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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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报告

短文网整理的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1

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绩〔20xx〕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事后算账”向“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分析和考核”转变,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省粮油质量监测所、福建工贸学校、福建经贸学校、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只拨离退休人员经费)等5个单位。20xx年本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项目19个,金额33636.05万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65.05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87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7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126万元。其中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3个16600万元,部门建设(含业务费)专项项目13个10661.05万元,其他专项资金项目1个1800万元。具体项目区分如下:

1.省委省政府已确定的专项资金项目5个27900万元,具体区分如下:

(1)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项目2000万元为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

(2)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为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

(3)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

(4)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项目2000万元为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

(5)省级储备订单直接补贴项目4800万元。

2.其他专项资金项目1个: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为涉密项目)。

3.本级专项业务费项目8个642.25万元,具体区分如下:

(1)粮食财务会计报表经费9.5万元;

(2)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经费28.5万元;

(3)粮食库存监督检查经费28.5万元;

(4)粮食专项业务经费230万元;

(5)粮食应急指挥部经费14.25万元;

(6)省内外产销协作经费161.5万元;

(7)局属关停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津补贴及管理经费75万元;

(8)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抽查监测经费95万元。

4.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项目22.8万元。

5.福建工贸学校“教育经费收入安排相关办学支出”项目401万元。

6.福建经贸学校“教育经费收入安排相关办学支出”项目2870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0xx年我局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事后算账”向“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分析和考核”转变,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学习。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局第一时间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及局属单位有关人员学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有效率及效益的理念。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局属各预算单位加强业务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高标准做好本单位年度支出预算资金安排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基本支出和专项经费的使用。

3.加快下达部门二次分配预算指标进度。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县粮库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xx〕2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县企业引粮入闽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xx〕82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xx〕200号)要求及时分配项目资金,下达进度100%。

4.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专家指导作用。我局有4位同志为部门绩效管理专家库成员,通过专家库平台可学习借鉴省直兄弟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指导我局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为我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部门的绩效评价涵盖全过程,包括事前(预算申报阶段)、事中(预算执行阶段)和事后(预算完成阶段)。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预算单位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要求,我局确定对20xx年度省级粮库建设项目、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引粮入闽奖励等3个项目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所选3个项目专项资金合计预算金额16610.90万元,占我局20xx年度部门决算专项资金26635万元的62.36%。同时,我局在全面扎实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汇总报告,绩效自评工作经省财政厅评审为“良好”等次。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粮食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xx〕66号),我局部门预算中将“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预算资金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预算资金6500万元和“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000万元、省级订单直接补贴项目资金4800万元等5个项目作为事前绩效目标申报。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要求,我局属自行监控部门。20xx年财政安排我局部门项目预算资金为336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实际纳入监控项目资金为31836.05万元。确定对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2000万元、省级储备订单直接补贴4800万元等5个项目开展自行监控,资金量达到专项支出的87.63%,已按要求实施事中绩效监控评价。

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闽财绩〔20xx〕2号)要求,我局编报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

二、自评情况

(一)绩效目标管理

1.项目覆盖情况。我局20xx年在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内确定申报5个项目: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2000万元,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和省级订单直接补贴项目4800万元作为20xx年绩效目标对象。其他专项资金“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为涉密项目,不申报绩效目标,达到项目覆盖要求,自评得8分。

2.资金覆盖率。20xx年我局编报绩效目标项目金额27900万元,占年初批复预算项目资金总额318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1800万元)的87.63%,达到省财政厅要求的“编报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占本部门20xx年度专项资金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60%”标准,自评得8分。

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我局20xx年严格按照《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目标的申报、监控、评价工作,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自评得4分。

(二)绩效监控管理

项目运行期间,我局坚持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执行。

1.项目覆盖情况。20xx年确定局本级的“省级粮库建设补助资金”、“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市县粮库建设补助资金”、“省级订单直接补贴资金”作为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的项目数达到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的标准,自评得6分。

2.资金覆盖率。20xx年确定局本级的“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预算资金6500万元和“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预算资金2000万元作为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20xx年财政安排我局部门项目预算资金为336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实际纳入监控项目资金为31836.05万元。绩效监控管理的资金覆盖率为87.63%,已达到绩效资金要求比例标准,自评得6分。

3.监控质量。精心组织对项目实施自行监控,指定局本级的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项目2000万元,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项目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和省级订单直接补贴项目4800万元作为20xx年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局本级对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跟踪,按季度在福建省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上填报监控表,对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阶段性产出成果、累计项目阶段性产出成果、当期阶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的意见都有完整详实的'监控报告,高标准完成了项目监控工作,自评得8分。

