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家》读后感(精选2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 篇1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是温馨的标志,是温暖的怀抱,他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人以希望和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虽有着四世同堂的喜悦、人丁兴旺的热闹,却同样围绕着旧时封建礼教的控制,使家失去了他的原汁原味,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日记《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热血青年投身于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丫头鸣凤与三少爷觉慧相恋,苦于身份悬殊以及封建势力的压迫,被逼嫁于他人为妾,誓死不从,以死明志,可见其刚烈。许许多多高家大院里的人都在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走向了沉沦与灭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高家大院在新思想的袭击下,走向灭亡,性思想最终会战胜一切。觉新就是手封建大家庭和旧时礼教毒害的典型例子。他也是有着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可却在旧礼教前沉沦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在强大的势力下他别无选择,他只有选择屈服。我为他而感到悲哀,更加同情他:就是因为他所谓的服从,他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害死了最爱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的服从,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安排下度过的。这难道还不悲哀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自由自在、民主的新时代,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想的',不需要为别人的安排而活,每个人的未来都充满希望。相比觉新,我更加欣赏和佩服觉慧的个性和勇气。他大胆的与封建礼教抗争,勇敢追求心中所爱,接受新思想的洗涤,在封建社会的大舞台上,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蓝天,那气势仿佛要将封建礼教在这个社会上破除;那劲头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用笔描述出新的社会,抨击旧社会,用行动改变社会,逃离自己的家园,改变战场,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这份勇气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也许我们并不处于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我们无法体验他所面临的困境,无法了解到他面临多方势力压迫时的勇气,但是同样我们的人生难免也会面临许多的困境,但如今的幸福生活已让我们沉迷于平静的生活,缺少了面对灾难的勇气,从而失去了抗争的机会。就像这次“莫拉克”的来袭,打翻了我们原有的平静,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这时,我们就需有这份勇气: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努力重建家园的勇气、笑着站起来的勇气……它就是战胜一起的力量,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鸣凤还有许多的丫鬟也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失去他们美妙的人生。这样的家还温馨、美好吗?《家》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了那些热血青年的勇气,让我感慨、让我悲伤,同样也让我感动。
我们的新生活就是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勇气与努力下造就的。家还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幸福!
《家》读后感 篇2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的人物。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我问自己,家是什么,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不可以回答,但我可以肯定,家的真正含义一定不会是《家》里面所写的那种压抑,封建,势利……那种时代早已过去,那样的家庭也该成为历史。《家》无情地鞭挞了那个黑暗时代的罪恶,同时也昭示了那积极,热烈的青春,惟有那旺盛的青春才会敢于追寻那美好的.梦想!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3
家,对我们来说是温馨,舒适,安心的代名词。它是幸福的港湾,庇佑着我们这些稚嫩又天真的孩童。而我们也满足地处于父母的怀抱中汲取温暖与幸福。
但是,在《家》中,在这个由四四方方的砖瓦组成的院子里,在这个抬头看不到广阔天宇的囚笼中,在这个封建礼教压制灌输的孕育之下,里面的孩子就这样长大了……
他们接受着同样的现实,但是却演绎了不同的人生,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们又处在怎样的漩涡中挣扎?这部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有思想,不听天由命的抗争者。许是他的两个哥哥的经历让他处于理性的叛逆中。他关心时事,他热血沸腾,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许是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注定了一段悲惨结局的`恋情。他喜欢上了婢女鸣凤!这在那个时候是相当不允许的!鸣凤是一个机灵天真,清秀勤劳的姑娘。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往,但是,彼此的心意是相同的。最后,在觉慧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老太爷不可更改的命令下,鸣凤宁死不愿嫁到别人家,不愿悔了清白。于是啊,她悄无声息地投入冷冽的湖泊中。在死前,她在挣扎,她在等那个喜欢的男人温柔的呼唤她的名字。可是,没有,没有人在意她的死活吧!她活着没有任何希望,她选择了死亡。不,她是选择了解脱!不知她在尚未沉底的那一刻,她是否后悔。可怜的觉慧是在第二天,她死后才得知的,他后悔,他悲痛,他跪在湖边等心中的她告诉自己这是一场梦。可惜啊,现实不是个善人。这一场悲剧就以她的死终结了,但在他心中留下的殇却怎么也挥不去。他发觉在这个所谓的“家”中,他没有任何思想,这个“家”中没有温馨,只有无穷无际的折磨!是呀,它要把人折磨成怎样才肯罢手呀。于是,已经失去信心的他选择了逃亡,逃离这个樊笼,逃离这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家。同样老二觉民已失望,老大觉新也无可奈何的忍受着。
于是啊,一个好端端的家变成了这样。
若是这样的家拿到我们现实生活,我想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吧!即使如此,真正珍惜家的意义的又有几人?因为一些小事就离家出走,因为在一件衣服的颜色上有分歧闹离婚的人,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家暴的行为等等,这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社会在进步,亲情却在淡泊。以史为戒,我们应该有些改变!
