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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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财政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1

县财政局:

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根据县局要求,我镇开展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成立了xxx镇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

二是健全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xxx镇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事宜。

三是严格自查经严格自查,xxx镇所有开立财政专户的.文件依据有效;不存在一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同类或相似性质资金没有开立多个财政专户;不存在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或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转入财政专户情况;不存在将应存放国库的预算资金调入财政专户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不存在应缴国库而未缴的非税收入。

xxx镇财政专户开设、变更全部经国库部门核准并报财政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较健全;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中未存在安全漏洞和隐患。

特此报告。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任务分工》(绿办发[20xx]11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完成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为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我局安排了马石额书记为主要分管领导,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1、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就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了计划中,并明确责任,把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我局按照任务要求,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乡镇财政所及各业务科室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中,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经费到位

我局按照要求,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分别列入了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中,并分批足额拨付。

1、年初预算安排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7万元,现已拨付4.57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团县委工作经费10万元,现已拨付10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县宣传部精神文明宏观调控费5万元,现拨付2万元;

4、年初预算安排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3

一、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我单位建立并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台账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二、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结报情况

(一)购领情况

20××年-20××年4月,我单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领发财政票据并进行台账登记,购领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购领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

(二)使用情况

填写票据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签章齐全,开具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财政票据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和票据丢失现象。

(三)结报情况

我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票据结报核销,做到“按月结报,验旧购新”,并对过期票据及时清理结报核销,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无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随意减免或降低收费以及乱收费情况。

三、收入收缴情况

(一)20××年收入收缴情况

20××年购领《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共计26本,征收金额xx2224.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xx2224.00元。

(二)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年未购领票据。20××年1月至5月开出《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代码)共计100份,已使用97份,结存3份,征收金额6938.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6938.00元;往来票据(共计100份,已使用88份,作废4份,结存8份。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妥善进行票据销毁,做到有档可查。

我单位通过开展票据自查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4

一、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所收到文件,指定专人进行了妥善的处理,保证了涉密文件、记录、信息等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未出现过失、泄密问题。采用信息化机房,使用内外网分离的方法,同时所有电脑都配备了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与升级,并指定专人从事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通过自查,我局的计算机保密工作基本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

二、自查内容

1、密码电报管理情况通过自查,严格按照保密局的要求进行密码电报管理方面的工作。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情况在起草环节,对于定密标准严格遵照县保密局的要求合理定密,设备和场所能够完全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印发和报送的范围严格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的原则;在阅读管理环节能够严格按照阅读范围进行传阅,传阅完后能够及时返还县机要室;清退销毁环节能够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清理。

3、保密电话管理情况我局未涉及该内容。

4、网络保密管理情况在机关、单位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能够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积极配合县保密局的工作要求,不存在违规发布问题;没有在涉密计算机与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计算机没有处理、存储过涉密信息或曾经处理、存储过涉密信息;对感染“木马”病毒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处理。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有效的防火墙或杀毒软件;尤其是装有社保资金专户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系统的电脑,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专机专用,严格要求使用人不得使用专用电脑接通互联网。

三、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自觉学习、掌握保密制度,做到懂法、知法、执法,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必究、令行禁止的作风。

2、重点突出,狠抓工作落实。我局定期以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为重点检查对象,对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违规外联和特种木马为检查重点,以查促管,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坚决切断涉密信息流向互联网的所有渠道。

3、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为加强我局涉密人员保密安全意识,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将各类保密学习文件予以转发至各股室,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4、完善措施,严格制度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保障。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我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计算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能力;二是制定局各项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5、督促检查,堵塞管理漏洞。为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计算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我局十分重视对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进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提供保障,保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保障,设有专人进行保密工作,积极订阅《保密工作》杂志等。

四、存在问题

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力度不够,应认识到提高保密意识十分重要。部分办公室存在对电脑使用不熟练的现象,需要加强干部职工电脑安全使用的培训。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要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杜绝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

五、改进措施

1、保密工作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使保密工作沿着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改进。

2、对计算机网络的保密管理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还缺乏完全有保障的技术支持,目前只能以常规的保密制度加以约束,通过严密的监督措施以防万一。

3、内部资料的密级确定问题,由于定密等级和范围分寸较难掌握,使得在工作中难以明确要求和规范。

4、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干部的素质。近年来,保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强化对涉密内容的管理,力争保密工作取得新成绩,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5

