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精选1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单位: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智慧服务便捷化、智慧管理立体化、智慧交易高效化、党建宣传形式多样化场地调度管理智能化、安全运维标准保障规范化。全面实现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化,实现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基本形成跨区域、多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集中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移动端应用,使用中心服务向移动端渠道延伸,为用户提供便携的服务,同时以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助力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成领先全国资源信息化水平、与国家级示范平台建设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项目资金总额:1634.006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采取政银合作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文件精神,按照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设"一张网、一盘棋"统筹考虑,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按"省建下发、统分结合、分级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交易数据,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软件运行支撑环境搭建、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与基础配建内容。
(三)项目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规模涉及张家界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自然资源、社会类无范本五大业务,同时包含业务开展所需的场地智能调度及管理。可支持两区(永定区、武陵源区)、两县(慈利县、桑植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完成以下建设内容:
1、"一张网":实现国家-省-市数据互联互通,同时链接张家界市各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的"一张网",交易数据全贯通。
2、"全智慧":通过建设智慧服务、智慧交易、智慧管理、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推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智慧化,着力推进交易系统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高监督平台的行政监督效能。
3、"优保障":全面贯彻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出台的5项信息化建设标准,以贯标落地为抓手全面提升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和标准应用水平,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等级保护规定,需要参照三级等保标准建设。形成完备统一的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运行保障体系。
(四)项目进展
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20xx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了总体要求。
20xx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资[20xx]37号)、20xx年11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资[20xx]63号)等文件,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解决方案。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xx-430802-64-01-044489,估算总投资139000万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
20xx年3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xx年6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问题请示的答复》(湘资函[20xx]8号),明确支持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
20xx年1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张府阅[20xx]13号),研究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关问题,原则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项目在争取到资金来源和保障的情况下,于20xx年启动建设。
20xx年2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核资金控制在1656.55万元以内。
20xx年4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进行了审查,并出具《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评估准备阶段:抽取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确定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依据和评估内容,拟定评估计划,下发《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张财绩[20xx]7号),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评估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与审核,现场采取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听取有关汇报或介绍后,对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3、评估报告阶段: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三种,报告内容包括介绍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
(二)评估目的及作用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部门单位结合预算编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可以促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开展,促进项目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投资管理的加强和投资效益的提高,是项目投资效果最好,用最少的投资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建设方案,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
2、实事求是的校核投资,落实资金筹措办法和渠道;
3、促进项目决策科学化,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
4、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落实科学发展规划;
5、有助于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总分15分,计15分)
1、立项依据(12分)
信息化建设是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是交易行业的生命线,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利器。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等文件精神,需要达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与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有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整改和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需不断完善平台体系,实现平台优化升级;推进顶层设计,健全统一的制度规则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推进监管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建设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与部门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6开始自建信息系统,由于缺乏顶层规划,也没有统一数据标准,按照"边运行、边完善"原则,虽然通过租赁和省级交易平台下发方式,实现了部分交易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在线评标等系统上线,现有平台出现硬件设施设备部分出现老化、软件开发建设相对滞后、场地管理手段落后、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交易数据的利用和分析能力不足等问题,现有平台无法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需要。开展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具有现实的迫切需要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服务对象明确。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财政投入(3分)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作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实施,具有公共性,属于财政支持范围。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二)投入经济性(总分20分,计16分)
1、投入合理性(11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编制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预算总投资16,565,471.10元,项目预算较为完整,预算投入资源及成本与项目预期产出效益相匹配,投资测算合理,充分考虑银行等其他渠道筹资。为控制投入成本,项目预算经张家界市财政局评审并出局《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审减225,402.80元。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预算成本控制有效性(9分)
通过平台的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提升交易过程透明度,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通过系统实现网上互动、网上递交备案事项、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投标等操作以及无纸化运行,可减少交易各方的通讯、交通、印刷、人力、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大大降低各类资源的消耗,节约社会资源,以实现绿色交易。将行政效能监督、被动式监督转变为进行式、主动式全过程监督,可以提高交易中心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制定完善明确的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成本控制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4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20分,计20分)
1、目标明确性(8分)
