够驱使你?

《彷徨》读后感 篇2

初次拿到这本书,之前没有听说过苑子文苑子豪弟兄,是看这本书快一半的时候才了解到他们二人的,青春这种东西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世界上没有如果,看完这本书有一种后悔,有一种冲动,想想自己也是从大学走来的,虽然我的大学不像大家通常所说的这样是在偶像剧跟被窝度过的,但是在碌碌无为的生活中毫无成就感可言。看到高潮处,还是想要再说一次,如果再给我一次高中,我会拼命努力,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相信很多人在刚毕业之初的时候都会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当然我也不例外,即使现在我还是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方向……看到兄弟二人高中生活的拼搏,一路互相鼓励,共同奋斗,永远都能给自己清晰的定位,相信我们大多数人不成功都不是因为做不到,没有很好的去定位自己,没有奋斗的目标,看到这里,怎样定位自己,这恐怕是我们大多数人遇到的问题,眼高手低这应该是大家的`通病,有想法才能去实施,我想首先要客服的是自己,首先要自信,敢想才能敢做,自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不逼自己一把永远不知道自己潜力有多大,青春之路很苦,也很累,但是不苦不累就不能称之为青春了,在我们痛苦、彷徨、劳累的青春路上挥洒我们的汗水这应该是我们所要做的。

《彷徨》读后感 篇3

读后感说到读书,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书来读就是了,但是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就有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二是嗜好读书。所谓职业读书者,譬如学生因为升学,教员因为要讲功课,不翻翻书,就有些危险的就是。我想在坐的诸君之中一定有些这样的经验,有的不喜欢算学,有的不喜欢博物,然而不得不学,否则,不能毕业,不能升学,和将来的生计便有妨碍了。我自己也这样,有时既非看不喜欢看的书不可,要不这样,怕不久便会于饭碗有妨。我们习惯了,一说起读书,就觉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实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的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痛苦,很可怜。你爱做的事,偏不给你做,你不爱做的',到非做不可,这是由于职业和嗜好不能合一而来的。大概是勉勉强强的,带着苦痛的为职业的读书。我们自动的读书,既嗜好的读书,请教别人是大抵无用,只好先行泛览,然后抉择而入于自己所爱的较专的一门或几门,但专读书也有弊端,所以必须和实社会接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世故”似乎也像“革命之不可不革,而亦不可太革”一样,不可不通,而亦不可太通的。不过凡事一说,既落言鉴,不再能得三昧。说“世故三昧”者,既非“世故三昧”三昧真谛,在行而不言,我现在一说“行而不言”,却又失了真谛,离三昧境盖益远。

《彷徨》读后感 篇4

“正义存在于人心底,还是空洞的条文中?法律保护的是受害之人,还是凶手?”

东野的第n+1本,因为不想透露一丁点儿剧情,所以今天就聊聊这本书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问题。

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都有所宽恕。相较中国,日本对其保护的更为厉害。最著名的相关案例为1997年发生在日本的“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一名仅14岁的少年连续杀死了两名,重伤了3名小学生。还进行了分尸,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而正像《彷徨之刃》里快儿和敦也那两个混蛋一样,他的身份司法程序的保护,严禁被公开。仅7年之后,他就被释放重返社会。甚至还因名义上出版案件相关书籍而赚了一笔版权费。但这次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日本司法改革––无罪年龄由16岁降到了14岁,再后来日本也曾判过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罪犯死刑。“一将功成万骨枯”司法的不断改进不知还要牺牲多少像长峰这样的无辜家庭。

我一直都相信“人性本善”,但是有些未成年人真的是阴暗到令人发指。他们还没有建立完整的三观,内心却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凶残,这种有复杂因素形成的心理会简单的因为法律的宽恕而改变么?还是他们就有着自己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可以为非作歹的.念头?若他们表面承认错误内心仍生长着恶魔的种子怎么办?即使他们真心悔改,曾经犯下的错误带给加害者亲属无可言表的痛苦又怎么算?显然,对这样一群人做出最后的判定,不是单单的法律条文可以改变的。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