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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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精选9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1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x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x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x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市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x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2

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不够规范。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垫资施工等现象比较突出,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队施工比较普遍,各承包人之间责任主体不明,用工随意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不力,工资支付与工程款交织,发包、承包、分包“三角债”严重,极易产生“包工头”携款逃匿和农民工工资被克扣或拖欠问题。

二是经济下行导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一些企业和单位生产经营困难,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比较突出,容易产生欠薪问题。例如:某市受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下滑、库存增加影响,部分开发商资金回笼难度加大,资金链出现问题,造成拖欠劳务承包费,不能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某市化工类企业受环保和经济下滑双重影响,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资金链断裂,加之融资困难等,导致拖欠职工工资及劳务费情况严重。

三是个别地方和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解决农民欠薪问题重视不够,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不力,监督检查搞形式、走过场,处置农民工欠薪案件缺乏责任担当。个别地方政府不顾投资能力盲目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欠薪问题。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为一些资金不足、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打招呼”“开绿灯”,直接导致欠薪案件发生。

对此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在易欠薪行业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规范建设领域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经营行为监管,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避免因工程款拨付问题导致工资拖欠。三是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治欠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兜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3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4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5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办字〔20xx〕185号)要求及市局统一部署,分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按照市局《转发<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分局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分局综治办,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社会和农民工监督。

二、广泛宣传

分局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认真自查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分局组成联合小组,集中力量对分局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检查项目包括分局养护工程项目、公路改造项目等。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向上级汇报发文前,通过严格检查,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检查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2.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的摸底排查,了解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6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7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8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欠薪隐患自查工作报告 篇9

自国务院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支持下,泰安市建委按照上级确定的清欠工作分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及时化解了有关矛盾,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业和社会的稳定。今年上半年(20xx年6月30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92起,清理解决拖欠金额2923.6万元,惠及农民工2665人。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队伍构成情况

全市现有建筑业企业601家,包括本地企业491家,外地入泰企业110家,外地企业在泰安承接工程项目的20余家。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约为29.6万人,其中一线农民工约25.1万人,外地入泰建筑务工人员约1.2万人。建筑业农民工的突出特点:一是群体数量庞大,受教育程度偏低,总体素质不高,依法维权意识较差;二是劳动场所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大多数人不签订劳务合同;三是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原则,我们不断创新思路,建章立制,根据省政府74号文件,泰安市政府在全省第一个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就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提出了明确意见;市建委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强化建筑劳务和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做出详细规定。一是建立了资金审查和监控制度。对拖欠问题尚未解决的,严格限制新的建设活动;对抽逃建设项目准备金形成拖欠或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工。二是实行建筑劳务资质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成建制发展劳务队伍,逐步限制个人承包、零散用工、私招乱雇,从规范用工行为入手防范拖欠工资问题发生。三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引导施工企业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坚持保证金制,提高应急能力。我们坚持“两个”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高了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提高了政府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一是新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一旦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行为,由建设、劳动和财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启用劳务工资保证金,专款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应急支付。20xx年共收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7039.1万元,按规定返还279.5万元;今年上半年收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3115.1万元,返还565.3万元。二是为确保外地进泰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防范项目经理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我们还建立了外地企业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须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特级、一级企业100万元,二级、三级和各类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劳务企业2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收缴外地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300余万元。未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备案,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强化督察督办,查处拖欠单位。每年我们都集中组织开展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在麦收、中秋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还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可能引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实施重点监控,进行集中梳理,逐案分析症结,提出化解方案,落实处理责任,确保问题限期解决。每年初,所有施工企业均须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对外地进泰施工队伍、人员全面摸底调查,及时通报在泰城施工的外地民工人数和工资发放情况,并与其施工的项目总包单位逐一进行座谈,防止拖欠问题发生。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建筑工程

项目466个、单体工程1597个,总建筑面积769.8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50.2亿元。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或者因拖欠工资引发不良事件的,以及整改无效而多次发生拖欠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公开曝光,记录其不良行为,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创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外地建筑业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一律清出泰安建筑市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清欠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20xx年以来,由于国家经济增速放缓、信贷收缩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等原因,部分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短缺,致使工程款不到位,清欠工作形势异常严峻。

二是个别施工企业清欠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项目用工管理不到位,总包单位疏于对分包单位、项目部和作业班组的管理,特别是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有关制度落实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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