(三)绩效评价管理

1.资金覆盖率。20xx年我局把省级粮库建设项目10000万元(含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福安扩建项目、建阳扩建项目、沙县扩建项目、周宁扩建项目等5个子项目),引粮入闽奖励项目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12600万元,占20xx年度我局部门决算专项资金28921.96万元的85%,已经达到年度预算布置要求,自评得6分。

2.自评质量。上述3个项目自评结果上报省财政厅后,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单位20xx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专项工作情况的通报》(闽财绩〔20xx〕28号),我局被评定为“良好”等次,本项指标自评得27分。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绩效项目清单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参照《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标准,认真组织对省级粮库建设项目10000万元(含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福安扩建项目、建阳扩建项目、沙县扩建项目、周宁扩建项目等5个子项目),引粮入闽奖励项目,市县粮库建设项目,及时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撰写高质量评价报告,自评得4分。

(四)结果反馈与应用

1.绩效目标公开。我局确定“省级粮库建设补助”、“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市县粮库建设补助”、“省级订单直接补贴”等5个项目为20xx年编报的预算绩效目标,并按要求在我局部门网站(外网)进行了公开,自评得3分。

2.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情况。我局项目自评结果以《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闽粮〔20xx〕函215号)向省财政厅报告的同时,还在局部门外网进行了公开,并在决算公开中将重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公布,自评得5分。

3.向上级报告。根据绩效工作计划,我局第一时间以《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目标的函》(闽粮〔20xx〕函52号)、《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函》(闽粮〔20xx〕函75号)、《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闽粮〔20xx〕函215号)文件上报省财政厅,并结合省领导检查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绩效工作情况,自评得3分。

3.绩效管理信息应用于预算管理。根据绩效管理目标清单,我局按照月、季、半年、全年节点,对照目标标准对所有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拨付情况进行绩效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相关处室及时整改,对各季度绩效目标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指导下一季度绩效目标的开展。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督导预算管理,全面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自评得8分。

(五)绩效管理创新

1.目标管理创新。20xx年我局编报绩效目标项目金额27900万元,占年初批复预算项目资金总额318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1800万元)的87.63%,依据计分标准自评得1分;绩效目标5个,依据计分标准自评得1分,共计得2分。

2.监控管理创新。我局将“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预算资金6500万元和“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预算资金2000万元、作为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自评得2分。

3.评价管理创新。20xx年我局把省级粮库建设项目10000万元(含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福安扩建项目、建阳扩建项目、沙县扩建项目、周宁扩建项目等5个子项目),引粮入闽奖励项目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12600万元,占20xx年度我局部门决算专项资金28921.96万元的85%,超过资金覆盖率标准要求,自评得2分。

4.其他事项创新。委托第三方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结算评审;同时结合省长责任制考核对全省粮库建设目标进行检查,得到省领导高度肯定。自评得1分。

(六)监管存在问题

20xx年我局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未发现财政资金违法违规使用现象,未发现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其他违反财经制度的情形,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已按要求从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抽取参与一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综合评价自评材料,自评为不扣分。

三、综合评价

根据以上评价情况,我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自评103分,为优秀等级。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2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岳塘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2、机构情况:

我校设有校长室、党支部、办公室、教导处、学生处、工会、总务处等部门。

3、人员情况:

20xx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58人,在编xx人,退休3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年初预算收入230.88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230.88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拨款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20xx年年中追加金额12.6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

①20xx年实际收入385.37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63.38万元,其他收入1xx.99万元)。20xx年度部门实际财政支出280.48万元。

②预算调整率为5.46%。

③20xx年结余资金0.8万元,低于上年结转资金38.06万元。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为0%。“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上升或下降0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20xx年度基本支出280.48万元。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20xx年度无业务性专项。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20xx年度项目支出101.9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率100%。

从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来看,总体效果比较好。从经济性来看,各负责部门能够按照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控制在财政局规定的范围内;从效率性来看,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把握进度,抓好质量,注重了工作的效率;从有效性来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够按照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来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从可持续性来看,后续的政策、相关的配套资金、必要的人员机构要继续保持,管理制度做到与时俱进,相关内容进行了及时补充完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绩效指标细化和量化不精准。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4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协调,采取支持。

一是加强向市直主管部门的汇报,取得市局的支持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市局的意见,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到我县指导工作四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思路,存在的困难得到了市局充分理解和帮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

