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精选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1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2、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3、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4、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工程档案一并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项目负责人(承诺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2
本人承诺:在xx工程建设过程中将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与本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规划,规划中将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全过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5、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拒不整改的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6、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认真履行其他有关的法定职责,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8、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监理业务:。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一份监理单位留存,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三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3
xx二厂:
我单位在xx招标中,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有如下承诺:
1、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在此项工程施工中,同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
3、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4、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xx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的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罚工程造价的(5)%。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4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在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3、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4、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xx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5
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xx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将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依法承担终身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按规定时间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在相关施工文件上签字,并按照注册人员规定在相关施工文件上盖注册章。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量管理人员体系、质量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技术交底等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管理负责人和检验人员。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4.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采购的设备的符合设计、合同和质量标准。
5.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组织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6.组织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按规范标准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送检试件不弄虚作假,不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8.按规定参加地基、基础、主体和工程竣工验收,不签署虚假文件。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组织返修,
9.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工程质量行为。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6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将工程质量作为择优选择承建企业的重要内容。
(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肢解发包工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投标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质量总负责。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图审、最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开工前,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审查合格满足施工需要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工程开工前,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建设规模,设立相应数量并具有一定建设经验的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承建企业的质量行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材料生产供应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七)工程开工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工程检测。监督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监督清退出厂。对实体质量不合格的,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八)凡涉及荷载增加、结构型式、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消防设施变动的重大工程变更,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九)工程完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工程,先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用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向用户发放入户钥匙。
(十)负责编制、归档工程文件,收集《承诺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一)工程交付使用后,认真受理业主的质量投诉,发现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时,积极组织承建单位检查维修。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7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遵守国家和我省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