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工作的调研报告(精选1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1
为适应新形势对文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机关服务质量,XX月XX日至XX日,XX同志带领文书处调研员XX、XX、XX景等8位同志赴广东、福建等省份学习调研公文运转、办公自动化、档案业务及印刷厂的经营管理等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学到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拓宽了进一步做好文书工作的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重点学习调研了XXXX、XXXX等单位的文书工作。
每到一个地方,我们都利用各种机会积极与有关同志进行交流,并到办公室、档案室、印刷车间进行实地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学习,我们感到所到单位的文书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务制度完善并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各办公厅
(室)的文书处理部门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对文书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每项制度的规定都相当精细,力求达到“人人按规范操作,事事按程序办理”的目的。比如XX省委办公厅的《出访件审核办理程序》,厦门市委办公厅的《阅文规定》,XX市委办公厅的《上级来文办理制度》、《市委文件审签制度》、《公文审修程序》、《市委办公厅归档文件整理办法》等不但规定详细,而且还配有流程图。详细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图使工作的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推动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此外,不少办公厅(室)的办文制度还总结了许多很好的经验,推动了工作质量的提高。比如XX市委办公厅的《公文校核30点》中总结的有益经验,对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刚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二)办公自动化程度较高。各办公厅(室)都建立了
自己的公文处理系统,都实现了公文网上登记,而且不少办公厅(室)都有功能较强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了网上收文、办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在较高程度上实现了办公自动化。XXXX办公厅采用了与档案局一致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1人就能比较轻松的完成整个档案管理工作。XXXX公文处理系统页面相当简洁,操作起来非常简便,而且还能通过简捷的统计操作就生成详细的总结表单,让办文的处室,特别是分管领导同志能及时了解所有公文的办理情况。
(三)业务培训和交流的力度大。XXXX、XXXX、XXXX等
高度重视对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定期举办脱产培训班、举行讲座、以会代训、片会、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方式,充分发挥业务指导职能,加强了对各市、区及其省直、市直单位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XXXX还成立了秘书协会,加强了各市办文人员的交流。
(四)学习经常化且方式多样。各办公厅(室)的文书
处理部门都建立了学习制度,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等提出了要求,并认真遵守执行。XXXX文电审办处每周安排一个半天集中学习,每月安排一次专题讨论,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给本处同志作专题讲座,并时常组织本处同志外出参观,学习先进,开阔视野,还利用本处内部局域网进行学习交流。XXXX秘书一处建立了处内学习交流制度,编发了《学习与工作交流》。 (五)文印工作得到办公厅(室)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XX省委办公厅文印中心年产值2500万元,拥有12000平方米厂房一幢,主要大型机器设备28台(套),其中有8开4色彩印机2台(500万元),共计投资3650万元,全部为省委办公厅协调省财政
全额出资购臵。XX市级机关文印中心,拥有4000平方米厂房,其主要大型设备18台,其中价值300万元的数码彩印机等20台(套)新设备均为近2年内由市级财政全额出资3000万元购臵的,年产值由原来的300多万元增加到900多万元。在成立市直机关文印中心后,XX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xx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公文印制管理的通知》,为规范机关文印、保密工作及文印中心生产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改进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学习。坚持已有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学习,确实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在内容上,当前要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学习,要通过分章学习、逐条学习的方法来深化学习。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抓好精神的学习。利用文书处在网页上开办的学习园地,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体会,不断提高文书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健全业务制度。文书处历来都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省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实行以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方面。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上级来文办理、核文、文件审签、公文筛选呈送、阅文管理、文件分发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使制度更加精细化。条件成熟时,在XXXX等的基础上,起草XXXX,对公文报送、受理、办理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我们还将抓紧建立网上办文、核文资料库、案例库,努力提高公文拟办和核文水平。
(三)改进档案管理和印刷厂经营管理。加强档案管理
工作的学习研究,探索规律,创新手段,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工作在办公厅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当前,要借鉴外地的经验,