《家》读后感 篇4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家》读后感 篇5
第一次接触《家》这本书是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翻看第一页时便感觉这是一个令人悲愤的结局,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要继续读下去。带着非黑即白的幼稚痛恨觉新的懦弱,可怜梅和鸣凤的悲惨,羡慕觉民的稳重和觉慧的勇气。若干年后重拾这本书,除了感叹当时封建社会的可悲,也让我看到他们反抗命运却被命运束缚的无奈。记得有这么一句话:“风雪会长久管制这个世界,明媚的春天不会回来了。”他们期盼着春天的到来,可春天来了也如同灰暗的冬天,没有任何的色彩。我想在《家》这个故事里,无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觉新,还是想要挣脱命运束缚的觉民、觉慧,都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符号。
“雪已经停住了,风也渐渐地减轻了它的威势。墙头和屋顶上都积了很厚的雪,在灰暗的暮色里闪闪地发亮。几家灯烛辉煌的店铺夹杂在黑漆大门的公馆中间,点缀了这条寂寞的街道,在这寒冷的冬日的傍晚,多少散布了一点温暖与光明。”不论是对兄弟三人还是路边的行人,这样的景象会让人觉得房屋好像都有着生命的迹象,他们的“高家”似乎还是存在那么一丝温暖的。对于兄弟三人而言,尽管从小接受的是家庭迂腐的教育,但善良的本性让他们还是心怀一份温暖,一丝希望。对路人而言,在那黑暗寒冷的夜晚,至少还有这么一处给了他们一点点光明,在黑暗中照亮了前行的步伐。
在那个封建礼教肆意横行的年代,人们面对命运的安排,有人选择逃避,有人选择接受,有人即使被打得遍体鳞伤也要冲出家的牢笼,更多的人是哀叹命运的不公而又默默不争。试想,若是他们生在一个全新的家庭,他们的恋情也不会那么悲哀;若是他们拥有选择的权力,他们的故事也不会那么令人悲悯;若是没有家这个牢笼,他们也不会藏着两面性的脸庞。如今看来,有些怜悲大哥觉新。在旧中国传统礼教的束缚下,一出生的觉新就被命运的枷锁套牢,觉民和觉慧也承载着这世间的无奈与苦楚。有时会想,经常陷入两难境地的大哥,牺牲了自己原本向往自由的心。而他的弟弟们也是因为有了他的庇护,才可以毫无顾虑的追求想做之事。更重要的是觉民和觉慧都接受了新时期新思想的熏陶,有着比觉新更多的勇敢,更想冲出家的牢笼。大哥觉新最后决定让觉慧远离这个家,去寻找自己想要的人生,亦或许这本身也是大哥想要的.幸福和自由。我想三兄弟的人生也在诠释着家最本真的意义,彼此成就,彼此牺牲,这可能就是家所带来的温暖。
如今再读这本书,看到的不只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盛世与衰败,还有觉新懦弱背后的善良和自我付出,觉民觉慧争取自由的无畏和勇敢。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家是心中最温暖的港湾。在他们看来,家也是最温暖的地方,正如书中结尾写到:“觉慧怀念了他的家曾经给他的温暖”。他们三人趋光行走,在阳光与阴影中徘徊;他们嘲弄命运却又双双起舞,凝视世间风尘起落;他们用自己流淌的骨血,灌溉着无望的爱情与人情。
曾经辉煌无比的大家庭也逐渐被人遗忘。虽然故事的结局是悲哀的,但觉慧向往的自由和光明却鼓舞着每一个想要奋进的青年!之于当代青年而言,如果我们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只愿后来的我们在拼搏的道路上记得回来这宁静的港湾——家。
《家》读后感 篇6
文章是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来描写女主人公玛特廖娜,虽然有自己本人的经历渗透在其中,但是作者把叙述者“我”的角色作用,把他作为一种客观视角,来与后面周围人对玛特廖娜的看法相对比。