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以节约投标人成本、规范专家评审费支出、增加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降低财政支出成本、提高财政收益等为目标",制定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受益服务对象定位准确,与建设单位工作职责与长期规划密切相关。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目标合理性(8分)
项目建设目标设定为解决部门工作的实际问题,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相关,与年度目标一致,与项目设计解决的问题相匹配,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制定有"财政资金节约率"、"各交易主体资金节约率"、"全流程电子化率"、"交易周期"等具体明确的绩效指标,可考核性较强,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四)实施方案有效性(总分30分,计27分)
1、实施方案可行性(15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述、现状分析、总体目标、方案内容、实施路径、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项目实施内容明确具体。提出"升级改造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运维保障建设"等23项重点任务,与"一张网(数据全贯通)、全智慧(交易活动全智慧)、链湖南(交易链上全信任)",实现交易活动智慧化、公共服务精准化、行政监督立体化、交易活动智慧化、保障措施规范化,打造全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湘交模式",助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相匹配;提出分阶段建设的实施路径,组织进度安排清晰,相关基础设施等条件能有效保障。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并出具了《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指出《方案》按照"交易电子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建设一体化平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符合智慧张家界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方案》提出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四大应用模块、三大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合理;《方案》提出的立体、多元、便捷的智慧管理和交易模式,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技术路线基本可行。
评估发现,专家审查意见指出项目实施方案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够全面。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2、过程控制有效性(9分)
为保障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的实施,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项目管理。有相应的监督、奖惩等管控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健全,与项目切实相关,可操作性强。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项目可持续性(6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成后,组织机构能够持续运转,在正常维护管理的前提下,能持续发挥效益。
但是,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未明确项目建设运行的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此项扣1分。
(五)筹资可行性(总分15分,计12分)
1、筹资合规性(5分)
20xx年12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报经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同意,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计划资金来源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相关论证,资金筹措程序科学规范。但是,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1分。
2、财政投入(5分)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及政银合作方案的报告》(张公交易[20xx]8号),汇报政银合作方案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存放合作银行公开招标方案》。项目投资考虑财政预算及配套能力,合乎实际,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统筹规划,目前没有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筹资风险可控性(5分)
项目筹资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筹资方式和程序经过相关单位论证,所有方案经过专业技术单位审查,由市智慧办和智慧城市中心严格把关,防止重复建设,整体筹资风险可控。
但是评估发现,项目未进行筹资风险评估,对筹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未制定相应可行、有效的应对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六)总体结论
根据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体系,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得分为90分。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评估的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立项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建议在完善相关成本控制措施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下予以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设计方案考虑不周
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中指出,设计方案中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全面,与现有党政OA系统、智慧党建等对接、业务系统统筹以及机房设计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未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明确制定成本控制方案,未采取措施有效成本控制。
(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完善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模式实施,但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未明确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建设运行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够完善。
(四)未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入资金较多,财政投资压力较大,未开展相应的项目筹资风险评估。
五、相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要求:做好与现有党政OA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中心等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房设计,做好柴油发电机房位置布置,设置安全区域并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施;考虑国产化替代问题;完善网络安全建设等。
(二)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根据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需制定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补充切实可行的市场化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明确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社会化运作(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需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及筹资方案,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维模式及运维费用来源等。
(四)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筹资风险评估工作,对项目筹资环节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全面分析偿债能力等筹资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防范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资金短缺或偿债危机等。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区紧紧围绕资金保障、资金及项目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等几个方面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情况
1.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安排本级预算衔接资金1016万元,与2020年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06万元相比,净增加10万元。
2021年区级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稳中有升。(自评得分5分)
2.资金匹配项目进度
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资金101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公告,安排下达项目9个,其中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
项目实施情况: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完工项目9个。按照要求,在衔接资金下达到区后,30天内全部下达到具体项目,做到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自评得分5分)
二、资金及项目监管情况
3.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田家庵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1号)、《田家庵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4号)、《田家庵区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田农工组字[2021]3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及时规范分配和使用衔接资金。(自评得分3分)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的编报程序,于2021年8月调整优化入库项目。调整后的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16个,资金规模3075.0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7个207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970.91万元,教育项目1个12万元,其他项目2个16.45万元。
2021年10月谋划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15个,资金规模2421.94元,其中产业项目9个,资金规模1334.94万元,产业项目占比55.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资金规模1074万元,教育项目1个,资金规模12万元.(自评得分5分)
