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高三读后感(精选38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三读后感 篇1
中国古代小说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每一部都精彩绝伦。
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因为它没有过多涉及到了军事、神话,这些可能对于一个女孩子没有多大兴趣。《红楼梦》就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文学作品。它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高三读后感 篇2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高三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儿童版的《红楼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虽然我对故事情节了解不多,但它让我学会了如何通过环境、人的行为和言语来描绘一个人的性格。而且,它有丰富的词汇和优美的语言,这也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读完之后,我似乎明白了,有些情节让我悲喜交加。可悲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互相喜欢,却没有走在一起。林黛玉已经体弱多病,弱不经风,又受到了这样的打击,上帝做了花神。善良的贾母,因为年纪大了,家里经常发生事故,受到惊吓也不幸与世长辞职。在全家人的逼迫下,威风凛凛、果断的凤姐伤心地去世了。幸运的是,里面的一些故事非常有趣。例如,林黛玉用筷子捡起一只鸭头,笑着说“鸭头和女孩”。女孩们说林黛玉取笑她们,惩罚黛玉喝酒。还有一次,宝玉来找黛玉玩,紫娟想看看宝玉是否真的喜欢林姑娘,就对宝玉说:“明天我要把林姑娘送回苏州。暴雨吓了一跳,说:“林黛玉的父母不都死了吗?紫娟假装不情愿地说:“是的,但她的亲戚还在等女孩吗?贾宝玉回来后,脚手冰凉,王夫人很着急,叫紫娟问清楚,原来是和宝玉开玩笑。宝玉迷迷糊糊地看见桌子上有一艘船,又开始喊道:“不好,接林黛玉的船来了。王夫人赶紧把船拿给宝玉,宝玉把船踩得粉碎,笑着说:“林姑娘现在不能走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林黛玉。她喜欢学习和写诗。送花节那天,黛玉不像其他人那样贪玩。在玩的.过程中,她仍然在思考写诗。这两首诗多么美丽啊,“花谢花飞遍地,谁怜悯红香”。林黛玉温柔贤惠,乐于助人,善于思考。善于学习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面前出现了《红楼梦》中描述的大家庭的兴衰。林黛玉的善良和贾宝玉的无知形象一直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让我知道我不想学习,自己做苦果;不会说话,每个人都讨厌。只有努力学习,掌握知识,理解生活的真理,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学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三读后感 篇4
古语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
这句话在汪中求老师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得到了完美的诠释。《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的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是值得细读的经典书籍。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也引导我们在工作、生活中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我读了汪中求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后,感觉到在充满竞争的今天,如何干好工作,关键在于能否抓好了一个“小”字。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事物的细节,太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我们作为公司的基层业务人员,开发并维护好自己的市场是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要针对每个市场的特殊性拿出具体方案,更需要关注到每一个细节,如:竞争对手的促销政策、每个区域的路况、季节变化对销售的影响、上游原材料的变化对销售的影响、甚至要关注到当地司机的开车习惯,只有真正做好这些细节,才能拿出有效的方案。
作为一名老业务员,在销售工作中我认为必须把常规工作做到位,以身作则带领新业务员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不能只看到人家成功的辉煌,而很少去关注他们工作中对细节的用心。对于敬业者来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因此,要积极倡导:花大力气做好小事情,把小事做细。“水桶理论”已是老生常谈,跑市场时要想做好、做强,必须做到位才行。任何一个环节太薄弱都有可能导致老客户的丢失,进而导致销量的下滑。因此,自己业务上的事必须按时、按标准完成,不能完成没有任何解释的理由;已做完的事情,自己检查认定完全没有错误再上报,不要等检查出了破绽或漏洞再辩解。把小事做细了,工作效率自然就提高了,市场销量当然会水涨船高。 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如果我们大家每次在楼道里看到这句话都自省:你的细节做完美了吗?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何愁市场做不好!
高三读后感 篇5
暑假,悠闲地重拾徐志摩的诗集,真的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但也是一种情感的释放,一种灵魂的洗涤,尤其是那首歌《再见康桥》。“康桥”清新优雅,“康桥”华丽,充满深情的志摩以无限的依恋,描绘了一个安静的家。西方的云也是作者的最爱。
“我轻轻地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了一样,我轻轻地挥手,告别了西方的云。”这句简单的句子给人们带来了一种优雅而自由和轻松的感觉。独特的.词汇,使诗歌的艺术概念更加精致,合适而生动的三个轻柔的动作加上“轻、轻、轻”,诗歌中优雅的悲伤就像毛毛细雨,悄悄渗透到人们的心肺。
再读一遍《别了康桥》,前几句话,它就把我的三魂六魄都拍了下来。感受它给我的宁静之美和悲伤的情感。诗人的才华,诗人的多愁善感,就像徐徐飘来的杨絮,平时夹着深沉的内涵,自然而然。享受它的空灵,轻快,在你随心所欲的中。作者对剑桥大学的热爱,对阅读生活的印象,挥之不去,萦绕在心头,真情,真意,如何表达?这就是康河。“河边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中的艳影,在我心中荡漾。康河周围的每一棵树,都成了作者情感发泄的寄托物。正是因为作者的感情,所以连河边的金柳都成了新娘,“自己”也愿意做水草。写到这里,诗人心中的“荡漾”起了一阵不可抑制的柔情。“软泥上的青花,油油在水底招摇。诗人澎湃的感情,在这里达到了高潮。你看,“在康河的柔波中,我愿做一条水草!永远留在他心爱的康河。
高三读后感 篇6
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开始接连3天,是贵州省清水江畔苗族的传统节日----姐妹节。姐妹节的最大特色就是要吃姐妹饭。