“我”从监狱里出来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村落,四处都找不到满意的房子借住,帮忙的好心人最后才把他带到玛特廖娜的家。玛特廖娜的家四处破败,有门但形同虚设,大家都知道怎么进去,说明即使她家烂成这样,也有许多人前来拜访,也是所有人都来托她帮忙导致的结果。屋子内部也没有反转的好到哪里去,一样残破不堪,屋内阴森昏暗,墙体剥落,厨房里满是蟑螂,就连镜子都模糊不清。而住在这屋内的玛特廖娜最宝贵的就是开头提到的盖在她枯槁身躯上的一团破烂东西。这样的一个年迈花甲、腿脚不便的老太婆,却是大家有麻烦事、有苦力活要干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谁家的地要耕了,是找她;谁家的庄稼要收成了,是找她;集体农庄的活没干完,是找她……玛特廖娜热心肠地都照单全收,干得比谁都多,却从来不收报酬。明明已经不是集体农庄的人了,却还要被粗声粗气地拉去干活,并且自带工具,她虽有抱怨,可还是第二天一早就出门了。
好人没有好报。如此大德大善的人仍然得不到命运的垂帘。辛辛苦苦拿到了一点点抚恤金,周围人就风言风语,做个礼拜的小锅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偷走,更别说她那个一直记恨她的法捷了,处处为难她,最后还连房子都要拿走。
虔诚的教徒、好心的老妇人最后死在她生平最害怕的东西之下。死后还要遭受各种各样无凭无据、乱七八糟的`诋毁,虚情假意的眼泪和追悼,死后都无法得到完全的平静。
一个用毕生良善在普渡众人的人,是这整个村庄的良心。可就像至善的耶稣也被钉死一般,玛特廖娜也没得善终。不是说善良不被提倡,而是说即使这样善良也是最被需要的。尘世浑浊,一滴两滴千滴万滴,集腋成裘,总有淤水变清澈的一天。像玛特廖娜这样的人也许会被那些愚民所渐渐遗忘,却在“我”和我们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迹。
《家》读后感 篇7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家》读后感 篇8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每当想起这首《红军不怕远征难》,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正是因为红军不怕困难,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说到歌中的大渡河,我就想起了泸定桥。
让我们回到1935年的5月,红军向大渡河挺进,大渡河水流湍急,两岸都是高山峻岭,只有泸定桥可以通过。国民党反动派早就派了两个团防守泸定桥,阻拦红军,后来又调了两个旅去增援。红四团饿着肚子,冒着大雨前进,终于在29日凌晨到达泸定桥。红军们并没有畏惧那拆掉木板的泸定桥和桥下汹涌澎湃的'河水。过桥后,英雄们穿过熊熊大火,冲进城去,和城里的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搏斗,英勇地夺下泸定桥,取得了长征中的又一次决定性的胜利。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潮起伏。“红军”这个响亮的称呼化为一座永远的丰碑留在我的心中。从瑞金到陕北,红军走了二万五千里路,在这漫漫长征中,他们经历了常人无法经受的历程:翻雪山、吃树皮、吃皮带......但是他们没有被困难打倒,是什么使他们坚持不懈地长征呢?是坚定不变的信念!他们用信念和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作为我们——祖国的花朵,更要珍惜红军战士用生命给我们创造的幸福生活,从小学好知识,保卫美丽的祖国,不让历史重演,这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让我们共同期待美好的明天!