积极探求符合我厅实际的电子文档管理的有效方法,建立电子文档管理制度。加强印刷厂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责任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印刷任务。加强教育,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学习并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学习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希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步伐,进一步加快163贵州招聘吧和贵州信息港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的建设,形成覆盖各市、州、地和省直各部门的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并尽快建成电子公文传输应用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收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推进办公自动化。希望完善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使之更加简便适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将及时与厅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外省公文处理系统中好的设计思路,进一步完善、改进我厅办公业务系统。此外,建议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也向政务处室外的其他处室开通,便于其及时办理职责范围的公文。
(二)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随着电子政务内网建
设工作的推进,可以考虑通过网络进行培训,并建议适当时候举办全省党委系统文书处理工作培训班,一方面提升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大家的交流学习。
(三)更新印刷设备和改善工人队伍结构。结合印刷厂
“十一五”期间生产发展建设规划和厂房搬迁计划,请办公厅予以大力支持,解决更新印刷设备的资金问题,改变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提高印刷质量和效率,以更好的为省委、省委办公厅的文件印刷工作服务。针对目前存在的技术工人不足且工人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建议招聘技术工人,尽早形成技术工人队伍梯次配备的良好局面。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2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如何创造性地开展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和优势,以实现调解制度之公正、效率的终极目标,值得深思。前不久,受省院委托,一行专程到各基层法院进行了调研,下面就调研结果主要发表一下看法:
一、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解决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为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几个基层法院的统计数字来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多在60%至70%左右。有的是逐步下降;有的是稳步上升;还有的是先下降后又上升。下降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调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管理的同时,调解的力度被削弱;二是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使法官应接不暇,没有时间过多的调解,客观上造成调解不能;三是调解需要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而目前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在下降;四是对司法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重判决轻调解,或认为调解过多有损法院形象;五是其他社会力量的不当干预,影响了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行使。
(二)主要做法
各地法院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
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收案后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即以打电话、就地审理等简便灵活的方法通知当事人到庭或到当事人住所,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2、询问被告答辩时的“答辩调”。即在被告向法院送达答辩状时,根据原告的起诉事实及被告的答辩意见,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如被告同意,便及时通知原告立即到庭进行调解。
3、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即时调”。
4、庭前准备阶段在交换证据时的“听证调”。
5、庭审阶段的“庭审调”。
6、发挥双方委托代理律师的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的“庭外调”。
7、定期宣判送达前,当事人行使请求调解权的“庭后调”。
基层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探索了一套调解的方法,积累了一些有益的调解经验。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
2、强化调解工作的观念不能动摇;
3、要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相结合的调解原则;
4、要创造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5、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
6、要努力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二、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体会
对调解的功能,各地基层法院有着清楚的认识:一是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有利于在解决民事纠纷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二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优化纠纷解决程序的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缓解当事人的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达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处分权,发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作用,实现当事人主义的私法功能;四是调解协议以合意为基础,更易为当事人实际履行,可避免执行中的困难,实现调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五是在实体法律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中的协商和妥协,以探索双赢的审理结果。
针对前一时期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化而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的调解“否定与替代论”,各地法院普遍持反对态度,认为调解不但已深深扎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制度之中,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且是在保证公正与效率前提下减少诉讼成本、使诉讼效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因此,我国调解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当是逐步改进和完善,而决不是淡化、排斥和取消。目前应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建立独立的调解程序及规则,从程序上保障调解合法、有序进行。