在贵州苗族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相传很早以前,清水江畔是苗族姐妹们的世界,在那里住着几十个聪明、勤劳、美丽的姑娘。她们丰衣足食、生活愉快,美中不足的是那里比较偏远,来的人少,所以她们早已成人却都未出嫁成婚。经过商量,她们决定大家准备好饭菜,举行一次聚餐,邀请四邻八寨的苗族小伙子前来与她们一起唱歌跳舞。到了吃姐妹饭的那天,远方的小伙子来了许多。姑娘们殷勤地招待他们,小伙子们也拿出了他们的本事,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又是吹葫芦笙,还进行斗牛、赛马,真是热闹极了。临别时,姑娘们用自己绣的帕子包上糯米饭,送给喜爱的小伙子。高兴而归的小伙子们,过了几天又来到姑娘们的村寨,说是还帕子,实际上带了许多姑娘们喜欢的小礼物表达谢意。从那以后,他们经常来往,互相了解建立了感情,不久姑娘们都找到了自己喜爱的人……从此吃姐妹饭、过姊妹节的习俗,便一代一代地相传下来。现在它已不仅是妇女们的节日,而且是清水江畔苗族人民,特别是青年男女的共同节日。节日的前一天,每户苗家的姑娘都要为做姐妹节吃的姐妹饭,上山去采野花和野果。远方来的小伙子陪姑娘们上山,帮助采野花野果,在活动中他们互相有了了解。
姑娘们做姐妹饭,是将采来的野花野果浸出颜色,用来把糯米饭染成红的、黄的,蒸熟后,糯米饭五颜六色、晶莹透亮,既好看又香软可口。过节那天,家家都吃姐妹饭。姑娘们的心意也都藏在了这姐妹饭里。:姑娘们用手帕或篮子装好姐妹饭,送给两天来陪伴她的小伙子。小伙子打开饭包,如果姐妹饭上放着一对红筷,表示姑娘喜欢他,愿意与他交朋友;如果只有一支筷子,是姑娘婉转地暗示小伙子,不要再单相思了;如果姐妹饭上放着辣椒、葱、蒜,则表明姑娘不喜欢他,知趣的小伙子就该转移目标了;如果姐妹饭上放着树叶和松针,那是告诉小伙子至少还有希望,小伙子应该买些绸缎或丝线送给姑娘,加强联系和了解。
吃过姐妹饭,姑娘们穿着节日盛装和小伙子们一起看斗牛、斗雀,唱歌跳舞,吹芦笙、敲木鼓。暮色降临后,江边草地、沙滩、树林,到处都是青年人的天下。他们相聚唱歌谈情,一支支婉转动人的情歌悠然飘出,一颗颗充满爱情的心悄然传送,人们尽情地欢乐,往往通宵达旦。
高三读后感 篇7
喜欢于丹,是基于几年前,看她在央视的《百家讲坛》讲论语。她端庄优雅,澹定自信;她口若悬河,博古通今,学识渊博,出口成章。自此,她成了我敬仰的大学问家之一,我也成了众多于丹粉丝中的一员。
今天 ,她将人生价值与幸福融进新书《趣品人生》,是件令我们特别高兴的事。感觉如沐春风,沁人心脾。她在书中讲述了古代名士富有情趣的生活方式,用各种事例告诉我们,高品质的生活并不是有钱人、有闲人的专利,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古代名士般悠闲舒适的生活。于丹认为,悠闲是内心的一种发现,悠闲是一种乐趣,悠闲是生命的一个节奏。她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告诉我们,悠闲与时间无关。
在书中,于丹用细腻的文字,从道理上唤醒我们重新思考,感悟人生,发人深省。她就国人的生活方式,用茶、琴、酒,说古道今,更加贴切,更加接近生活。这种观念强烈地撞击我们的内心,告诉我们如何用悠闲的方式找回自己,重启心门,如何找回幸福的感觉。
于丹说,人在路上奔忙,不妨在忙碌的喧嚣中“且停停”。“停一停”能让我们歇歇脚,静静心。在亭子里养养神,问问自己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回味一下起点与目的之间,这路上的每一步,其实本身就是风景。但停下不是为了安息于此,终老于此。停一下,不是要丢了赶路的自己,是为了再上路,步履轻盈更好地上路、更好地前行。
人这一生要承载的太多太多,为社会承担使命,为家庭承担责任......幸福正前所未有的成为奢侈品,问问我们的内心:我们真的幸福吗?
道理其实大家都懂,只是当今社会,人们匆匆忙忙向前进,忙工作忙生活,忙买房买车忙贷款,忙忙碌碌,熙熙攘攘,为忙碌而忙碌,晕头转向都要迷失了自己的心灵。
生活需要一点悠闲的情趣来调节紧张的律动,但情趣不是与生俱来的,是从生命中涵养、从天地自然中滋养而成的。人生路上究竟有多少亭子?那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甚至不是具体的一段光阴。一茶,一酒,一琴,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能唤醒生命的色彩。春的娇艳,夏的火热,秋的斑斓,冬的沉静;海的波澜壮阔,湖的宁静安详,瀑的澎湃激荡,溪的浅吟低唱;日月的更替,四季的轮回;无不投射鲜活的光辉么?四时不同,山水各异,这样走下来,生命中自然会多出一份情趣。人生的长河总有一些欢欣闪烁,前不久的一趟旅程,春风浩荡,绿树成荫,蓝天白云,天地辽阔,让我们趣味盎然,回味悠长。我们能够抓住的',往往就是生命中一个个感动的瞬间。去品茶,喝酒,听琴,亲临山水,在自然界中、在日月更迭中颐养身心、陶冶性情。当回到当下,生活虽然还是原样,由于心境改变了,会新奇的发现新的趣味,感受生活的平静和幸福,品味生活的甜苦与意趣,不经意间找回生命本真,重拾幸福的感觉。
悠闲的生活并非要让我们闲置大把的时光,放弃理想和责任,而恰恰是要让我们在建立价值的同时不要迷失自己。无论人生的道路多么忙碌、多么艰难,不妨忙里抽闲让自己停一停、静静心,回眸最初的起点,遥望最终的归宿,在漫漫人生路上,从容前行。
那我们今天究竟该以怎样的方式生活呢?于丹认为,首先要找回自己本真,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该做什么,该如何去做,然后脚踏实地去努力,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要适时放松自己,调整自己,关照到自己的内心。于丹说,当今人们的种种烦恼,都是因为静的时候不庄严,心里总有些东西放不下,嘀嘀咕咕犹犹豫豫,动的时候自然不麻利,拖泥带水放不开。那么这时候,同样需要我们暂且停一停,静下心来,重新审视自己,现在在做什么,想要什么。她哲理性的文字背后是对生活通透的积淀和感悟,值得我们用心细细品味。
说到底,这世间万物,林林总总,不都是如此么?人来到这世上,没有好坏高低贵贱之分。人生长路漫漫,释放自我,游历于山水自然之间,放眼于辽阔之间,亲临山水。见飞鸟在天,见游鱼在水,领悟其中的意境,获得天赋的人生乐趣。寻找一种“悠闲”的生活方式、适合自己的方式,从容的上路。心自从容天地宽,在辽阔的空间中纵观古往今来。
人可以憧憬未来,可以缅怀过去,但能够抓住的只有现在,如书中《序》里所说,做一些看似无用的事。为当下的生活增添一些趣味,在俗世生活中欣然品味“琴棋书画诗酒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意境。虽然由于自身的底子薄,达不到那样的高度,但是,我们可以多学习,取长补短,将能做的会做的,且有意境的事充分发挥。
如此看来,幸福就在我们心中。清晨,我们在温润阳光的洗礼下醒来,伴着花草香上路,看蓝天白云,看青山绿水,看飞鸟将视线拉伸成弧......知足的心境就会打开,幸福就会不请自来。 不繁杂,不忙碌,不奢求,不贪念。喝一杯茶,品一口酒,听一听音乐,简简单单悠闲的生活,让心灵自由呼吸。
高三读后感 篇8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的文笔并没有很华丽,但她的文字却又细腻的勾勒出了家庭与友谊。
当阿米尔最好的伙伴仆人哈桑,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殴打时,阿米尔作为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当他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仿佛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知道了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感到悔恨与伤痛。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也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我们沉下心来阅读,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体验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因为这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
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高三读后感 篇9
我从不否认我曾对动物的厌恶,那些毛茸茸的自然而然地在我眼前晃荡时,你永远不懂那种深入人心的恐惧。更别说那些光滑滑的蛇皮慢悠悠地爬上树梢,我甚至能感觉到那种前所未有令人作呕的触感。我早就忘了是什么时候自己像个喝多了的醉汉,竟疯了似的接受这些不知名的让我排斥的生物。