5.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田家庵区批复的项目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于7月份对资金和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日常通过暗访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调度,保证了项目进度。乡村振兴局联合财政局、史院乡、曹庵镇等单位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了进一步摸排核实,将2016-2020年底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踪迹。(自评得分4分)
6.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年度计划项目从2021年项目库选取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及文件要求,实行区、镇、村三级公示,衔接资金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区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区、镇、村三级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做到了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自评得分3分)
7.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我区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健全完善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田家庵区财政局关于《建立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的专项检查,跟踪督促及各类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我区不仅有监督检查制度,而且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评得分5分)
三、资金使用成效
8.预算执行率
2016-2020年,田家庵区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
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274万元,其中: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016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年度资金支出1274万元,年度资金支出率100%。(自评得分10分)
9.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
2021年,全区中央衔接资金10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产业项目(科技产业综合体项目),市级以上衔接资金产业占比100%。
2021年,全区安排下达项目9个,资金总规模2581.5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资金规模1682.2万元,产业占比65.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自评得分12分)
10.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我区严格履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聚焦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逐项建立任务、责任、进度清单,严抓项目实施落实。采取暗访调研、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方式督促指导,对于进展较慢的项目深刻剖析落后原因,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迎头赶上,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自评得分8分)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压实教育、医保、卫健、住建等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对相应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持总体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安排衔接资金774.6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占衔接资金总量60.8%。(自评得分5分)
12.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全区共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74万元,无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2021年全区批复实施的9个项目均已完工,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产业类项目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双基”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教育帮扶项目通过对贫困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促进就业,实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20分)
13.统筹整合工作成效
2021年田家庵区无统筹整合资金。(自评得分15分)
四、加减分
14.创新机制
一是建立防返贫信息筛查比对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主动发现、及时反馈,自上而下、数据比对、筛查预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民政、教育、医保、农水、城建等部门定期向乡镇反馈信息数据,各乡镇结合反馈信息,在地毯式摸排的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筛查核实,确保防返贫监测排查不留死角,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乡、村、组四级管理,设置网格512个、落实网格长网格员719人,构建情况“排查、反映、处理、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监测对象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是建立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落实分类帮扶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农户,通过项目支持、稳岗就业、金融扶持,实现稳收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全区985户脱贫户落实帮扶措施7047条,户均7.2条。(自评得分+3分)
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
2021年,全区无进行资金预算调减情况。(自评得分-0分)
16.数据作假
田家庵区调度数据和年末上报绩效自评材料中,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各类督查检查和抽查弄虚作假的情况。(自评得分-0分)
17.违规违纪
田家庵区无中央和省级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检监察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衔接资金的情况(包括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的、经核实的问题)。无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做出过批示的,经查实为衔接资金方面问题的情况。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部门为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20xx年6月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邀请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为我县录制一期《乡村大舞台》,并拨付资金140万元用于节目录制有关工作,首期拨付100万元。
(二)《乡村大舞台》栏目是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打造的一台旨在宣传各地乡土文艺文化,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舞台的大型综艺节目。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央视导演组出行与落地接待、舞台搭建、演员外聘、海选、群众演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
二、评估过程
项目由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经前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深入对接,了解已播出节目反响情况,并经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和职能股室评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认为该项目可行。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立项情况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xx年6月18日,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乡村大舞台》节目录制。
(二)项目可行性
1.连城县是文化旅游大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美食文化、非遗文化等独具特色,通过录制《乡村大舞台》节目并在央视播出,有利于促进连城文化的对外宣传,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连城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连城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
(三)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参与节目演职人员共1000余人,举办海选活动3场次,搭建大型舞台1300平方米,编演节目11个,录制节目时长120分钟。
质量目标:按方案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时效目标: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录制,节目于8月24日、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日共5次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
成本目标:编排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8万元元。搭建大型舞台,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6.8万元。录制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40.2万元。所有人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25万元。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节目播出,提升连城知名度,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目标:通过节目录制,提升县内各文艺团体节目质量提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促进连城红色、客家、生态、美食、非遗等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
满意度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的录制和播出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满意度大于90%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连城文化的影响力、为促进连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连城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政府战略规划或目标。