《家》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动物作家沈石溪的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老猎人亢浪隆在森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他经验丰富,枪法非常准,还有一条机灵的大黑狗,所以只要进山,就很少空手而返。有一天,亢浪隆带着作者在洗澡,作者发现了一只有白熊掌的大黑熊,熊掌是名贵的山珍,白掌在熊掌中非常珍贵,可以卖不少钱,所以亢浪隆让大黑狗追小黑熊,自己去追大黑熊。最后,小黑熊被抓了,大熊逃走了,可大熊为了小熊一定会回来的,大熊果然回来了,那只大黑熊为了救孩子自己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动物也一样,黑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连生命也不管了,这一点让我敬佩不已,也表明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可是人类是残忍的,如果亢浪隆和作者没有追杀大黑熊的`话,就没有那么多悲剧。
这本书里有深刻的道理,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家》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一看到书名,我的脑海里自然地就闪现出一个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形象来,然而,当我打开书本,细细阅读时,才发现自己错了,书里的主人公却是只比我们大一点、甚至和我们同龄的小朋友。他们每天所思考、所经历和所承担的事,却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像。
你看,从小就是孤儿的薛馥华,能踩着三轮车带养父去看病;心里住着“小太阳”的胡继汕,含辛茹苦却乐观地照顾瘫痪的妈妈;聋哑儿童朱恩汉,已经会为爸爸的幸福着想,拼命打工赚钱,只为给爸爸买一套穿出去相亲的西服;身为小学生,却有着很多大人都无法比的宽厚善心的华灵,帮助了一位又一位贫困儿童;乖巧懂事的陈能,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照顾有内风湿关节炎的妈妈,再上学,再照顾妈妈的工作……
这一个个真实生活中的“小”人物,一幕幕感人肺腑的情节,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小小的年纪,却用自己的坚强、乐观、勇敢、孝顺、善良,肩挑起一个家,甚至承担起一些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家庭、社会责任来,这与我们身边那些平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对父母稍不满意就乱发脾气的小孩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同时,我也领悟到,美德并不是一定要有什么英雄壮举,而是要从爱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开始。
这不,我已经开始向那些美德少年学习了。星期天,奶奶忽然生病了,妈妈要带我去看望。我灵机一动,以前都是奶奶照顾我、给我做好吃的,今天,我也给她做点吃的,相信奶奶一定会非常高兴,病还会好得快些呢。心动不如行动,我立刻打开冰箱,找出奶奶喜欢的番茄、鸡蛋、丝瓜等,还把一直不舍得吃的鳕鱼拿出来,拉着妈妈,和我一起精心制作了奶奶爱吃的番茄蛋汤、丝瓜饼和香煎鳕鱼。小心翼翼地摆放到多层餐盒里,送到医院,端给奶奶吃。看着奶奶吃得香香的样子,我忽然感觉自己也好“伟大”呀。其实,美德就是要从关心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而开始的呀!
同学们,让我们学习美德少年,从现在、从身边开始行动,每天帮家里打扫一次卫生、给爷爷奶奶捶一次背、替老师擦一次黑板、捧一次本子,帮同学解决一下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肩挑起起家庭、班级、社会中我们该承担的责任,人人都争当一位美德少年吧!
《家》读后感 篇11
《家》的是著名作家巴金,《家》,《春》,《秋》是三部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家》。
书中的高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是却十分的封建。高家的觉慧、觉民兄弟十分顽强地抗争着家庭给他们的不公。和他们相比,高家的长孙觉新却十分假设弱。如果他再勇敢一点他的太太就不会死,如果他勇敢地追求幸福梅表姐就不会痛苦的.死去。
最后觉慧看清了这个家族的腐朽,决定自己出去闯一闯,寻找属于自己的。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丫鬟鸣凤,她虽然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但是她会为命运的不公对抗。她因为不愿意做姨太太而跳河自杀。她很勇敢也很无奈,无奈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巴金写的这本书,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读后感 篇12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匆匆忙忙的赶在开学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巴金老先生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他说它们代表了他创作的最高成就,但是真正读过它,品味过它,感受到过它所带来的震撼的又有多少人呢?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近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近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通过阅读《家》,使我深深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礼教思想:森严的'等级制度,专制的父权,婚姻不自由,人身不自由等等。高家最后被分割的命运是必然的,它揭露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社会的最终结果。封建的社会与繁琐的家族制度必将走向衰败与灭亡。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 篇13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 篇14