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

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

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XX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XX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XX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XX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XX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

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XX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XX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XX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XX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XX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XX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XX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XX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XX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XX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XX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

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

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6

根据万财股[XX]2号《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及达州市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非税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完全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地开展这项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以乡长为组长,纪检、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乡近几年来财政非税票据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彻底自查发现,我乡所使用的财政非税票据完全是上级财专管部门购买领取的省上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的专用财政非税票据,从未发生过违规印制财政票据和假票,在票据的管理档案及安全管理方面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的,并随时接受财政局票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在财政票据领、用、核、销、查等方面工作, 均是按照规定监督管理程序进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相互制约,互为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在地震灾害中未发生票据损害情况。

以上是我乡在开展全省财政票据管理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仅管我们是严格按照上级各有关部门文件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的,鉴于基层工作面宽量大,难免在自查工作中按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特报告贵局予以审定,如有不妥敬请提出批评指证为盼。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成立领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区别轻重缓急,议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10个,总投资104.3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14750元,群众筹劳28963个工日,折资579250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4.9万元。经多次调度和督查,截止十一月底,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完工9个,尚有1个项目正在积极紧张施工中。结合县综改办关于要求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自查的通知,我镇于十一月底对全镇十个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有效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一件“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民心工程,让群众自己议项目,选项目,建项目,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群众筹资、筹劳积极性高。

二是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我镇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10个,其中,农田水利设施3个,道路修建6个,修建道路总长度21.7公里,大大改善了农村交通不便的`现状,夯实了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为农村土特产及经济作物走向市场创造了先决条件,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

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都是村民自愿实施,民主表决,集体参与,民主决策。施工过程中更有群众监督,所以工程进度快,质量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财政奖补政策理解不全面。认为所有事情都应由政府包揽,与“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奖扶政策不相适应;群众筹资需进一步规范,资金的整合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急待实施的工程项目多,资金量较小,难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工程完工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管护机制,明确产权,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实施后在较长时间内发挥最大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成立领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区别轻重缓急,议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10个,总投资104.3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14750元,群众筹劳28963个工日,折资579250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4.9万元。经多次调度和督查,截止十一月底,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完工9个,尚有1个项目正在积极紧张施工中。结合县综改办关于要求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自查的通知,我镇于十一月底对全镇十个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有效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一件“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民心工程,让群众自己议项目,选项目,建项目,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群众筹资、筹劳积极性高。

二是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我镇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10个,其中,农田水利设施3个,道路修建6个,修建道路总长度21.7公里,大大改善了农村交通不便的现状,夯实了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为农村土特产及经济作物走向市场创造了先决条件,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

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都是村民自愿实施,民主表决,集体参与,民主决策。施工过程中更有群众监督,所以工程进度快,质量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财政奖补政策理解不全面。认为所有事情都应由政府包揽,与“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奖扶政策不相适应;群众筹资需进一步规范,资金的整合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急待实施的工程项目多,资金量较小,难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工程完工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管护机制,明确产权,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实施后在较长时间内发挥最大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9

一、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我单位建立并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台账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二、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结报情况

(一)购领情况

20xx年-20xx年4月,我单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领发财政票据并进行台账登记,购领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购领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

(二)使用情况

填写票据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签章齐全,开具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财政票据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和票据丢失现象。

(三)结报情况

我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票据结报核销,做到“按月结报,验旧购新”,并对过期票据及时清理结报核销,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无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随意减免或降低收费以及乱收费情况。

三、收入收缴情况

(一)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购领《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共计26本,征收金额142224.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142224.00元。

(二)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未购领票据。20xx年1月至5月开出《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代码)共计100份,已使用97份,结存3份,征收金额6938.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6938.00元;往来票据(共计100份,已使用88份,作废4份,结存8份。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妥善进行票据销毁,做到有档可查。

我单位通过开展票据自查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10

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

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

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XX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XX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XX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XX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XX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

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XX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XX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XX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XX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XX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XX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XX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XX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XX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XX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XX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