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和市财政局、民政局要求,巨鹿县民政局与财政局,分别对我县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活动联合开展了绩效评价,全面评价了我县2021年开展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补贴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等。
(二)单位工作目标。
依据《邢台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邢台市2021年2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1500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158个以上,增强养老服务能力。为了解决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后顾之忧,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真正得到帮助,实现我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
(三)工作活动(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活动(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主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依据、资金分配及历年安排情况;
为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们确定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岗位目标,按要求设置了管理、会计、出纳、审核、督查、信息分析、档案管理、信访咨询、管理等岗位,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特别最细化、量化了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明确年度目标与半年目标,具体到每个月要干什么、做什么。增强了工作的操作性。在机制建设上,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规定业务工作由社会福利事务股负责,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与使用则由财务股负责,实行业务与财务两条线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高效。
2、工作活动(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有效性及其论证过程。
1、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深入推进关爱居家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巨鹿民政智慧中心养老服务拓展至全县各镇,让更多的高龄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助老服务,切实提升老 年人的幸福指数,每季度对服务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确保财政 资金安全高效地运用到老人服务上。
2、整合闲置资源,对适合养老的闲置场所,加大扶持和培育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力度。
3、进一步加大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及体制机制改 革。我们将和县卫健委联合,对有能力的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诊所,实行医保定点和结算。创新“政府引导+市场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改革,统一引进和培育一批有理念、有能力、有实力的养老机构专业运营团队,推进全县养老机构连 锁化、专业化、品牌化运营,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让老人享受有尊严、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总目标、年度目标设定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搞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解决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后顾之忧。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科学性: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养老问题受到日益关注,我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而社区养老,目前主要依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载体。所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立,是国家政策鼓励和资金大力支持的事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老年人的重视和关爱。
2.合理性: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速度非常快,呈现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人口预期寿命也将提高到79.3岁;2050年后将进入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老龄化、高龄化的不断加剧,势必导致生活自理能力缺失的失能老人和生活自理能力部分缺损的半失能老人群体持续扩大,日常专业照料的需求量大且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而由于家庭规模小型化和空巢老年家庭的增多,单纯依靠家庭和子女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养老模式已难以为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具体指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标准的出台,将是完成这一重要任务的基础依据和必要的技术保障。实现我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重度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普及率(%)≥90%,扶助资金到位率=100%,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保障率(%)=100%,接受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5%。日间照料服务站数量≥17个。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工
作活动(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按实施计划具体落实。
从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来看,项目建设支出都控制在预算内。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来看,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康复保健、配餐送餐等日间照护服务,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也是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重要支撑。巨鹿县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后,将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二者有效结合,使更多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在社区就能得到贴心周到的生活服务照料,深受社区的欢迎,社会效益明显。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说明工作活动(项目)执行中绩效信息收集利用和执行中绩效管理情况。
为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巨鹿县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以“适用实用,切合实际,稳步推进”为工作要求,大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体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政策的制订、落实、宣传,为巨鹿县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全县形成尊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提供了保障,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馈较好。
(三)资金管理情况。说明资金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和实际支出等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61.23万元,按照规定的时间全部拨付到位。支出资金61.23万元,完成资金实用率的100%,主要用于建设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及设备等。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召开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部署会,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等五大方面,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养老机构都开展了自查和检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督、信用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五)风险管理情况。如果工作活动(项目)实施中存在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说明处置预案和处置情况。
通过细化医养结合具体措施,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完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统筹配置养老和医疗设施,大力发展养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缓解老年护理供需矛盾。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自评组织情况。
为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巨鹿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巨鹿县实施“医养一体、两院融合”养老模式的实施办法》《巨鹿县养老机构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与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我们依托民政部养老系统,安全、方便、有效的报送相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做到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在项目的资金投向和结构,项目申报等工作上,坚持财务规划一体谋划,分步实行了原则,即项目申报与资金管理坚持财务负责,业务归口办理。确保项目申报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工作活动(项目)评价结果。
本项目资金补助的17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专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落实情况良好,基本能完成项目指标,综合评价得分8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工作活动(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服务内容单一,专业化程度没有,根据抽查情况看,已开始运作的也只是提供娱乐休闲方面服务,尚不具备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心理慰藉等专业化服务能力。服务人员服务水平也较低。