目前,我局对落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全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在全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5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7

一、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隶属于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是一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教育相关行政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2、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方案,教师岗位安排合理,教师学历达标100%,完成了区管校用、教师交流、帮扶支教等任务。

3、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利用行政会、职工大会和校会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范知识学习。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学校设校长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副校长2人,工会主席1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学校编制54人,20xx年实有教职工62人,退休职工63人,调入1人,调出2人。24个教学班,学生948人。

(三)资产情况

本年年末总资产532.43万元,主要由以下五个项目构成:银行存130.82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6.35万元,固定资产367.93万元,无形资产2.33万元,其他应收款5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分类表述)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我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20xx年当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为1xx4.xx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983.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xx.14万元,主要为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4)“三公经费”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xx年我校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包括:

(1)教育事业发展经费60.00万元。是学校商屋出租收入缴非税入国库纳入预算的计划资金,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和缴商屋出租的各种税费等。

(2)“三免一补”经费(民生)1.32万元,用于学生免作业本费。

(3)“精准帮扶支教行动”经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支教教师生活补助支出。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度无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学校市区级下拨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20xx-20xx年度第四批财政教育资金---精准帮扶支教教师生活补助经费4.17万元。

2.20xx-20xx学年度教育优秀人才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经费8.7万元。

3.20xx年第三批财政教育资金(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专项经费)1.5万元。

4.20xx年义教育质量奖学金1.65万元。

5.20xx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0.67万元。

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本年在校学生948人,教师培训达62人。

质量指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抓好师资培训,提高育人水平;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

时效指标:20xx年度1-12月

成本指标:教育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和项目支出)95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保障教学正常开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立足现实,促进特色班级品牌化;生态效益:吸引优质生源,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学校信息教育设备设施,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下,让所有的学生经过我们的教育,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全面发展,具有自主持续发展的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教师工作和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制度、教师出勤制度、教师教学常规制度、班级学生常规管理等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学校管理规范化,推动教育内涵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家长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社会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派出支教教师2名,支援1所学校,受援学生280人左右;

2、“三免一补”项目,享受免费教科书、免作业本费用的学生达948人,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xx人。

质量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三区人才计划”促进均衡发展,为受援学校教育教学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三免一补”项目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实行免教科书、作业本费,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时效指标:20xx年度1-12月

成本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三区人才计划”经费4.16万元;

2、免作业本费2.85万;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0.9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认真贯彻落实精准帮扶工作和“三免一补”政策,帮助受援学校推进课堂改革,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完善定理考核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乡(镇)中心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市城乡学校改革与发展互动,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生态效益:促进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育教学发展;形成城乡教育精准帮扶工作长效机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家长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受援学校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二)无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自评结论

20xx年度学校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合理分配资金,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效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本年度部门整体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质量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和学校的三年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继续以“四名教育,五彩人生”品牌建设,通过拼搏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全面推广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收费、结算公示的透明化,做到了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上报,归档规范。

4.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东区处于前列。

社会效益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学校立足现实,进一步办好特色小班化品牌,吸引优质生源,扩大办学规模。届时根据形势的发展争取上级支持,完善学校信息教育设备设施,力争做到全市领先学校。

2.办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生态效益指标达到以下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下,让所有的学生经过我们的教育,使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全面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教师工作和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制度、教师出勤制度、教师教学常规制度、班级学生常规管理等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学校管理规范化。

本年度区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认真贯彻落实精准帮扶工作,帮助受援学校推进课堂改革,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完善定理考核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乡(镇)中心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市城乡学校改革与发展互动,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落实三区人才计划,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绩效目标未存在偏离,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下列问题:

1.学校财务人员身兼数职,专业知识水平低,对绩效目标部分概念模糊。

2.绩效目标的设定需要各个部门分解汇总,全员参与,相互协调,学校对绩效评价还未建立全员参与的意识,部分绩效目标无法量化。

(二)改进措施

1.注重提高财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加强思想和业务培训。

2.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评价意识和方法,细化财务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及监控,并按要求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公开公示。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8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的决定》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监督考核进行自查,自查评分99.5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4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杨肇晖县长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县人大副主任周后鹏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研究调整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制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4月28日上午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预算法》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公布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了1-3月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是加强对部门监督的具体体现,是依法监督《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有效方式,这不仅是一项单纯的工作,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有利于发挥预算功能,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促进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还能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7月16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曾惠文同志汇报1-6月财务收支情况,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在会上总结了上半年财务收支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财务收支工作提出要求,针求干部职工意见。