今天又看了一集超级演说家,不得不感叹竞争的激烈以及现实的残酷。
在这一集中,他们都各自很清楚的说明了自己的观点,而且说的有理有据,更重要的拾不失幽默风趣,同时引发了我的思考。
他们在努力,在拼搏,在为了人生的光辉而不断的发热,这样的人真的很值得敬佩。
反思自己,有时候觉得自己读了很多书,也能够对某些事情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就是不敢说出来,没有冷静和理性的'沉淀自己的思想,并且表达出来感染和影响其他人。
他们的精神气质很感染我,很有热情和激情,真诚,或者这些并不是他们,但是他们敢于表现自己,并且不怯场,不紧张,在台上能把自己的思路很清晰的说出来,
而且做到抑扬顿挫,很是不容易,我觉得并不是自己的词汇比他们少,而是自己的思想还是不够成熟,思想的境界还是不够高。想想自己,要去努力,这样你的运气才会好。
生活真的有好多无奈,但是你必须去努力,改变现状。
他们很睿智,从他们身上,我也看到了他们的优秀的品质。不然,机遇也不会偏向于他们,在竞争的环境下,也看到了弱者遭遇淘汰的惨状,从这些上面,要学会
反省自己。多努力,凝练自己的思想,然后用犀利和有力的语言取说服对方,这一点真的台重要了,让别人佩服你,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善良,而是因为自己的能力。现在
自己真的还有许多要做,努力,坚持,果断,做自己,坚持自己的观念、立场和信仰。
让自己的语言充满魅力和熠熠生辉,坚持原则。敢于向困难说不,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生活,加油。
《家》读后感 篇1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百家姓》,里面有各种各样姓氏的起源,非常有意思。此外,我感到受益匪浅。
《百家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读了《百家姓》,我知道了每一个姓氏都有不同的历史和故事。我们周围的各个不同姓氏的同学,不管家里条件如何,学习成绩怎样,可都是名人之后啊!所以我们不可以小看自己,要以那些历史中的杰出人物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给自己的祖先争光。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姓氏吧。我叫徐雅茹,姓徐名雅茹,我就给大家讲讲“徐”这个姓氏的来历吧!
远古时代,东夷部落首领伯益的儿子,因为父亲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被赐封在徐地,建立了徐国。春秋时期,徐国被吴国所灭,徐国的后裔为了时刻牢记祖先的功绩,就用国名“徐”作姓氏了。
现在,大家知道“徐”这个姓氏的起源了吧?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姓氏的起源,就来看《百家姓》吧!
《家》读后感 篇16
《孤独的小说家》,一本不太厚的书,却可以让你一直回味。一本悬疑作家写的书,却处处充满着温情。这是一本追梦的书,却不是一本梦幻的书。简单的语言,朴实的情节都仿佛让我们跟随着作者一起追梦。
小说以一个单亲爸爸青田耕平为视角,曾作为新人作家红极一时,之后十年却平淡无奇,但他仍坚持着写作的梦想。人需要有梦想,才能筑造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学生,他们正是敢于做梦的.年龄,但可能我们教学中不经意间的举措,会扼杀学生的梦想。所以,梦想教育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个体,注定生来孤独”。我却觉得梦想在,就是陪伴在。没有谁会比梦想更了解你。身为一名教师,我们的教学就是帮助学生寻梦、追梦的过程。只有我们满怀对教学事业的热爱与梦想,才能让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追梦。有人说:“梦想最终会败给现实。”但我想告诉我的学生,梦想其实败给的是人心。在成长的道路上,你们会遇见很多的困难,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渡过难关的唯一法则就是坚持。只有坚定自己的信念才能做好一件事情。人心不倒,梦想就不倒。
当然,追梦的路上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书中的一句话对我的触动特别深,“人,就是一种只会关注他人失败的动物。这个国家只教给孩子成功,却对失败不屑一顾”。也许,失败才是孩子们梦想道路上最大的障碍。有多少孩子是因为曾经摔倒,就再也站不起来。我们当今的教育教学中缺少的也正是这种失败教育。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如何站起来,摔倒了不要怕,坚持下去,坚定自己的信念,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一次。
教师,是追求自己教育梦想的人。教师,更是让更多的人去追寻自己梦想的人。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我们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我们才能帮助更多的孩子筑造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有梦才有未来,梦想没了,人心也就没了。所以,无论你现在身在何处,无论你有多少无可奈何,你的梦想,如果还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燃烧吧!