(二)工作活动(项目)实施中改进意见及措施。
1、建议制定一个完整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落实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用地等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监督资金使用效率;
2、引入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运营经费保障能力,适当考虑市场化运作模式,使其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
20xx年预算时仍需继续保留的专项资金,为社会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提供部分资金保障,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7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25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8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xx〕848号),田家庵区财政局对20xx年新增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田家庵区新增债券资金分别是:棚改专项债6000万元用于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非标专项债7500万元用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
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项目四至范围:朝阳西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金恒花半里以西,国庆路以南。
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实施地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配套管理用房、配套生活用房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等组成。项目建设周期20xx年3月-至今。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总概算161,914.59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安排6000万元。截至20xx年5月底,已全部支付。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总概算54992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安排30000万元,20xx年到位资金7500万元,20xx年6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3000万、20xx年10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4500万,截至20xx年12月底,已支付7332.54万元,剩余资金167.46万元预计在20xx年1月底前支付完成。
(二)工程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属淮南市四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一期为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二期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进行EPC总承包。监理单位分别为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管理机构为淮南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实施流程。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核→取得土地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招标、规划设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审核,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及安装、室外景观道排、水电气、智能化等)→竣工验收(规划、实体、消防、人防等)→物业入驻,交付使用。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计划建设周期即20xx年3月-至今。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各阶段工作可根据计划需要交叉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5月):包括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主要包括建筑主体、配套用房建设施工及装饰、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工程建设;
(3)竣工验收(20xx年12月):竣工验收工作。目前钢构厂房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监管措施。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现场由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及项目部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及消防科分别对安全、质量及消防进行监管验收;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管验收。市区住保局对项目的进度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管。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完善项目建设组织与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阶段实施计划、关键节点实施细则仔细审核;落实好进度管理部门人员及职责分工;分析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等;督促施工方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执行,一旦发生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纠偏措施或调整原进度计划,加强动态控制;通过经济奖惩方法对进度管理进行约束等。
(三)项目完成进度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一期1148套安置房(15.7万平方米)已完工验收,二期1068套(16.2万)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其中3#楼施工至12层,5#楼施工至10层。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进度已完成95%,项目进度已完成60%。
三、项目成果及效益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
1、从经济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2)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2、从社会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落后面貌。
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城市靓丽的风景。
(3)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强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本项目的提出是加快淮南市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9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22〕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对我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21年继续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的方式,辅以新建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措施,实施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8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16处,解决和改善受益人口5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1530人饮水安全问题,涉及19个乡镇、44个村(街)。工程投资5992.79万元。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由“村审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程序和管理求,在申报项目时就提供了项目绩效目标相关信息,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后随同项目一并报资金主管部门审批,确保了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科学、准确、合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我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22〕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我局成立金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评价小组,对我县2021年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包括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个方面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价。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结合各乡镇申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所需资金5992.79万元全部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和资金计划情况,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完善建设程序。各乡镇严格按照建管要求,履行招投标等各项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资金管理。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在工程建设上。为了加强农饮工程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了规范的报账程序。首次报账须提供专项资金报账申请表、工程进度表、税务发票、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招投标局备案表(由乡镇自行招标)。报账申请表中必须有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资料齐全后,根据进度表中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款。待工程结束后,需提供报账申请表、税务发票、监理报告(大中型工程)、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方可拨付结余工程款,并扣除质保金,一年后该项目无质量问题,退回质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21年10月,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已投入使用,接水入户率92%,12月项目验收已全部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全年下达计划实施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实际完成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现行国有关水利设施规模和行业标准要求;项目验收全部合格,水质全部达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具体成效如期实现。