今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每季度听取财务专管员汇报财务情况1次,局党组班子听取财务情况汇报3次,分管财务领导月月听取财务情况汇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经法律法规4次,听取干部群众对财务管理的意见,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创优活动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张智彬、孙毅、柳正强、张勇、曾大立担任,成员:彭桂新、曾惠文、戴连喜。对照创优活动的要求,仔细自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2、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创优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和财务专管员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局党组一方面加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加强督促财务专管员学习,除参加县财政局、县会计核算中心、县国库支付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要主动自学政治与业务,促进创优活动的开展。

3、加强制度约束。以本局现有的经费支出为依托,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如交通费、招待费、水电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约束规范,尽量做到公车不私用,公款不乱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努力实现收支计划科学化

1、坚持按程序编制收支计划。根据局上年度财务收入及支出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出了今年收支计划,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了20xx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使收支计划既公开又接近实际。

2、坚持收支计划准确。20xx年财务收入计划分五大类,14个子项目,预算收入为360.3万元,县财政拨入经费360.3万元。实际收入1-10月1406.47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经费1406.47万元;财务支出计划也分六大类,25个子项目,预算支出为1406.47万元根据县委、县人大常委要求,收入支出基本做到没有大的突破。

(二)努力实现收支法律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年初先由我局申报收入计划,后由县税费统征办统一征收,没有列入统征办征收的项目由联矿责任人负责征收到位,做到应收尽收,收入合法。

2、严格执行预算。我局严格按照报县人大的收支预算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改变收支计划用途,做到支出合理。

3、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收支行为,不坐支,不公款私存,收入及时入库。

4、严格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款工程支出由会计核算中心专户支出。

5、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使用资金均严格实行了政府采购申报制度。

(三)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

1、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局机关原有管理制度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将原22项制度修订为30项。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财务公开、财务会审制度,新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4项制度制成公示牌,在局办公室上墙公开,并编印成册,发至全局人员。

2、财务人员合法上岗。局党委经常督促财务专管员加强学习,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熟悉、纪律严明,按时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及时办理会计证年检等手续。

3、报账程序和手续齐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报账时票据手续齐全,均按照县会计核算中心的要求办理。

4、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财务会审按月进行,支出票据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会审组会审通过,再加盖财务会审印章后方可入账报销。财务会审印章由局党组成员管理。

5、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初在全体干部会上公开上一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将财务公开的有关账、表张贴在会议室创优活动园地,接受监督。

(四)努力实现资金高效化

牢固树立节支增效意识,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公平、压减一般、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减少非生产性支出的规定,坚持节俭办事,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优先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需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局里正常运转上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自20xx年机构改革以来,由于职能划转,我局新增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灾减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务接待需求增加,故20xx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比上年5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100%。1-10月公务接待费已开支6.226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2.26%,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1505.26万元,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944.83万元,相比同期增加560.43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加了应急、救灾、防汛抗旱及森林消防等职能,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配套资金,由于国库支付时间延误,导致我局20xx年中央和省级下拨救灾资金近500万元到20xx年以后才支付成功,故导致20xx年基本支出大幅高于去年同期。

今年来,我局在开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中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从现在起,决心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从严要求,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目标实现。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9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1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统计局作为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xx年我局财政拨款经费收入572.46万元,基本支出拨款536.12万元,项目支出拨款36.34万元,财政拨款经费支出572.46万元,基本支出536.12万元,项目支出36.3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大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预算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反映预算内外资金情况,按照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原则,统筹安排部门的支出预算,将单位的'各项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保山市统计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有力强化政治责任担当

一是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坚持党支部积极跟进学、多种形式交流研讨学习,营造氛围推动全员参与学习,切实入脑入心,坚定信仰信念。三是深入开展党史教育。

2.聚焦依法管统治统,坚决有力加强统计监督

坚持依法管统治统,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年内各专业发送查询400余份。二是强化统计监督联合惩戒。全年对9个统计专业数据核查,对107家联网直报企业和4个乡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差异率的企业均要求在下个报数周期进行整改,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三是建立健全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下发了《保山市统计局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规定实施办法》。充分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做好沟通汇报,凡需提拔、进一步使用或提名党代表人选均核实是否涉及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年内共对1651人出具了审查意见。