《家》读后感 篇17
苏秦开始想凭借自己的学识和口才去游说,秦国接受自己的主张,重用自己。
可是最后他失败了,一个人回了家,他的父母原以为苏秦这样巨大的投入会换来高官厚爵的,可是当看到他一副贫穷的样子就责骂他。
后来他认真学习成了一个受人尊重的.人。
我要向他学习,他不怕别人的责骂,后来学习了一些知识,说服了秦、楚、燕、韩、赵、魏、六国的君王,得到了他们的信任,成为联络使者和指挥官。
只有坚持,才能成功,我要学习苏秦的精神。
《家》读后感 篇18
人因美德而更美丽;家因美德而更和谐;世界因美德而更缤纷。
有一个小男孩叫胡继汕。他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瘫痪了。为了赚钱给妈妈看病,爸爸只能出去打工。打工不久爸爸也因劳累得了重病,家里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他一个人的肩上。他每天要照顾瘫痪妈妈的起居,妈妈行动不方便,一点小事不如意就会惹得她勃然大怒。上课时,他担心妈妈一个人在家寂寞,就用手机发短信给妈妈安慰她。暑假,别人都出去旅游,但是他不能,他要在家里洗衣服,烧饭,照顾妈妈。每天,他还要拿着编织袋出去捡破烂卖钱,有一天被同学看到了,大家都笑他觉得他很狼狈,还说他为班级抹黑。可他看着捡来的破烂笑着说:“我这是变废为宝。”还有一次,老师说要给灾区捐款,他掏出捡破烂卖的三十块钱,刚要往捐款箱里投放可是被老师拦住了,他坚定的说:“老师,灾区的情况比我困难多了,然后把钱投放进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泪如雨下,心里顿时产生一种愧疚感。我们丰衣足食,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胡继汕呢?他家经济那么困难可他还是那样的坦然勇敢面对,并不因为自己去捡垃圾受到同学的.冷嘲热讽而自卑。他这种孝敬父母不怕困难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平时又做的怎么样呢?有时我们放学回到家因为饭菜不合自己的口味就会责怪父母。我们这种行为和胡继汕相比我们不感到惭愧吗 ?
胡继汕的这种行为美德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最后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我们要以胡继汕为榜样,认真学习不让父母操心,勤俭节约,多帮父母做家务,或许有一天美德少年的称号就会落在我的身上。
《家》读后感 篇19
光听听题目,你们一定会百思不得其解。熊难道会跳舞?
我可以肯定地说没错!
在马戏团动物演员里,黑熊的身份持续看涨。
马虽然雍容华贵但观众对马术不感兴趣;哈巴狗虽然讨人喜欢,在舞台上像雪球一样滚动。但城里许多人家都在养漂亮的宠物狗,观众当然也就缺乏新鲜感了。
阳光大马戏团里最棒的黑熊是只公熊,名叫阿宝。阿宝应该说是阳光大马戏团元老级动物演员了,一岁时从江湖杂耍班子购得,从艺已经六年,舞台经验丰富,可以说是阳光大马戏团里的摇钱树。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黑熊也照样如此,优点和缺点并存。阿宝什么都好,就是有两个毛病。第一个毛病是心气太高,受不得半点委屈。第二个毛病是不喜欢陌生人来亲近他。
元首夫人要观摩阳光大马戏团演出。在和元首夫人演‘人熊交谊舞’时,阿宝特别卖力,舞艺也发挥得特别出色。演出结束后,元首夫人不知出自什么动机,要和阿宝再跳一支舞。可是阿宝闹了点小别扭,不要再跳了。高导演没办法,只好叫另一只脾气好的黑熊顶替阿宝,圆球和阿宝倒有几分相似,只好派圆球去和元首夫人跳‘人熊交谊舞’。
没想到,圆球跳得非常出色,昆明各大报纸都在报道。那天傍晚,像往常那样,田甜小姐牵着真阿宝的胳膊开始跳舞。突然有人高喊:这不是阿宝,马戏团在骗我们!高导演以为在无法抗拒的艺术魅力面前,观众的情绪也许就会平息起来。高导演完全失算了,艺术的'力量是很微弱的,看见那只被元首夫人欣赏过的黑熊才是最重要的。高导演不得不把真阿宝牵下台去,换圆球来救场。
圆球一上来,就是一阵阵欢呼声,尖叫声。高导演展开紧急会议,探讨这两个黑熊名字错位的问题。最终让田甜小姐每天叫两三千遍使圆球认可这个名字,可是结果并不理想。
有一天阳光大马戏团为全省体校全体师生专场演出。当假阿宝与田甜小姐合作跳完一支舞时。全体学生都在高喊阿宝的名字。就在这时,真阿宝来了。气势汹汹扑上假阿宝。就在这千钧一发时,保安冲过来,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事情平息了下来。阳光马戏团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把阿宝关了起来。假阿宝每次路过这都会备受煎熬。马戏团作出决定,为了不让假阿宝有精神分裂症,把禁闭室给拆了。可没当假阿宝路过时,仍然惊恐不安。田甜小姐感叹道:看来圆球内心的疮疤始终没有好!