我始终记得我带着我看人笑话的态度翻开《我的野生动物朋友》,那种令人耻笑的爱动物的天真幼稚一直被我所俯视。它是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的法国小女孩蒂皮所写的。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里长大,与非洲野生动物和当地土着人生活在一起。这倒是让我稍稍睁大眼睛,毕竟没人会精神永远处于恍惚到这种地步,与野生动物的土着人生活,我没法想象那种暗无天日的危险随时会将你笼罩的心惊胆战。我可能还不知道我早已将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忘之脑后。令我倒吸一口冷气的还有,他们居然没有常人的自然反应的恐惧。一个充满稚气的小女孩,把大象视为哥哥、和狒狒相伴、与鸵鸟共舞、小狮子吮吸着她的拇指睡得很香……
好奇心按捺不住似洪水般涌出,我第一次像个无知的无头苍蝇,做贼心虚般找出了那个胆大的小女孩说过的话:“我好想写一些野外生活的故事。我会跟动物说话。阿布,我的大象哥哥。皮肤的颜色根本不应该算什么。坐在鸵鸟背上真开心。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长颈鹿安详地朝我走来。同狒孩儿难舍难分。动物世界复杂得很。温柔的小狮子——穆法萨。大象有很强的记忆力。谁替我拿主意,我会受不了的。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用眼睛跟它们交流……”语气有与同龄小孩一样的傻里傻气,却也不得不承认她正轻轻地敲击着我的心弦。
高三读后感 篇10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红楼梦》
她,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注定一生与他爱恨缠绵,为他伤心而终。他,天然风韵万情思,他缘定一世和她分分合合,因她痴于情爱。
因生母过世,外祖母念及黛玉无人依傍教育,便遣人接进荣国府。一世情缘就此拉开,恩恩怨也就此展开。
宝,黛初见便有似曾相识之意。而此时,宁。荣二府一派繁荣的景象,吃穿用度皆于外面不同。贾母待黛玉万般怜爱,所吃所用皆与宝玉相同。众姊妹见她虽有不足之症,却自有一番风韵,也喜有这个妹妹。黛玉自小便识字读书,本就聪慧,又有贾雨村教导,因而写诗作画不在话下。可宝钗的到来却使得大伙认为黛玉过于孤高自许,其豁达是黛玉所不能及的。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宝。黛二人也渐渐熟悉,其感情也是外人所不能比的。王熙凤掌管了府中的大小事务,荣国府建大观园欢庆元宵佳节。
18世纪上半叶,封建的中国,土地高度集中,官吏腐败。宁。荣二府有权有势,少不了阿谀奉承的人,其用品也是极其奢侈。同时,所处于阶级下层的农民却要饱受饥饿之苦。官宦世家一出手就是几千两银子,而对于底层人民来说银子也是一个奢侈品。只为迎接元春探亲大费周章未免太过浪费。
花开花落万物总有凋零的时候,黛玉葬花一首葬花吟惹多少人尽洒泪。孰不知家大业大的宁。荣两府也有衰败的时候!黛玉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贾母也想让宝玉宝钗二人早日完婚。一曲终落,贾府恢复往日的`繁华,却已物是人非。前世债,今世还,惹多少恩恩怨怨。
黛玉,你如梅花般孤傲高洁,却败在了一个“疑”字上。我为你的离去悲,为你的结果痛。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那个年代,那个家族,只一把荒唐言诉尽内心凄。一把辛酸泪,只为有情人。我愿化作一只青鸟,翱翔于时光的边际,只与你作伴。
高三读后感 篇11
暑期里,当我埋头欲觅好书时,朋友向我推荐了汪中求先生所着的《细节决定成败》,起先我很不以为然,但读完后不禁为汪先生的良苦用心所感动,一种
责任感、使命感也油然而生。
古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今有“细节决定成败”。时代有变,但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的道理,古今传承,从未改变。书中提到:“今后的竞争将是细节的竞争”、“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是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教育教学要想求得更大的发展,向细节管理要质量,定是教育工作者今后的必然选择。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联系到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细节的宝贵价值更在于它是创造性的,独一无二的,无法重复的。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老师每个细小的动作都是无声的教育,她远比豪言壮语更行之有效。所以我们必须以认真的态度做好工作岗位上的每一件小事,以强烈的责任心对待每个细节:从对孩子的每个微笑至换位思考为孩子着想;从重视孩子每一次的提问到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处理“小事”……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
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最大价值。
“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我每天都在和一群稚气未脱的小学生打交道,看起来都是些琐碎的小事,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的一颦一笑也在平凡中变得伟大起来。教师的工作说大些,是承担了百年树人、培养接班人的重任。说得明白些,就是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可是,体现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更多的是琐事,琐碎的小事时时刻刻围绕着我们,但我们不能因时间、精力有限而顾不上它,甚至不屑一顾。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应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从备好、上好每一堂课做起,从仔细批改每一本作业本做起,从认真对待每一个孩子的问题做起,从弯腰捡起地上的废纸做起,从掸掉办公桌上的灰尘做起……做每件小事要有杀鸡用牛刀的精神,事无俱细,事必躬亲,落实好对学生的养成教育、思想教育,孩子发展的过程,也就是我们教师成长完善的过程。
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一神圣而光荣的职业,我决心用自己的爱心、责任心、耐心、进取心去努力关注每一个教育细节,在平凡的教育岗位 上注意从小事入手,
先成就小事,再成就大事,最后走向成功!
高三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发现了一本书,书名是《我的动物野生朋友》。一看到书名,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只听说过家禽跟人教朋友,可是野生动物怎么能和人交朋友?跟人交朋友还是野生的吗?......我带着一个个问题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在非洲出生后跟那里的野生动物有了感情,交了朋友,跟它们玩耍,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致皮肉之苦。
我打开书,发现有很多很多作者和野生动物的图片,爬在野象鼻子上,坐在鸵鸟背上,豹子骑在背上,两手抓着鳄鱼,搂着狒狒,抱着狮子......我一边看一边思索:作者的这些图片真的好奇异呀!充满野性的动物跟她这么好,更奇特的是蒂皮会跟动物说话,她可以用头、用眼睛跟它们说话,用心灵与它们沟通。而且它们也懂得作者的意思,它们在回答作者,它们做出一些动作,或者是用眼睛看,好像它们要说的话都从眼睛里说出来。好神奇的蒂皮啊,她有那么多的野生动物朋友。
我看着看着就变得气愤:既然人类可以跟动物交朋友,为什么还要残忍的把它们猎杀?难道这些大自然的孩子们就这样互相残杀?人类和动物本来就是一家嘛!可是如今多少动物已经濒临灭绝,人类却无所事事,继续那样害人害己的行为!我知道作者的目的了,她是想自己的经历和照片打动人们,从而让人们不再猎杀动物,读到这,我真想大声说出:“蒂皮,我永远支持你!偷猎者,停下你们卑鄙无耻的行为吧!”
让我们每个人行动起来,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一起保护我们的家园吧!