调解能否适用与案件类型有着一定联系。有具体给付内容的民事案件适合以调解方式结案,原因在于此类案件调解的目的性很明确,就是为了促使双方能够对给付内容进行有效的协商,以便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若是没有具体的给付内容,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破产案件等,则会因诉讼标的的特殊性而无法进行调解。
适用调解与审判资源有效利用的关系可从两方面审视:一是对于审判机制整体运作而言,适用调解可以减少诉讼环节,加快结案时间,特别是无须经过上诉程序,能够节约诉讼成本和审判资源;二是在民事案件一审过程中,适用调解不一定能够直接起到提高审判效率的作用。实践证明,结案总数与调解的比例普遍是成反比的,相对于判决而言,调解的有效适用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法官投入的精力也相对更多,而基层法院普遍案多人少,过分强调调解会使有限的审判资源难以有效利用。
三、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弊多利少。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是判决的前提条件,而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当事人选择调解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效率,如果所有案件都要求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调解的优势就会丧失,还不如判决更简便、快捷。可见,一味要求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既不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耗时、费力,又浪费法院的审判资源。
2、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过于简单,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设专章规定了调解,但内容简单,过于原则,缺乏法官和当事人必须遵守的程序和规范。这一方面造成法官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性很大,何时调解、如何调解,均由法官决定,没有程序性的约束;另一方面,造成法官在实施过程中不敢大胆适用。同时,对调解中自愿、合法的规定也过于原则,审判实践中认识不一。
3、“调审合一”影响司法公正。民事诉讼法对调解的程序未作独立、专门的规定,实行的是“调审合一”的调解模式。这种模式对降低诉讼成本、避免严格程序带来的对抗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但是,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它在审判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弊端日益突出,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常常身兼调解者和审判者双重身份,势必造成法官在身份上的冲突,一旦调解不成,容易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和判决的正义产生怀疑,有损司法权威。
4、调解中的职权主义色彩过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虽然起步较早,但传统审判方式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反映在调解上就是法官的职权主义特别突出。首先,法官对运用调解方式还是判决方式结案,拥有较大的选择权,有些能调解结案的案件,法官却将调解走了过场;有些案件应当及时判决,法官却在开庭后反复调解,久调不决。其次,调解中法官多是扮演“主宰者”角色,忽视当事人尤其是债权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5、赋予当事人反悔权的规定有待完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送达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反悔,而无需任何理由。因此,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并无任何约束力。这对调解制度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和遵守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导致了审判资源的浪费,助长了当事人在调解中随意言行、不负责任的倾向。
6、片面强调调解结案率的做法欠妥。调解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只是一种结案方式,虽然能够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它并不是一个终极目标。审判活动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公正和效率,不能为了完成调解结案的指标而久调不决,拖延时间;也不能违法调解,压制当事人,给当事人留下“和稀泥”的印象,让当事人心有不甘。
7、审限对调解的影响应引起重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讲,因法官在同一时间段内审理的案件数量太多,导致实际分配到每一个案件上的绝对时间是不到3个月的,并且有些案件在调解过程中需要进行“冷处理”,因法律及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导致有些本来可以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最后却采用了判决方式解决。
8、检察机关等部门的不当监督对调解的影响不容忽视。在现行诉讼机制下,法官在调解中多是扮演“主宰者”角色,调解时法官难免要提出调解方案或就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发表意见,且为了调解法官又不得不与当事人庭下接触。在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有时检察机关等部门会以行为不当为由质询法官,并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监督,这必然会给法官造成心理压力,使法官不敢和不愿做调解工作。
9、“送达”已成为制约法院审判效率的重要原因。送达是指法院依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递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签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由于人口的流动性在不断加大,而公民的法律协助意识又比较淡薄,使法院很难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递交给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签收,造成案件审理期间的延长和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增加,特别是调解书是在送达后才能生效,不能及时送达将有损当事人的权益。
(二)建议
1、确立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国家干预为辅的调解制度。首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在没有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自主处分的结果,法院应当认可。其次,全面落实调解的自愿原则。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是否调解的选择权在当事人,是否再次调解的选择权也在当事人,法院不得在事先未告知当事人进行调解的情况下通知其到庭进行调解,调解方案应当由当事人首先提出等。再次,调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建议最高法院尽快修改和通过有关调解的司法解释,对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的程序和调解的方式等予以明确规定。首先,规定调解的适用范围。司法解释应当明确规定哪类案件可以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哪类案件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进行调解,哪类案件不能进行调解等。