读了《黑熊舞蹈家》后我的感受是十分纠结。
《家》读后感 篇20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 篇21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
《家》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这本书是远近闻名、无人不知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里记载着许多动物的真情实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我很喜欢,是“小熊猫的铸定式记忆”,这个故事中有一个很温暖的场面。一只可爱的小熊猫,因为意外,它的母亲失踪了,可是,有一只失去孩子的灰色棕熊收养了它,棕熊为小熊猫梳理皮毛的场面让我十分感动。一个母亲收养了一个“孩子”,虽然它们不属于同一物种,但是,棕熊母亲却把小熊猫当亲生孩子来抚养,这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无私。因为有了母爱,小熊猫才会拥有生命;因为有了母爱,小熊猫才能生存;因为有了母爱,小熊猫才会有一个温暖的家。母爱是阳光,温暖我的心田;母爱是彩虹,让天空如此美丽;母爱是小船,让我们渡过艰难的河流。我怎能不为之感动?
提到小熊猫,就得出现黑熊了,这个故事名叫“母熊大白掌”,在这个故事里,母熊大白掌为了救小熊,身上的血都快流尽了,可它还在爬山。它爬到山顶,从山上跳了下去,把猎人休息的地方砸得粉碎,自己气绝身亡。这个时候,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母爱居然如此伟大,即使血流成河,它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母爱竟是如此无私,就算明知会粉身碎骨,为了救孩子,它也会毫不犹豫!那个时候,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这时,我才理解了“老母与子别,呼天野草间”这句诗的真正含义。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那是“黑熊舞蹈家”这个情节。这个故事里面的'阿宝和圆球是两只黑熊,阿宝是杂技团的明星,可是圆球后来把阿宝取代了。当阿宝再上台时,却被人们当成了假的明星。阿宝因为这件事,生气失控,把圆球打伤,人们便把阿宝关了起来。这个故事读完后,我非常愤怒,因为阿宝的舞技比圆球好,就要被当成假的,这不是颠倒黑白吗?为什么要把阿宝关进小笼子里?难道不是每一个生灵都要被尊重吗?我多么希望人与动物能够和谐相处啊!
《黑熊舞蹈家》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读完了它,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也认识到了竞争的残酷。现在,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从这本书中得到许多知识和收获。
《家》读后感 篇2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 篇24
《乖孩子和破坏家》是一篇很好的故事,是《101个勤学故事》中摘抄的。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这两个孩子,哥哥很听话,学习勤奋,弟弟则不同,成绩很好,但调皮捣蛋,经常闯祸,老师,父母都拿他没办法。这两兄弟都喜欢玩具,但对玩具的态度不一样。弟弟总是把玩具拿来拆卸成一堆,再设法的装好他。更多的时候,他把玩具拆卸开就不能重新安装了。为此,他的父母没少责备他。爸爸说;“你天生就是个破坏家!"妈妈叹气:“你要有你哥哥一般听话,我就抄操点心了。”的确,在哥哥的'手里玩过多年的玩具依旧完整如新。
谁知,长大后,弟弟成了大名鼎鼎的机械专家,而哥哥却成了车间里一个从事简单工作的装配工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始料未及的客观地讲,调皮捣蛋的弟弟学会的是破坏,乖巧听话的哥哥是维持。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应该肯定哥哥,但事实上证明该肯定的是弟弟。谁说调皮捣蛋,爱搞破坏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只会让人操心,担心烦心?那些最绝妙,最富有创新的方法,往往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想出来的,那些善良,最能打动人心的举动,往往是最爱搞破坏的孩子做出来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妨来一点破坏吧!大人们或许不喜欢用于破坏,敢于破坏的小孩儿。但是,长大以后,最有成就的人往往就在这些人当中产生。
《家》读后感 篇25
在假期中我可读了不少好书呢!其中之一便是大文豪巴金先生的大作《家》。《家》在我心目中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因为它深刻地揭露了一个所谓“吃人的'旧社会”,展现出了它的万般丑恶。例如书中一个个女子悲惨的命运,被旧社会大家族势力压迫着的一对对男女,高家表面上和谐实则勾心斗角的内况……其内容之深刻足以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呢?答案是:封建礼制!我们不得不承认儒家固然有精华,但过度的礼教便成了糟粕,《家》中有一段传神的描写:“‘书中尽是一些‘君命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命子死,子不死不孝’一类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例子!《论语》中一些句子被过分地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