高三读后感 篇13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 。 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 。 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 。 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高三读后感 篇14
暑假妈妈和爸爸陪我一起去买书,妈妈那个狠呀,一下子就给我买了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我随手拿起《红楼梦》这是因为,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里面写的贾氏家族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造成的,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佬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我花了五天时间囫囵吞枣的把《红楼梦》给解决了。想起来这本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高三读后感 篇1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朋友。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母亲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母爱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妈妈抱着我。输液时妈妈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高三读后感 篇16
自从汪中求先生提出“细节决定成败”理论以来,赞成者有之,怀疑反对的声音也时有耳闻。怀疑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我们常讲干事情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环节,主要矛盾,讲究细节岂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重点,不讲主次,这样如何能把事情干好?
双方的分歧点主要在于对“细节决定成败”理论的理解不同。细节,就是指细小的,细微的过程环节。抓关键,抓重点,抓主要矛盾是对的,但是任何关键环节都是由更细小的环节组成的,任何再复杂的事物都是由一个个小的简单的事物累积纷繁而成的。“细节决定成败”,就是指在干事情的时候,要把握每一个细小环节,追求细节的完美,追求过程的每一步都准确无误,从而达到成功的最终目的,防止一着不慎,全盘皆输的尴尬局面的出现,避免表面看似一些无所谓的失误给全局造成的重大影响与惨痛损失。
“细节决定成败”理论就是一种追求过程完美的理论,它追求的是百分之百的过程无误与百分之百的成功,在企业整体素质普遍提高,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细节决定成败”理论的提出有着其深远的积极影响。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人廉我新”,在企业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中,能不能把细节管理落到实处,在企业相互竞争的局面中,能不能把产品的细节做的比别人更加完美无缺,乃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所在。
日本的钢铁产品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其中的诀窍就是在各个细微环节上做的比别人好。通常的钢材是在成型后经热处理后金属粒子充分结晶,日本的企业通过快速冷却技术,用水甚至液态氮来实现快速冷却,大量金属粒子保持在非结晶状态钢板就已经成型,这样获得的钢板耐腐蚀,强度高,品质好,获得用户的肯定与欢迎自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回顾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历程,我们的企业就是在做好每一个细节的基础上不断进步的。进步无止境,我们把质量兴企作为一个国家经济振兴的根本方针的时候,就意味着把事关质量的每一步环节都需要制定工作标准,并真正把细节管理落实到产品制造的每一步。当然,质量细节管理,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认真去做。
高三读后感 篇17
我无比激动的在此翻开了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狡诈的曹操,谦虚恭谨的刘备,严谨与聪慧的诸葛亮胸怀狭小的周瑜……《三国演义》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别具一格的性情,有着独一无二的吸引力。笔者塑造的入木三分而读者读得更是痛快淋漓。
故事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是以智和勇来顺次展开的,不过我觉得智永恒是胜过勇的。譬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徒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承担不了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合适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阿斗,整日饮酒取乐,不理朝政,甘心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终竟至演出了让天仆人耻笑的事物,乐而忘返。谁会想到一个国度的统治者能做出这么的时移俗易的事物来呢?
暴虎冯河,大敌现时,只能抵死出征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假如吕布在白城门上的楼服从谋臣的计谋,不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假如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物和关羽申说白,哪里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前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度,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样来看,从国度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情。曹操,欺负压迫老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雄霸江东。
假如说魏国在魏蜀吴里计谋最强,一点儿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可以称作举世无双,司徒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不过两私人都有自个儿致命的弱项:曹操多心,司徒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一准是伏龙诸葛亮。他那傲人的机灵,熟练的兵阵,无不让后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点人物,不过我觉得都还不如孔明。吴,一个占领三江六郡的国家,能算做上是有计谋策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一段时间的周瑜就记诵兵书,洞晓布阵。通过一番刻苦的尽力尽量,终于当上了水上作战部队大都督,总统舰艇兵。然而他太过于忌妒,死正当中年时。从这些个人物和国度我们不不好看出人的性情的关紧性。性情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个儿的目的,只要踏塌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寻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高三读后感 篇18
在学本文前,曾独自一人捧着沈从文的《边城》静读。虽然从中并未悟出些许大道理。但字里行间带给我的点点纯真,滴滴淳朴,却让我记忆犹新。如今再次读起节选部分来,除了有种与老朋友阔别重逢的感觉外,更让我有了一份更深的体会---发觉一切美的东西。
《边城》虽然有着悲剧性的结局,可那结局未尝不是凄美的合情合理、自然贴切。城内乡民的淳朴是一种美,不谙世事,与世隔绝是一种美,与自然生生相息的生活作息是一种美,民风习俗是一种美,地理风貌是一种美,坚强乐观是一种美,真挚纯真的初恋是一种美,忠贞不渝的坚守是一种美,不顾其他的痴情等待亦是一种美……
文章无处无美,处处皆美,这更是作者沈从文内心深处对美的寄托与追求,亦如陶潜所作《桃花源记》一般,作者将所希冀的一切包括纯真、美好的歌颂均寄于此,只是比起《桃
花源记》,更平添了一份悲伤,一份希望无法实现最终湮灭的无奈伤感。追溯过往,追溯那个城外纷乱的年代,作者写此文只是为了平静内心不安与混乱,唤起尘世的纯真,唤起尘世对美的追求,不懈的追求。
然而我时常不解,在其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如何让心那般心如止水,这种超然物外,心澄澈如镜的品性如何保持?况那番年代,寄亡国之恨于这般平静的文字中,引人细细品味,耐心琢磨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灵?多么高深的人生境界?多么纯净的尘世净土?
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哠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与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
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
高三读后感 篇19
合上《边城》,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这是一首情歌,由悲哀奏出。
可以说,这只是一场简单的三角恋,傩送爱翠翠,天保爱翠翠,翠翠爱傩送。也可以说这一场现代版的爱情闹剧,以悲剧结尾。我认为这是一曲情歌,悲哀的情歌。一曲情歌动九天,来得悄无声息,去的轰轰烈烈,但这也凸显了人性的善良美好和心灵的澄澈纯净。
湘西小小的山城茶峒,鸟语花香,青山翠竹,古朴的吊脚楼,耸立的小白塔,一脉清流相伴随……和谐静谧。一脚踏三省,宛如桃花源。沈从文的语言是诗画般的语言,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翠翠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傩送细心、善良,傩送和翠翠很般配可他们有了互相倾诉相爱之情的机会都被浪费了。最后在那命运手中,两人被玩弄。
天保豪爽,敢爱敢恨,拿的起,放的下,在兄弟手足情和爱情之间苦苦挣扎,最后放弃爱情,选择了远离,选择了成全,成全傩送与翠翠。
老船夫心地善良,虽然他曾为孙女的婚事设下障碍,但这也不能怪他,女儿的遭遇让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怕孙女重蹈覆辙。
顺顺虽是掌水码头,但他也是人,不是神,扼杀了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但他没有错。他是一个家长。
都是对的,所有人得没有错,可结局就是无法挽回的悲剧:天保离开人世了,熟识水性的他竟是被淹死的;老船夫也去了,在风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着白塔的坍塌;傩送离开大山了,孤独地走出,不知如今漂泊在哪里;翠翠像爷爷那样守住摆渡的岗位,苦恋的并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我有些迷惘了,既然所有人都是对的,那么这悲剧从何而来?