其次,规范调解的程序。从送达受理或应诉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询问调解意愿、调解次数、调解时限、调解不成的后续程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再次,规范调解的方式。司法解释应当明确规定调解应当公开进行,即从调解开始到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3、重新架构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实行调解前置、推行调审分离。将调解放在庭前准备阶段,使其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诉讼阶段。这一方面可以及时解决部分民事纠纷,减少进入审判程序案件的数量,化解法官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当事人在庭前准备阶段较为宽松的氛围下,通过对自己各种权益的衡量,更易于接受调解这一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式,这也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传统。推行调审分离,将法院内部的法官进行重新定位和分工,一部分法官专司调解,可以有效地防止法官以拖压调、以判压调等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避免现行诉讼机制下法官为了调解不得不与当事人庭下接触的尴尬。
4、建议取消当事人的反悔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受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法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而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于调解书效力的问题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应当将这一规定扩大适用于普通程序。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采用当场制作并送达的方式解决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5、建议简化调解书的制作。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调解结案的案件法律文书如何简化没有明确规定。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涉及了该问题(即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情形下,制作法律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但也有其局限性。因为对调解书的简化作列举式规定不合理,应作原则性规定,使法官面对具体情况时可以灵活掌握。有条件的法院可以采用格式调解书,当场制作并送达。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中,分不同情形规定了三种样式的民事调解书,但因其之间差异不是很大,没有必要。
6、建议严格掌握对调解结案案件的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对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审判实践中,因对调解结案案件的再审条件掌握过宽,导致对此类案件的再审有逐渐增多的趋势。为了维护调解书的审判效益,建议对此类案件的再审条件应严格掌握。
7、建议采取倡导调解和鼓励调解的工作机制,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要求不得规定硬性指标。另外,建议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在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规定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一次。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3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维稳办以“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和方法”作为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课题,通过收集相关工作资料、座谈走访、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
一、我市维护稳定工作的现状特点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目前影响我市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多是由政策因素造成的,如: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遗留的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再就业等问题,多次引发到政府集体上访,去年每月均有2至3起;涉军群体、下放回城户、老村干、老民师、库区移民等部分群体,为表达其利益诉求多次组织集体上访,有的已出现挑头人,呈现组织化倾向;区划调整、政府未曾确权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水面、山林权属纠纷问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突出。
二是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成为影响稳定的主要因素。我市目前正处于追赶跨越、奋力崛起关键时期,相继开工建设石化炼化一体化、xx铁路大桥等重大项目,新建独秀大道、皖江大道等骨干道路,大力推进城市环境改造,在拆迁征地方面,拆迁安置不及时、补偿费不到位、还房面积不足、还建点变动等问题大量存在,极易造成集体上访,有的有可能引发群体的事件;企业生产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多次引发大量当地群众集体聚集阻挠企业生产;交通运输领域的矛盾仍普遍存在,有的还相当突出;劳资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明显增多;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流动人口犯罪呈上升势头;因非法集资、传销、拖欠工资等问题引发的群体的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稳定的主要因素,增大了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
二、我市维护稳定工作特点成因分析
一是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目前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的就是发展比较晚、起步比较晚,有的.地方企业改制刚刚起步,城市建设正处在大规模推进的阶段,发展所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导致一部分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心态失衡,产生被遗弃、被剥夺和不公平感,致使社会矛盾处于高发期。维护稳定工作比过去,比企业改制已完成、城市建设比较规范的地方,难度更大,因为政策要求越来越严,以人为本要求越来越高,程序要求越来越规范,人性关怀越来越强调,在这种形势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难度大增。
二是地理位置和人口特点。三省交界、人口占全省十分之一,这就是我们地理位置和人口特点。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与人口比较少、地域比较小、非边界地区相比,八县三区每个地方发生一起事件,累积起来就是一个惊人数字;无论哪个县有个小隐患,它在全市的联动性更强;无论哪个地方出台一个政策,其他地方攀比性也更强。