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

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x财预[20xx]5号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财政所工作考核评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郑万军为组长,纪委书记曾春强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和纪委人员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我乡认真按照文件的总体要求,对我乡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反文件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制度建设管理及服务能力方面。我乡机构人员设置规范,人员学历符合规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建立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不交叉重复设置岗位,岗位工作人员没有不良生活情趣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离岗按照规范程序办理交接。

2、资金监管方面。我乡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建立预算收支、资产、现金、印章、票据、档案、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建立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信息通达,信息公开公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对上级财政抽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监管资金。

3、财政改革方面。我乡已使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资金支付审核实行初审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按规定启用、更换、保管和使用,印章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单据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

4、基础工作管理方面。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审核原始凭证,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配备专门的保险柜,专用档案室等会计档案管理设施,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

通过开展本次自查工作,我乡充分认识到加强和规范财政所工作管理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坚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定期开展自查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工作自查报告 篇12

为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加强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单位及个人虚 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xx年7 月至12月,全省开展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 现将全省清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全省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7302人, 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404万元。其中:党政群机关及事业 单位违规领取经费人员852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894 万元;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28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83万元;违规领取抚恤补助金人员13141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67万元;违规享受“低保”人员1534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960万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清理出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28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1万元;市(州)以下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6974人, 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133万元。

(一)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情况。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 取财政经费人员8527人。其中:在编不在岗人员5745人; 调动、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仍在领取工资和津贴人员491人;到龄未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和津贴人员108人;死亡或宣告失踪,逾期领取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人员75人;不应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40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离退休费人员28人;不应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人员804人;被判刑仍在领取工资,被判处缓刑、劳动教养未停发工资人员65人;其他各类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津贴的人员809人。

(二)领取养老金人员清理情况。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 取养老金人员287人,其中:养老金合法领取人死亡后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取养老金人员190人;养老金合法 领取人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 取养老金人员83人;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5人;其他各类 不应领取养老金人员9人。

(三) “低保”对象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金人员清理情况。

全省各级共清理出不应领取城市“低保”金和定期抚 恤补助金人员28488人,其中:条件改变不应享受“低保人 员12773人;虚报领取“低保”金人员88人;不符合领取“低保”金条件人员2486人;定期抚恤补助人员自然减员 4045人,不符合定期抚恤补助条件人员9096人。

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全省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情况,纠正了违规领取财政资金问题,防止了财政资金流失,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的对财政供养人员的长效监管机制。

我省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受到国务院领导 同志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四川日 报》、四川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国务委员华建敏作出了重要批示。20xx年9月,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25号),要求在全国开展清理吃“空饷”的自查工作。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省委、省政府对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高度重 视。XX、中伟、武先、巨峰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批示, 要求“下大力解决”并“有所作为”。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 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编办,负责清理的日常工作。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我们在总结南 充市开展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清 理工作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 省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委厅 〔20xx〕36号),规定了清理的范围及主要对象、清理工作的分工、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等。明确指出开展此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强调了它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 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取得 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组 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川委厅 〔20xx〕36号文件精神,统一认识,研究措施;成立由分管人事、编制工作的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工作机构,落实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有的市、县和部门采取定人定责、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有人管、纵向到底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层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做好清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绵阳市将清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宜宾、自贡等市还将清理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查自纠相结合,强化了清理工作的刚性,为清理工作稳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清理范围,加强政策指导。

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情况复杂。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由人事编制部门牵头,会同组织、财 政部门组织实施;冒领养老金人员清理工作和民政抚恤补 助、“低保”金人员清理工作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 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职责分工,为加强对清理 工作的政策指导,保证清理工作稳妥进行,省编办、省人事 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机关事 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冒 领养老金人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领取民政抚恤补助 金、低保金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3个配套政策性文 件(川编办〔20xx〕104号),为各地、各部门的清理工作统一了政策,统一了处理依据,规范了清理行为。全省清理工作启动后,各级清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确定相关部门政策咨询和联系人。各地、各部门也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业务,吃透政策,规范操作,较好地防止了因政策把握不一致而引起的负面效应。

(三)严格清理程序,注重清理实效。

清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办法。省、市、县 三级均按照自查、整改、总结检查三个阶段同步进行。