3.聚焦保山高质量发展,坚决有力做优统计服务

一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二是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从核算、工业、投资、服务业、能源、贸易等各领域各专业入手,加大撰写《重要统计信息专报》力度,今年以来共组织撰写《重要统计信息专报》19期,其中10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为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三是积极拓展思路,在履职尽责、优化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努力解读好“保山数据”。每月在“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指标,5月下旬发布了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公报,10月印制了《20xx年保山经济工作手册》和《20xx年保山统计年鉴》。四是扎实开展“七人普”后续工作,及时发布了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和数据解读,工作成效得到国家、省人普办的认可。五是常规统计调查高质量完成。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高质量完成工业、投资等常规报表任务及文化产业、两纲监测、企业创新等调查工作。六是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文件、重要会议、工作报告、规划制定等起草的咨询建议工作,全年提供统计信息资料800余件。

4.聚焦统计改革创新,坚决有力贯彻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重大改革文件,着力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下功夫,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印发了一系列加强数据质量的文件,通过筑牢防火墙,打造过滤网,进一步规范对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控制。二是严格落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三是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统计的改革事项。四是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做好统计工作。

5.聚焦内部管理,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切实推进“一网通办”,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全年共完成14件政务公开申请答复。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三是充实统计干部力量。通过公开招聘、遴选、考察选调等方式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四是积极参与全市重点工作。选派2名干部到昌宁县参加驻村工作,选派2名干部到创文办参与全市创文日常工作和交通整治。有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轮流到挂钩网格社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创文创卫、文明劝导、疫情防控等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加强统计、机制完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统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规范顺利实施。

(二)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内所有支出都由报账员把关,财务人员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批。尤其是在“三公”经费支出上,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提高人员能力。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及会议,同时加强自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工作中细心负责,认真抓好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1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

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

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

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⑤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⑥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我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共建的形式,党建带社建的方法,根据年终对服务对象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代表及部分群众等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4张表示满意的34张,满意率100%。

主要绩效。

(一)新建村级供销社。坚持“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统一以“供销专业合作社”名称注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依托村级公共场所合作共建供销社。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采取县供销社、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持股,建立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各村供销社章程,逐渐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供销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12月底,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六、存在问题。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篇12

为强化我乡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资金使用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国办发[20xx]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我乡根据扶贫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及有关资料,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含中央、省、市、县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通过扶持种植猕猴桃、黄精,带动曲溪村49户贫困户增收,助力我乡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扶贫项目预算资金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资金到达后,统筹安排到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后付村账户,保障顺利施工。

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由乡党委、乡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集扶贫、财政所负责人召开会议,针对绩效考评自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扶贫、财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全乡扶贫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二)强化考评力度,对我乡20xx年度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考核、考评,根据考评内容,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村推进、产业项目等通过查看资料、财务和项目村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细考评,确保了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考评分析。考评组在结合实地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文件等资料,对全乡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成效等进行了全面汇总分析,共同完成了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优。

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系统整理与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的建议,并为项目完善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监督等提供决策依据。

(一)扶贫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到位情况。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及时拨付到位。

2.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等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使用,资金下达到本乡财政所后,乡财政所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村账户,使用率100%。

3.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按照要求在乡、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确保村民了解扶贫资金项目的用途、受益对象及补助标准等情况,方便村民监督扶贫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2)资金监管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定《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任务。

(3)乡财政所为扶贫专项资金建立资金台账,资金拨付情况一目了然。村账乡代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

(二)扶贫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数量:猕猴桃、黄精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贫困村产业合作社数量1个。

(2)完成质量: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种植作物成活率90%。

(3)产出成果:带动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受益贫困户数49户,受益贫困人口152人,产出可持续运用及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贫困户满意度≥9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扶贫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在项目立项时考虑不充分,实施阶段跟踪监督不到位,导致实施进度迟缓。

(二)扶贫资金管理方面:

1.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成立扶贫资金的`管理领导小组。

2.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通过转账及时拨付,杜绝资金截留。3.制定违规处罚制度,遵从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扶贫项目上,不浪费一分钱,极大限度地发挥扶贫效益。

(三)项目问题所产生的原因:

1.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

2.产业扶贫是贫困地区持续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根基,但就目前来看,产业扶贫还处在起步阶段,效果不明显。再加上产业基地种植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经济效益没有充分体现。3.部分贫困户不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一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合理分析扶贫难度。二是政府协助贫困村搭建社会资助桥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贫困村和贫困户以捐款捐物、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工作,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二)因户施策,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不能笼统实施农业发展,同一个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现行扶贫体制和机制尚有需待完善和修补的.地方,目前有的做法造成了少数贫困人员“横向”攀比,甚至助长了他们不思勤奋、懒惰之风。

(三)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有统一的报账制度,且多方监管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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