三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形势。经济发展水平,总量排全省第2位,但人均水平较低。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出现的矛盾都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必然也要靠发展来解决。越是相对后发地区,解决问题的力度越小;其他地方已经解决的问题,我们正在累积。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们对未来普遍有预期、有信心,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我们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严峻的经济形势,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社会对抗的风险增大。
三、对我市维护稳定工作的建议
做好我市的维护稳定工作,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从根本上讲是要靠发展来解决,通过发展来不断创造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但探讨发展不是本文的论述范畴,我们着重从整合维护稳定工作的资源出发,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整合信息资源,完善预警机制
广泛收集情报信息,科学处理情报信息,是服务决策做好各
项维稳工作的前提。一是建立情报信息网络,汇集各方涉稳信息。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社会、快捷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由维稳办牵头,将公安、国安、信访等部门的主渠道涉稳信息和行业部门、社会舆情以及维稳信息督查员收集的各类涉稳信息汇集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集中梳理,分类建档。研判形势,提供决策依据。按照乡(镇)每周一次、县(市、区)每半月一次、市每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各级党委维稳办对排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归类,准确把握稳定形势和趋势。同时,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判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以维稳简报、专报等形式报告党委、政府,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分流指派,落实化解矛盾纠纷的部门单位。维稳办对情报信息作出研判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给相关部门、单位去化解。需要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由维稳专报党委、政府,并根据领导指示要求予以落实。
(二)整合处置资源,健全联动机制
整合各方处置力量,预防和处置群体的事件,是维稳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健全联动处置机制:一是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预防和处置群体的事件工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在群体的事件发生后,有关机关根据党委、政府的决定,按照处置预案,迅速进入现场,维持秩序。涉事单位、行为发生地的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及时主动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三是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的群体的事件,参与人员来源地的党委、政府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指派有关负责人率领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事件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异地群众的教育劝返工作。四是动员社会力量配合做好事态平息工作。组织基层干部深入到事发地,面对面讲清道理、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发挥媒体、网站等正面宣传作用,正确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引发新的事端。五是在群体的事件平息后,党委、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到位,满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取信于民,防止重新引发群体的事件。
(三)整合组织资源,完善协调指导机制
整合组织资源,关键是引起党政领导重视,综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的工作合力。一是党委、政府经常听取维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对重点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同时,明确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落实调处时限和责任。二是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强化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督查督办,限期交帐,推动维稳工作的进展。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化解有关不稳定问题的协作关系。属于地方性矛盾纠纷问题,以地方调处化解为主,行业、部门予以政策指导。属于行业、部门的矛盾纠纷,以行业、部门为主进行化解,地方做好稳控等工作。四是对跨地域和跨行业的影响稳定问题,由上级党委、政府或指定的部门、单位负责协调化解工作。
(四)整合问责资源,完善责任查究机制
对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落实责任制,关系到维稳工作实际成效,关系到其他维稳工作机制的坚持和有效运行。整合问责体系,健全查究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稳定考核评价体系。维稳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考评细则,做到考核有据,奖惩分明。二是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地、各部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前,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避免因决策失误而引发影响稳定的问题。三是跟踪督办重大涉稳问题。对重大涉稳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后,跟踪了解问题化解的进度和成效,关注稳定动态,推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落实。四是落实重大群体的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有关规定,对重大要情信息隐瞒或压制不报,对调处化解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群体的事件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追究涉事地方、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综合运用责任追究手段。维稳职能部门应支持和配合信访部门,用好信访处理建议权,防止重大信访问题演变成重大不稳定问题。对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的地方,用好“一票否决”权,督促涉事地下大力气整改,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4