自查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川委厅〔20xx〕36号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自查 数据准、情况清、问题明,各级编制、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多渠道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成都市采取“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和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本人档案对照)的方式逐人逐单位审核,全市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 835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9万余元。南充、德阳、攀枝花3市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清理工作前,已分别自行组织了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川委厅〔20xx〕36号文件下发后,又开展了对领取养老金人员和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的清理,并对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采取“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其中,南充市通过建立编制实名制,采取审名册(对各单位工作人 员在岗、在职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核编制(将在岗、在职 人员与编制台账一一对照核实)、查工资(到人事、财政等 部门核查工资发放、调资晋级、离退休人员名单)、看实情 (组织人员深入各单位,将在岗人员与编制台账上在编人 员进行逐一核实;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部分老同志家中,走访 慰问了解情况,逐一核实)、访群众(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 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对外出务工、异地居住者进行核 查)等方式,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8109人,全市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92万余元,既巩固了清理成果, 又扩大了清理实效。

整改阶段,各地清理工作办公室对本级各部门—上报的 自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认真核查,指导协调部门对清理出 的各类违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及 时纠正和处理。针对整改涉及清理对象切身利益的情况, 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各地、各部门普遍做到了三个坚持: 坚持政策原则,不开口子;坚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坚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地做好清理对象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以理服人,实事求是地解决清理对象的实际困难,以情感 人。如宜宾县在清理中发现有102名享受定期定量生活外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部队带病回乡证明,清理办公室 按规定及时停发其每月38元的定期定量补助,但考虑到部分退伍军人生活确有困难,遂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他 们临时性的困难补助,既严肃了清理纪律,又适当解决了清理对象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了矛盾,受到社会好评。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细致,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清理期间全省各级基本做到了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无群体上访事件,确保了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达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的。

总结检查阶段,各地、各部门针对清理中显露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清理成果。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强化了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年审制度和资格证书制度,对领取抚恤补助金和“低保”金人员实行实名管理;建立了编制、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联控制度,加强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部门的配合协调。其中:广安市初步研究了杜绝吃“空饷”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长的办法,巴中市拟出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领取养老金、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和领取“低保”金人员管理的意见,南充市建立了对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地、各部门都充分利用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契机,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着力构建监督约束机制,巩固清理成果。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清理纪律。

为保证清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各级党委、政府把监督检查作为保证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清理工作的始终。各地、各部门都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对清理的范围、对象、政策及清理情况、纠正结果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实行阳光操作。一些市、县还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区县、乡镇进行抽查,对工作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督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监督,及时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为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发生,一些市、县还明确规定:清理对象名册需由单位一把手签批,加盖公章后,报编制、人事、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对在自查阶段报送的被清理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的,不再追究责任;凡经举报或被清理办公室审查出有瞒报、漏报的,要对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从而有效地严肃了清理纪律。

三、存在的问题

(一)从清理的组织实施看,少数地方工作不平衡。一些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清理工作进展较迟缓,对清理对象的处理不够及时;个别部门、单位清理方法比较简单、粗放,如对在编不在岗的清理对象仅采取媒体公告、限期返回、逾期除名的方式,工作不够细致;有的部门、单位怕得罪人,清理不够彻底。

(二)从产生吃“空饷”现象的原因看,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对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管理是涉及多部门职能的系统工程。除主管部门自身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对管理对象动态跟踪不够、出台的个别政策不严谨(如停薪留职等),易造成一些单位和个人钻空子等因素外,在管理流程上,由于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工作流程不顺畅,各自为政,信息壁垒,形成了一定的管理空档,也是产生吃“空饷”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上述问题,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三)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吃“空饷”问题将长期存在。南部县从1998年以来几乎每年都在清理吃“空饷”人员。其中,20xx年清理出违规领取经费人员199人,20xx年清理出343人,20xx年又清理出25人,呈现出了清理——反弹——再清理——再反弹的怪现象。其他一些市、县也有类似情况。这些情况表明,仅靠阶段性的集中清理是不够的,必须从机制上着力研究建立遏制吃财政“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建议

(一)组织督查,确保清理实效。拟由省清理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抽 查,督促清理工作尚未到位的地方和部门狠抓落实,确保清 理实效。

(二)建立长效约束机制,巩固清理成果。

一是研究加强全省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遏制吃财政“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编制、人员、工资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

三是加强对领取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的管理。建立资格年检制度,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管理对象生存状态的动态跟踪和核查,防止冒领行为。

(三)加大对违反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建立相关社会监督网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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