或许,这就是命吧。该来的阻挡不了,该去的挽留不住。在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命运手中,我们不过是蝼蚁,可能有人想过反抗,那只是爱蹦的蝼蚁。命运只允许留下一曲悲哀婉转的情歌。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坏。
掩上书,泪水已干涸,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边城》的魅力就是这曲由悲哀奏出的情歌吧!
高三读后感 篇20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四大名著之——《三国演义》,我十分喜欢看。写了一篇《三国演义》的读后感。
刘备(公元161-223年),即蜀汉昭烈帝,字玄德,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刘备虽然是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但是他父亲早死,家境贫寒,与母亲卖草鞋、织草席度日。但他胸怀大志、以良好的品质、谦逊的作风招揽了一大批至死不渝的忠志之士(如关羽、张飞、糜竺 、简雍 、孙乾 等),虽然他一生遭遇多次挫折,最后却坚韧不拔的毅力,终成大事,建立蜀汉,从一个卖草鞋的变成昭烈皇帝,其一生是充满传奇色彩的。
曹操 (155-220)字孟德,小字阿瞒,汉族,沛国谯县(安徽亳州)人。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三国中曹魏奠基,先为东汉大将军 、丞相,后为魏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其为魏武帝。一生以汉朝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广泛屯田,对当时的农业生产恢复有一定作用。曹操文学作品的特色、创新、开创对中国文学史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鲁迅先生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汉末书法评论家评出章草大家五人,即崔瑗、崔实、张芝、张昶、曹操。可谓多才多艺的一代霸主。
东吴太祖大皇帝孙权(182-252),字仲谋,祖籍吴郡富春(今浙江富阳),三国时期吴国的开国皇帝,公元229-252年在位。孙权继位为江东皇帝,他仁贤用能、挽救了江东危局,保住江山。孙权与刘备联盟,大败曹操于赤壁,天下三分局面初步形成。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孙权偷袭刘备的荆州成功,使吴国的领土面积大大增加。孙权称吴王,建兴七年(229年)称帝,正式建立吴国。
《三国演义》里还有许多故事。如张飞大闹长板桥,诸葛亮七擒七放孟获,诸葛亮火烧新野。曹操败华容道,关羽温酒斩华雄,里面的故事数不胜数。
《三国演义》还告诉我做人不能不讲义气。不能太狡猾。做人要厚道。不然容易失去朋友。
这就是我的《三国演义》的读书心得。
高三读后感 篇21
从小,我们就听过很多关于阅读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中国腹部有诗歌和书籍等。书籍对人们来说非常重要。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与书籍携手合作。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插图版《红楼梦》。我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大红色的,红楼梦这个词也很可爱。那本书不厚,大概只详细写了原著中几个特别有趣和精彩的地方,其他部分可以省就省。孩子不能理解它的意思,我也不例外,只把它当作故事。当我的枕边书从《睡前小故事》变成《红楼梦》时,我的心有点失落,因为当时我无法理解,所以我只能记住主要人物和情节。
初中的时候,又有一本《红楼梦》,比小时候厚多了。我可以从目录中体会到这部小说的丰富内容。它讲述了贾府兴衰的全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各种现象。这本书里有很多文言文句子,当时对我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的,但是精彩的情节总是吸引着我,也能理解一些事情的前因后果。对贾宝玉和林黛玉悲惨的爱情故事感到悲伤。那时候,每天晚上睡觉前,总会看到几章,对曲折的情节印象深刻。
后来,高中。《红楼梦》也是高考必考科目之一。再次拿起这本书是另一种感觉。突然发现对其中人物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更喜欢落落大方的薛宝钗。这一次,我不再只看到宝玉黛玉爱情故事的凄凉,看到了更多层次的东西,还发现了古诗词、医学等领域的知识。曹雪芹小说中,曹雪芹花了一生的心血,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世俗风情。
红楼蕴含着人间悲欢离合,让多少人留下了遗憾之泪。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认为宏伟的.大观园是一个梦想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我明白自己错了,那华丽的外表,隐藏着肮脏的一面。林黛玉和薛宝钗只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当时封建礼教的罪恶并不仅仅描述了剧中人物的最终悲剧,而是反映了一个时代和一个社会的黑暗。
这样一本书,成了我从小到大的枕边书,和我一起成长。相信以后再重温的时候,会有另一种体会。
高三读后感 篇22
她,是落入凡尘的绛珠仙子,有着天仙般的美貌和无穷的智慧。她,行动如风拂柳,娴静如花照水,娇娇柔柔,惹人喜爱。她,就是我在《红楼梦》里最欣赏的人物——林黛玉。
在《红楼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情节就是《黛玉葬花》了,这段情节是她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吟》中更是袒露无遗:“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或许我们永远无法明白她当时的思绪,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却又潸然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在宝玉挨打后,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贾宝玉的支持者,她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但她的哭不是软弱,她是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的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曹雪芹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美人。如此柔弱的一个女子,竟无视世俗规矩,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看过《红楼梦》的人应该都不会忘记黛玉临死时的场景:病危之际,紫娟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也把宝玉的婚事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造成如此悲剧的,或许就是林黛玉那与当时世俗格格不入、清高的个性吧!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创作的巅峰之作,是一部不朽的文学古著。而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更是与众不同。她就像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用自身薄弱的力量,绽放独特的馨香,被世人永远铭记!
高三读后感 篇23
美国虽然陌生,并未让这个十几岁的少女失望。她只身来到这个遥远的国度,带着中国文化和飞翔的梦想。不会有人知道形单影只的滋味,就像不会有人知道登上舞台的不安感受。聚光灯会不会太强?观众反响会不会热烈,话筒音效怎么样?对她来说,一切都是未知的,以至于面临起来就会紧张而兴奋。
凯西妈妈,汤姆爸爸,萨米妹妹,苏珊姨妈,吉瑞姥爷,珀兰女士,伊顿女士,恩斯沃先生,杰西、泰勒、克里斯……他们给予的一次次拥抱,一声声关怀,促使她在彼岸的阳光下长大,无论是考德角的假日旅行,还是感恩节大餐,抑或是病毒布偶制作,她受到了另一种文化的薰陶。感恩节前的演讲,则是她对祖国文化的推荐、展示,她引以为傲。
美国之行要结束了。
最后的.一次毕业舞会,她穿着淡粉色的礼服赴会,纵然她翩然起舞,舞姿优美,纵然她们手牵着手满脸是笑,却还是挡不住音乐戛然而止时的散场。她还是要回去了,回到梦的起点,回到中国的生活方式。
可是,这里的月亮和祖国的不是一样圆吗?
有你们,真好!