为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根据xx的具体要求,我宣传部自xx年9月25日起,就密切深入基层,开展了宣传工作调研。调研过程中,我部工作人员以分点驻片的人员分工方式,下到各驻村分别组织各村党代表、“五老”代表、社会贤达人士、致富能人、村书记主任等召开了18场了解实情的座谈会。现就宣传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初,我们制定的罗坳镇xx年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在领导方式上有新改进,在繁荣发展上有新思路,在实现途径上有新手段,在破解难题上有新举措,在推进工作上有新成效,不断提高全镇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为努力实现罗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我们做到了:
(一)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理论武装工作
使理论学习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履行“一把手”抓学习的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学习笔记、带头写心得体会,切实起先锋、模范作用。在镇党委“一把手”的带动下,中心组成员深入地学习了“新农村主题教育”、“科学发展观”、 “十七届四中全会”等8个专题的学习任务,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10余篇。二是机关干部广泛学。一方面,利用每周一晚上例会的时间,组织集中学。其中,邀请县有关领导、县委党校教师和专家进行辅导授课,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8次。另一方面规定内容自学,做到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新农村主题教育”、“科学发展观”等新时期重要内容相结合,与本镇中心工作和干部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提高了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逐步形成“讲学习,求上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农村党员干部重点学。组织党教宣讲小分队,通过宣传单、黑板报、宣传车、图片、电视电教片、幻灯片等多样化载体,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宣讲“党员先进性教育”、新农村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学习内容,印发2014多张宣传提纲、举办多期专刊,进村入户宣讲,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宣讲内容,激励和鼓舞广大党员干部建设和谐新罗坳的信心。
(二)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为着力点,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我镇发展大局的重要位置,加强公民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宣传,以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制作宣传专栏2期,编印学习实践活动简报2期,印发学习实践活动辅导资料3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2条,邀请县领导来我镇宣讲1次,特别召开“老年干部为学习科学发展观献计献策”会议,举办“践行科学发展观大评比”活动,全面部署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分片深入到联系点进行宣讲。截止10月15日,全镇党员干部均已完成10000字的`读书笔记,一篇3000字左右的调研文章。二是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家家在行动,塑造新风貌”、“特色文化新村”、“文明和谐村落社区”创评活动。在各村大力开展各项创评活动,如:开展了“文明信用农户”、“五好新女性”、“道德模范”、“十佳孝顺儿女”、“和谐平安家庭”等一系列创评活动。为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针对农家书屋读者开展“农家书屋读书征文”活动。
(三)以三大重点工程为出发点,抓好新罗坳的对外宣传
跃州电站、于都垃圾处理厂、物流中心是我县今年三大重点工程,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建成,我镇广大干部群众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为工作动力,深入群众做好各项征地拆迁工作,使这些重点工程本来很难做好的征地拆迁工作在短短的时间内全部做好,为三个工程顺利开工扫清了一切障碍,三大工程顺利投资兴建。利用这一大好素材,我部积极撰稿向《赣南日报》、《于都之声》、《于都手机报》等各大媒体投稿宣传我镇,发稿共计5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党支部重视仍显不够,基层宣传工作机制亟待完善。
一些村支部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呈现“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宣传工作缺位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村热衷于做表面文章,随便应付了事,工作虚浮散慢,成效不彰;同时,基层宣传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体制不顺畅的现象,宣传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缺乏自主性和计划性,成了其他工作的装饰和陪衬。
(二)“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现象比较突出。
长期以来,“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是困扰基层宣传工作正常开展的老大难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村委班子人手不足,面对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等纷繁复杂的事务,宣传落实工作往往滞后;二是村、社区经费不足,部分村支部无法将宣传工作经费开支纳入预算,更无法实行与镇党委工作一同计划、一同实施、一同考核的计划中去。因而,宣传工作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
(三)阵地不足,渠道单一,手段落后,工作未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基层宣传文化阵地设施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与城乡群众的多样性、多层次文化需求依然不相适应。表现为:缺少统一规划,发展不平衡,村与村之间差别大;阵地设施简陋,长期得不到更新和添置;人才队伍不稳定,后备力量偏少;宣传活动形式较单一,农民参与性不够。目前,开展宣传工作,依然停留在拉横额、贴标语、出宣传栏等老传统老做法,少有贴近群众思想实际、形式新颖、群众乐于接受的创新尝试,这些老传统老做法在当今资讯发达、思想开放、文化多元的社会形势下,就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了。
三、解决对策
(一)健全组织保障机制,解决“无人办事”的问题。
首先,要建立领导责任制。要将宣传思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考核目标统一部署。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的格局,做到目标明确,领导到位,责任到人。
其次,设置固定的工作机构(如宣传办),配备必要的办事人员,确有困难的,可先尝试设置兼职的宣传干事供宣传委员调配使用。
(二)落实经费投入机制,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
要切实转变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认识,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
首先,切实把宣传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解决后顾之忧;同时,经费投入要根据财政收入情况按比例逐年增加。