一是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共解决了1153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了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障率,极大的改善了当地农民群众的饮水条件,促进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控制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②解决饮水困难问题,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结构。③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这也拉动内需,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济效益主要是指工程完成后,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普遍的直接受益。主要有:①减少医药费的支出。饮水问题的解决,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降低了由于水质问题引发的传染病的可能性。②节省劳动力的效益。本项目实施后,解决了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可以外出务工等创收。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2、此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无生态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宣传,特别是经历了2019年特大干旱影响之后,农村居民对农村饮水安全认知度、重要性和节水意识等大大提高,居民对政府、服务对象满意度也大幅提高。据问卷调查和电话抽查受益户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按时完成,无偏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上交相应材料;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最终实现带动村庄、村民增收的目的,为全镇的乡村振兴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四、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和报告按要求在政府网公示。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22〕34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22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1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xx〕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xx〕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xx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xx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xx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亮点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2
一、项目评价对象
(一)项目名称:鸡泽县滏阳河拦河坝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的有关资料。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
二、事前绩效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思路
参照《河北省省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规范》(冀财绩〔20xx〕2号),根据鸡泽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分析资金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
1.评估程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1)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
①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对象、评估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
②由预算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及资料,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及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
③专业评估人员组成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职责:负责评估计划制定、方案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实施现场评估,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申请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经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④发放相关资料给评估组成员,组织评估工作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事前绩效评估政策、评估标准、评估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和有关要求;
⑤评估工作组对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确定事前绩效评估标准;
⑥确定现场评估工作日,拟定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2)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①现场评估
听取预算单位关于项目整体进展情况和资金申报、使用情况汇报;
评估工作组到该单位采取询问、调查、复核等方式,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审查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根据审查结果分析组织管理水平:
了解项目的预算计划和实际可完成率、经济和社会效果;
实际核查项目申报资金额度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②非现场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听取该单位项目情况介绍后,对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③综合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采取项目预期效果与项目预算相比较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的内容,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问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工作组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估结论,提出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阶段
①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②评估工作组内部审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③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报送委托单位。
2.评估方式与方法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采取实地考察、论证评审、咨询座谈等方式进行。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2、比较法。是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批复等资料,此项分值10分,实际得分0分。
(二)投入经济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算相关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三)筹资合规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相关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四)绩效目标合理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五)实施可行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七)总体结论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相关资料,评估总分0分,不建议纳入预算资金支持范围。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3
一、县级批复资金情况
我局承担临城县20xx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实施任务,该项目分三批实施,一批项目县级批复总投资3374.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292万元),二批项目县级批复总投资20xx.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75.775万元),三批项目县级批复投资778.5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57.44万元),合计批复总投资6222.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025.215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我局承担的临城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项目。一批项目涉及临城镇等八个乡镇官都村等49个村,该工程资金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和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311520平方米,小桥2座,道路配套1处等。二批项目道路工程覆盖25个村庄、路灯工程覆盖7个乡镇58个村庄,该工程资金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和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141330平方米,路缘石6200米,边沟1200米;修缮小桥2座,拆除圬工共计114立方米;7个乡镇58个村庄1510盏路灯。三批项目涉及临城镇(北驾廻村、陈家崇村、磁窑沟村、南驾廻村、中驾廻村)、黑城镇(王家庄村)、石城乡(王家辉村、石匣沟村、安上村)、郝庄镇(官都村)、赵庄乡(鸡亮村)5个乡镇11个村道路建设、道路护栏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71634平方米,道路护栏1250米,铺设花砖3300平方米等。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含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其他资金)。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资金安全。资金的支付,均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根据乡村振兴局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后由财政部门支付,资金支付使用安全。
(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均采用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程序规范,备案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四)绩效管理。三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均已竣工验收。
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4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