高三读后感 篇24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高三读后感 篇25
读完《红楼梦》后,我不禁被里面美丽的语言所折服,也为贾宝玉和林黛玉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叹息。
不得不说,曹雪芹是一位杰出的作家,他不仅把《红楼梦》这个故事写得如此精彩,连里面的每一首诗都是精心雕琢的。
《红楼梦》语言优美,每一句话都经过了千锤百炼,对人物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闲暇时,如美丽的花朵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他用优美的语言把一个软弱聪明的林黛玉捧在我们面前。嘴唇不点红,眉毛不画而翠。脸像银盆,眼像水杏,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薛宝钗的端庄典雅。
《红楼梦》结构严谨,前后关怀,为人物的后续发展铺平了道路。贾宝玉的灵魂之旅太虚幻了。她看了金陵十二钗,听了红楼十二首歌。每一首评论和歌曲都与十二位年轻女士未来的命运密切相关。袭击者的汗巾和湘云的麒麟与他们未来的家园密切相关。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叛逆者。他反抗当时的礼教,不愿意整天与四书五经作战。林黛玉是个才女。她的诗充满了女性独特的魅力。她在诗歌俱乐部的诗歌活动中多次夺冠。她的诗总是令人信服的。
他们不服礼教,突破礼教的束缚,深爱着对方。丛林黛玉第一次来贾府的那一刻,贾宝玉就迷上了她。为她摔玉,当她耍小脾气,不开心的时候,总是跟着她,不停地解释,道歉,直到她原谅。宝玉越来越爱黛玉,为她着迷。后来,他甚至说,如果黛玉死了,他会成为和尚。可见他对待遇的痴情是非同寻常的'。黛玉也是一个痴情的人,每次悲伤,眼泪,都是因为宝玉。为宝玉做香袋,却因为和宝玉玩小脾气而剪掉。因宝玉而改变了她的喜怒哀乐。宝玉因为她变得吃什么,而她又因为宝玉香而死。
他们原本是金童玉女。因为封建礼教的欺负,他们一辈子都不能在一起,注定要成为封建社会的又一对受害者。我为他们叹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只是一个悲惨的结局。
无论《红楼梦》的结局如何,它始终是一部流传百世、难以超越的经典。
高三读后感 篇26
一部简短的小说,文字细腻有画面感,像处在远山高处隔着一层薄纱雾看烟火人间,波澜不兴,宁静祥和。
甚至连导致悲剧结果的冲突都发生得那么柔和。明明是看了一出悲剧,却不觉得悲伤压抑。朦朦胧胧的爱情萌芽,简单真诚的人际关系,都让人心生柔软。
难道这本小说的成功就是因为用白话文写了另一个版本的桃花源记?我想着看它是因为和菜头说这是国内文学作品排名于四大名著之后的第五种独特的文体。
看完之后不知道独特在哪里。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平淡无奇得很。难道就特别在这平淡里?故事里没有其他小说的反抗精神,人物的“美好”都来自于认命,知足。没有野心,没有斗争,老船夫小小的算计了一下就破坏了孙女的好事。
很像很多年前的一部电视剧《似水年华》,乌镇背景下故事缓慢的展开,波澜不兴,不悲不喜。当年看得非常喜欢,除了迷黄磊和刘若英,也喜欢整个故事里都没有一个坏人。
如今的感悟却是,这些文艺工作者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虚幻的世界嫁接到一个那么现实接地气的环境里。让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分不清现实还是虚幻,耽误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影响了真正的成长,有什么意义。
曾经大概也是受这些文字的影响,总觉得会有些地方民风特别淳朴。走过一些地方看过一些人之后,发现那种淳朴其实很脆弱,经不起一点经济利益的污染。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正是因为极其稀有而被世人歌颂。如果硬要保住那点淳朴,恐怕只有把那地方隔绝起来才行。
这样说起来《桃花源记》倒算是一篇非常写实的良心之作了。
高三读后感 篇27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好的书,是冰心写的《繁星·春水》。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繁星。春水里面有好多好多的诗,她几乎没有歌咏过蓬勃的日出,没有赞叹过明朗的白昼,就连高山、大海这些在别人眼里雄健阔大的景色,到了冰心的笔下,也会幻出一种温柔的女性色彩。她大多数写的是母爱,童年。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本书就是他对母爱、童年的倾诉和描写。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纯洁的。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母亲也为我们付出了很多,而冰心是通过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她对母亲的感情。相对而说,童年也是美好的,每个人的童年的色彩都是不一样的,冰心用诗来描述了她美好的的童年,美好的心灵。
我觉得冰心的诗需要理解,她写得很含蓄,很难懂,需要让人用心去体会才行,有许多人都称她为静穆而又忧伤的女神。读完这本诗集,我觉得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还有忧而美,悲而美,冰心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让人的心触动一下,也许,这便是感动…
高三读后感 篇28
冬日看海?首先这个题目就带给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冬天的海不结冰吗?说冬日看海是不是就是写冬天去看结了厚厚的冰的海面啊!或者是真的有不结冰的大海?——后来我知道了完全是因为自己太缺乏自然常识了才有这么可笑的疑问。但当时的我,脑子里确实深深地划上了这一个又一个问号。
文章里肯定有答案。于是,我细细地读起来。
读完第一自然段,我就对文中那位“头发花白”、“眼睛发亮”的来自大西北小镇里的小学老师充满了亲切感。那是源于自己也是一名小镇里的小学老师。因为对文字的敏感,我觉出了他应该就是本文的主角。而且,身份的认同感,让我觉得发生在这个小镇老师身上的故事一定都是我所熟悉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读到第二自然段的第,我突然醒悟——哦,冬日看海人就是指他了!
看电灯?!不是看海吗?我脑子里那一大堆问题没解决呢,而此时的文章却像是一位老练的魔术师故意卖开了关子。我耐心看下去。这位小镇老师“看电灯”的渴望和经历是我所不熟悉的。我的学生们当然更不曾有这样的渴望和经历了!然而,我却感动了。他在没有通电的村子里对学生们提电,这姑且算作是他对文本教学的尊重;然而,当学生不断的追问时,他却生出了“惭愧”!这惭愧仅仅是因为自己没见过电吗?不是的。从“他很惭愧,身为人师,却眼界狭隘,连真的电灯都没见过!”这个句子里我可以读到这种“惭愧”是“为人师”的.惭愧!他要见电灯,他要告诉他的学生们电灯究竟什么样!文中“那只电灯泡,后来成了他课堂上极珍贵的教具”这句话,就让我的这一认识得到了验证!从他“为人师的惭愧”中我读到的是一个小镇老师对学生的尊重!——对文本知识的尊重和对学生认知的尊重,仍然是今天的老师们追求的目标。小镇老师的形象在我的心里闪亮起来!
所以,对于文章后面描写他再次因为学生对大海认知的渴望而决定实施“冬日去看海”这一壮举的内容,我读得很平静。不是因为情节上的雷同,而是因为“看电灯”这一节实在是像电灯一样亮在了我的心里!但是,这部分描写中倒有一个句子荡起我的情感涟漪:“他总是耐心地向学生们形容。然而,他的经验并不能超过学生…… 于是他决心亲自来看看大海”——从“耐心地形容”里,我明白作为一个教师,他是可以有很多间接渠道认知大海的;然而,他仍然介意“经验并不能超过学生”。我想这是除了“尊重知识,尊重学生”外促使他去看大海的又一个心理动机!那就是我们都熟知的一个理念:“要想给学生一滴水,自己得先有一桶水”。难怪也曾做过教师的作者会在和这位教师的对比中,自愧不如。连我也突然间联想到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继续教育,不就是为了往“桶”里多添些“水”吗?一时间我敬仰起了这个不曾谋面也不可能谋面的同行!
但是直至读完全文,除了感动于我的这个敬业的同行外,那些关于冬日看海的疑问却还是没有解决。文中说,“他为什么不是在暑假时而是在寒假时跑来看海?那原因很简单:冬日看海是可以省很多钱也省很多事的!并且,他两眼闪着异样的光,对我自豪地宣布:冬日的大海,别有一番雄奇的景象。”——怎么就省钱省事呢?还说“原因很简单”哪,我百思都还是不解。
于是我走出文本,查阅。首先查查原文。哦,与原文一对照,我知道了此处的海指的是大名鼎鼎的北戴河。我又查北戴河简介,得知北戴河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大海冬季不结冰。天啊,“大海冬季一般不结冰”这样的常识我竟然不知道!我也有了“为人师的惭愧”!我搜了几张冬日北戴河的图片,可美了!正如文中小镇老师的感受:“冬日的大海,别有一番雄奇的景象。”这么美的冬日海景,我也没亲眼见过一次啊!估计我的学生和此文中的小镇孩子一样也没有见过吧!还好,我们的教育环境发展了。学生们都能便捷地享受到网络资源了。所以,我打算好好地利用课件让学生感受到冬日大海的美。诚然,“教孩子们认识大海”是教学的需要,但“冬日亲自去看大海”却是一个教师的自发需要。不是每个老师都能产生这样的需要。我佩服了这位小镇老师的敬业精神达到的境界!
至于冬日去看海的原因,我想,也许是因为一放寒假,他就迫不及待了吧。或者是因为冬日是旅游淡季才让他觉得“省钱省事”?再或者……无从考证,只得胡乱寻思一通。
情感落到文末这句话上:“每一个最平凡的小人物,只要以敬业精神,点燃执着追求的火把,都能使自己的人生闪烁出童话般美丽的灵光!”——小人物?对,你看,“来自大西北小镇里的小学老师”、“若干年前连电灯都没见过”、“省钱省事”、“身上没剩多少钱”、“坐着硬座回那遥远的地方”……这些字眼足以让我们感受到一个经济上捉襟见肘而又没见过大世面的小人物的形象。就是如此平凡的人,却让县教育局局长羡慕,让大作家敬佩之余为他写下文章,让广大读者为之感动!这一切不正源于这个小人物的敬业和追求吗?
读罢全文,我不禁神思:这位西北高原小镇的同行在冬日看海后,又实现了哪些“丰富多彩”的追求呢?
高三读后感 篇29
没有结局,不知道结局,才会一直想,总感觉大老没有死。二老总会回来,不管翠翠等多久。整篇文章都充满了浓重的纯真的乡村特有的淳朴气息,他们的心地单纯,思想执拗,语言真诚,总感觉有一些韵味在里面,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但我觉得,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如果到最后是一个悲剧,不免伤心,不免辜负所有人内心的对淳朴的美好的向往与尊重。
太伤人心,可若是个美好的结局呢,固然读者们一定是欢喜不已的,可必定会落入俗套,不管前景如何,过程如何悲惨坎坷,但是结局是美好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管为此流了多少泪,美好的结局总是能以后能迎合大众读者的心理,因为每个人都向往美好,但就像所有的书一样一个美好的结局就结束了所有,我觉得没有结局会更好,读者会更加的印象深刻,也不会像所有的开头不论是美好或者恶劣的小说一样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而落入俗套。
这样,刚刚好,以前总不喜欢看沈从文这些人的,总觉得太平淡无奇,没有任何亮点,情节不丰富,生活不昂扬向上,可如今细细读来确实是有一翻情趣在里面,因为生活其实就是如此的,哪些灰姑娘之类的跌宕起伏的情节总是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反而生活就是平淡无奇的,大大小小的琐碎,才叫生活,那些灰姑娘的剧情;离我们实在遥远,王澍的《造房子》里有这样一句话:一种真实的生活世界,一定是可以被直接看到的,我不相信本质会隐藏在什么看不见的地方,或背后或下面的说法。所以说真实的世界一定是平凡而又琐碎的,需要细细品味,慢慢的感悟人生。
高三读后感 篇30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最近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与,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与哈桑。阿米尔目睹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的”,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的”!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怯懦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中也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高三读后感 篇31
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悲剧,美到让人心伤——《红楼梦》读后感。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悲剧。
"满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我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悲剧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的选择题。悲剧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发现黛玉是心中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
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量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悲剧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保持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悲剧,而《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悲剧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高三读后感 篇32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己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高三读后感 篇33
这本《书香童年.丁香木马》是由12个小散文组成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散文是《哥哥在电梯里》。
这篇小散文讲的是小奕和他的小狗“哥哥”的故事。小奕原来是一个很开朗外向的男孩子,每天最喜欢在晚饭后和“哥哥”玩。
“哥哥”是小奕的小狗,它的眼睛“像玻璃球似的,很圆,深蓝色的,像海一样泛着粼粼波光。”小奕看见“哥哥”的眼睛总是会想起大海。“哥哥”这个名字是小奕叫出来的,“哥哥”买回来时小奕就管他叫“哥哥”。
可是有一天(星期三),“哥哥”掉进了电梯里。“哥哥”莫名其妙的失踪使小奕得了失语症,一反常态,每天都安安静静的,爸爸妈妈买来别的宠物安慰小奕也没有用。7年后,小奕的父母在电视上看见一个叫“星期三”的男孩,小奕竟指着他说这就是他的哥哥。原来是因为“星期三”也有一双和“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睛。
“星期三”的名字来源是因为他出生在星期三,一定是受了鲁滨逊“星期五”的启发。
小奕想:“哥哥”掉进电梯里的时间是星期三,“星期三”也是在同一天出生,那么就好说了,“哥哥”只是去另一个地方变成一个男孩了而已。
小奕想:假如他和“星期三”见了面,他不喊“星期三”的名字,就要喊他“哥哥”。想想看,一个14岁的.孩子管一个7岁的孩子叫“哥哥”,多奇怪呀。
最后,小奕想着想着,笑出了声,对妈妈流利(注意这个词)地说:“妈,还不去做饭啊,我好饿啊。”
就是这样的。
其实说实话,我看完这一篇后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其中包含着感动,泪水和另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当然,不是偷笑。
不要觉得我写出来是要得罪别人,出冷门,我只是写出了我的真实感受。
真实的感受跟假的吹捧是不一样的,假的吹捧只是照搬别人(大众)的想法,我不愿说假话。
总体来说,这篇故事感人归感人,带了科幻的感觉,各式各样的剧情联系在一起,变成了各式各样不知名的感受。
这种感觉有点苦、酸酸的、有点甜、辣辣的、怪怪的,总之,还是讲不清楚。就像要解释“爱”这个字一样,说也说不清。
高三读后感 篇34
才读过几行,我也欲罢不能了。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小说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慧、英勇、机敏而具备顽强恒心的人。鲁滨逊原是一个富有家中的小孩,但是他不遵从父母的劝诫,坚持踏入了航海这条道路。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湾一个荒岛周边触礁,船身裂开,水手和旅客都淹死了,仅有鲁滨逊活了出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
鲁滨逊初到荒岛时,他是失落的:沒有食材,沒有房子,沒有衣服裤子,沒有武器装备,沒有发展方向,沒有被救的期待无数沒有压着他喘不过气。可是鲁滨逊沒有舍弃,只是用他的聪明智慧摆脱了诸多困难。他渐渐地对日常生活满怀希望,已不一天到晚沉浸在忧伤中,刚开始一心一意的分配自身的全部事儿。或许,更是他的顽强和努力打动了造物主,一次不经意的机遇将他送到了自身的故乡
如同老子常说:福兮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一世界上几乎就沒有单纯性的痛苦或幸福快乐。造物主给了你是多少奇才,就会配搭你是多少痛苦。不论什么时候,尤其是在最困难的情况下,坚忍始终是取得成功的不二法门。如同鲁滨逊一样凭着坚忍不拔的信念,坚强不屈地努力究竟。
那一天中午,我还在回家路上。瞄到一个人一直跟着我,那时候我想着:该怎么办?他为何一直跟着我?是否会是坏蛋一连串的疑问出現在我脑中,使我迫不得已越走越来越快。因此,我向人多的地方走去。我回过头望了望,他仍跟在后面,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来到人多的地方,我也立即跑起来,跑向家中。进家门口我都刻意看过一下后边有没有人跟随,还行沒有!
就是这样,我解决了那人的追踪。过后,我仔细想了一下,或许就是我误解了,或许他仅仅跟我同路。可是历经这一次事儿,我有了工作经验,在碰到有些人追踪,就往人多的地方去,不要走偏远的路。
在渐渐地人生路上困难何等之多,尽管有不成功的痛楚,但大量的是成功的喜悦。因此 ,请记牢这一公式计算吧!聪慧 英勇=取得成功!
高三读后感 篇35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我想看很久了,终于可以一饱眼福了。
书一到手,我就立刻跑回房间,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我被书中的动物深深地吸引了,有大象阿布、鸵鸟林达﹑豹子杰比﹑狒狒星迪﹑狮子穆法萨﹑变色龙莱昂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蒂皮.本杰明.奥康迪的小女孩和她的动物朋友的故事。在这些可爱的动物中,我最喜欢杰比。它是一只豹子,虽然它是冷血动物,但我很喜欢它,杰比对自己喜欢的人会用牙齿轻轻地咬对方的肩膀,但是杰比也曾伤害过一个小孩,如果杰比伤害起人来,会是一个大灾难,所以我对杰比还是有几分恐惧的。
我不仅喜欢豹子杰比,还喜欢大象阿布。阿布是一头成年大象,它的体重在五吨左右。我如果要是有一头大象朋友,我会天天骑在它背上耀武扬威,羡慕死小伙伴们。
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才发现原来以前觉得可怕的动物竟然可以那么的温柔善良。原来只要我们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去伤害小动物,小动物也不会伤害我们。人们常说,孩子的心是最纯洁的,他们的心灵是能与大自然沟通的,虽然我们不能像书中的小女孩一样认识那么多的动物朋友,但也可以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尽心尽力的去爱护身边的小动物,与大自然和平共处。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高三读后感 篇36
《追风筝的人》,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就被这个名字所吸引。
风筝,就好象一位天使般的信使;亦好象一个信使似的的天使,它传递着美好和愿景;联系着人间和天堂。我联想这其中的故事也一定是美好的。
我怀着期待进入了作者用轻描淡写的笔调营造的情景,从容平和却暗含忧伤的静美心态讲述的记忆里,一口气读了70多页。我也喜欢卡勒徳笔下的喀布尔的冬天,他说:“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他说得真实在,喀布尔的冬天和我们这里一样是孩子们自由的假期,时间的流水滤尽了童年的烦恼。
但当看到哈桑受侮辱,阿米尔的置之不理,我的手紧握捶着桌子。当“……说了这个谎——我希望这是一长串可耻的谎言中最后一个。”时我已气的把书摔掉,喘不气来。不该是这样的啊!他们不应该是最亲密的吗?一个风筝的最好的放飞着,一个是最好的风筝的追逐着,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
但是,风筝就是风筝,它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
打了3天我都不理睬在角落的书,心中的怒渐渐消退但思考却与日俱增,我想知道所以又捧回书。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是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太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故事。我也找到了天使——阿米尔。虽然书中满是他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真的是坠落人间的天使。其中他的爸爸才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谁能教他挺身而出?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的时候,天使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都怪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经历相似的爸爸和事情的始作俑者阿塞夫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因为他是天使。
这让我体会到人总有丑陋的一面,“丑陋总是与美好如影相随的,在美的背后,丑正探出半张脸庞。”更让我懂得人生并不总似温情脉脉的乐园,温情是一段心路挣扎后的驿站,供远途的旅人歇脚。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差吗?
高三读后感 篇37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
最喜欢忠诚的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作者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就在上周有一天下班回家的路上,路过一个卖风筝的小摊位,听到有人说,网上卖的《多啦A梦》图案样式的风筝比摊位上更便宜一些。我当时还在想,网上的风筝能放得起来吗?现在我知道了,他追逐的可能是放风筝的过程,他快乐就好!
或许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我追!
高三读后感 篇38
初看红楼,是在我六岁之际,只是泛泛地囫囵吞枣乱翻一遍,并不妄想能看懂这本对于一个六岁孩童来说太过深奥的名著,于是闲置一边,一忘就是三年.待到三个春秋过去,崭新的红楼已破旧不堪,不得已忍痛割爱弃旧,换了一本古本攻读,这才逐渐读出妙处,和红楼结下了不解之缘.
虽不敢在各位前辈面前班门弄斧,不求诸位能苟同晚生的观点,但还是把鄙人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共享,赞同也好,不赞同也罢,各有各的看法和观点,也不必跟彼此过不去.还请诸位红学前辈多多指教.
从人间凡人的角度来看,黛玉体弱多病,第三回她一出场,就是那么一种身体面貌怯弱不胜的状态,她的不足之症,是一望而知的。当然,曹雪芹塑造的这个形象,虽然病态,却极有美感,叫做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虽非健康美女,却又胜似健康美女,宝玉爱她,固然首先是心灵相通,但对她的.外貌风姿,也确实是为之倾倒。
所以,并不是只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黛玉本来就是个美人胚子,有些红学研究者说黛玉只是在宝玉的眼里看上去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况且,在第三回里曹雪芹确实写的很美:“笼烟眉““含露目“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完完全全一个弱柳扶风的林妹妹,怎么会单纯的是一个病态?从薛蟠看黛玉的那一笔,我们就可以知道单单看黛玉的外貌,也是可以摄人魂魄的
根据命运的设定,下凡后的黛玉,她那个眼泪,跟别的凡人不一样,却是有一定的总量的,那个总量,应该也就是在天界被灌溉的雨露的那个量。因此,黛玉那个话,你还记得吗?
其实就是告诉读者,绛珠仙草对神瑛侍者的还泪,剩余量是越来越少了,那么,一旦泪尽,当然也就是完成了偿还灌溉之恩的任务,就要再回到天界去了,也就是说,人间的黛玉,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尽管这以后,书里还写了几次黛玉哭泣流泪,但她将泪尽而逝,这是文本的神话式预先设定,后面一定会这样来写的。
今天暂时讲到这儿,欲知后事,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