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除了依靠财政支持之外,还要通过市场运作、发动华侨捐赠和社会资助等办法,积极筹措资金。
(三)强化考核和激励机制,解决“抓而不硬”的问题。
要建立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各党支部进行专门考核。对各党支部从理论教育、舆论宣传、文明创建等方面进行考核,要把目标考核与量化考核结合起来,把平时的督促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要将考核的结果与干部绩效奖励挂钩,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考核的约束力。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5
扶贫开发工作是促进农业增产,加快农村改革,实现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掌握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紧紧瞄准贫困人口,以“减少贫困、缩小差距、增加收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为抓手,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重点,积极拓宽扶贫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增强贫困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探索与xx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扶贫工作新模式,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就对全县扶贫开发进行的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xx县地处xx边界,下辖十个乡镇,总面积728平方公里,境内以山地丘陵为主,约占总面积的80%,全县总人口52万,其中:农村人口46万多人,占总人口的88.5%,有19个贫困村,全县现有人均收入低于2763元贫困户12264人,通过调查分析,致贫的原因:
1、因家庭劳动力缺少致贫的3820人;
2、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致贫的1160人;
3、因孤寡残、五保需社会保障致贫4225人;
4、其他原因致贫3059人。
今年是产业扶持第一年开始,上级下达产业扶持资金380万元,我县19个扶贫村以主导产业建设和贫困户增收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力求通过整村推进,使各村级主导产业有较大发展,大部分贫困户都能具备脱贫的能力。通过反复调查,深入研究,结合各村实际,帮助全县19个贫困村制定主导产业基地建设目标任务计划,使19个贫困村在整村推进中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建设任务,同时,也解决了以往各重点村在整村推进中发展主导产业项目建设的`难题。
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因此,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了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要求有关乡镇及部门要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找准工作着力点,同时要求县级相应资金配套到位,确保全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强力推进,并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
20xx年省下达我县扶贫移民搬迁任务598人,通过乡、村、组层层把关摸底,在充分尊重移民对象的意愿下,全部进行集中安置,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确定在长平乡淡塘村“工业园安置点”,安置点主体工程已封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全面起动,全县108户598人已签订协议搬迁入住。
以贫困村村屯道路,人饮、通电、贫困户住房改造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帮助贫困群众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生存难”等实际问题,为消除贫困地区自然条件障碍,奠定发展基础创造出良好条件。
我县扶贫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摘掉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帽子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新形势下,扶贫开发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面对困难和问题,今后要加快扶贫开发进程,我们必须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今后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要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有利契机,以道路、供水、环境整治等为主要内容,按照长远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思路高起点做贫困村扶贫开发整体规划,统筹安排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这就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利用本地优势资源,想尽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通过整合各部门资金来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好贫困村行路、饮水、卫生、移民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性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二)进一步开发壮大特色产业。
要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寓生态建设于资源开发中,大力发展内容丰富的绿色产业。加大力度招商引资,积极树立“要我做为我要做,给物不如给项目”的理念,变救济式扶贫为开放式扶贫。以“筑巢引凤”的开放心态,把企业引进来,把扶贫户、扶贫资金与企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激励措施,让企业得以突破发展,最终实现“特色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强、贫困群众致富”的目标。
(三)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要创新并做到七个方面的结合:一是扶贫项目的确定要与贫困群众的利益相结合;二是选定贫困对象要与低保政策相结合;三是整村推进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四是政府引导与群众积极参与相结合;五是项目整合与资金整合相结合;六是项目建设与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6
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主导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引起全社会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高度重视,8月24日至25日,政协财经委组织部分委员,对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县启动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已被省农业厅誉为“模式”,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其主要效果表现为:
1、体制改革初见成效,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突出区域产业特色,对原有农技推广机构进行了归并整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技服务网络。一是职能定位明确。依法明确了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质,核定了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岗位责任和隶属关系,将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全额纳入了财政预算,消除了农技人员后顾之忧。二是机构设置合理。将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由8个调整为5个,整合12个乡镇农综站,设立4大区域站,同时组建村级农技服务室,确保了农技人员专职专责,服务链条得以延伸,覆盖面不断扩展。三是管理体制优化。调整后5个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为县局直属管理,4大区域站为县农技中心派出机构,各农技推广机构经费独立核算,人、财、物“三权归县”,实行县建县管,既落实了农技推广事业的责任主体,又最大限度整合了资源,便于事业发展。
2、工作机制全面创新,农技推广效果良好。一是建立了新型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改革后职能定位,及时建立健全了县中心、区域站、村服务室和农技人员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了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序运转。二是实行了农技人员聘任制。启动了农技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试点工作,落实竞争上岗制度,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全县共有210人取得执业资格,198人被择优聘用,实现了人员的优化组合。三是建立了农技推广责任制。结合年度工作目标,逐一分解落实任务,推出了一系列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全员目标管理,增强了农技人员的责任心。四是创新了考评机制。农业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乡镇及服务对象,针对农技人员的服务内容、能力、水平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切身利益挂钩,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积极性,改进了服务质量。五是建立了技术信息反馈机制。将传统的农技服务方式与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相结合,设立农技“110”咨询服务热线和农民信箱,缩短了服务时空距离,增强了服务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六是创新了农技推广模式。采取一名农技人员包抓一个基地10个示范户的做法,遴选100名农技指导员,实施了“百千万”科技进村入户工程;聘请相关专家,依托产业大户建立专家大院,通过“专家+龙头企业+基地+大户”的方式承担科技实验示范和推广职能;推行了农资农技双连锁服务模式,让有限的科技资源发挥了更大的效能。
3、强基固本展现新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一是基础设施面貌焕然一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使用的原则,集中财力新建了县农技推广培训实验中心、4个区域站和一批村级农技服务室,配齐了必要的办公设施、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使农技推广机构的技术装备得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二是人力资源配置得到加强。各农技推广机构通过竞争上岗人力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并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16名大学生,缓解了科技力量不足的现状。三是人员素质不断提升。鼓励农技人员参加农广校本科学历教育,启动了“532”分级培训计划,聘请省市专家开办短期讲座,初步解决了农技人员知识更新问题。
实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一年多来,全县农技服务体系的软硬件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工作活力不断显现。据初步统计,全县已建立农技推广示范基地10处,示范村30个,设立专家大院2个,村级农技服务室20个,已有1000农户纳入科技示范户建设规划,先后举办各类培训200余场次,培训农民30000余人次,技术骨干5000人,为农民增收,主导产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基础建设投入不足。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经验,已在全省大面积复制,但此项系统工程建设尚有较大资金缺口,亟待解决。同时,农技推广事业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各中心和区域站工作经费捉襟见肘,无法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农技队伍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一方面,全县农技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3人,专科学历的42人,且40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60%,学识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大多即将退休,农技推广技术队伍面临着青黄不接的严峻局面。另一方面,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未引起必要的重视,知识老化现象严重。三是农技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新的农技推广体系隶属县农业局,而县级技术单位和农技人员还分散在多个农口部门和乡镇,资源尚未完全整合,区域站有岗无人,不能发挥出应有作用。四是农技推广工作缺少必要的激励机制。农技推广人员常年奔走在田间地头,产业一线,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社会未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在晋职晋级等领域设置了过多的限制,在决策上很少听取他们的意见。特别是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上缺乏动力与手段,没有调动科技人员创业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几点建议
1、全方位筹集资金,加大农技推广事业投入。要利用我县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域成为省级样板的契机,更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争取省级项目支持,尽快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将农技推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保持一定的上涨比例。在现阶段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让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可设立专项科研基金,实行科研项目申报制度,由相关农技推广机构和科技人员根据区域特点和产业发展的需要进行年度申报,经相关部门许可后,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2、加强科技力量建设,快速提升农技人员素质。农技人员是基层科技服务的主力军,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和产业效益。一要打破技术单位编制的限制,允许农技推广机构引进必要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农技队伍。二要完善执业资格许可制度,引入淘汰制度,定期进行考试考评,促使专业技术人员自我更新,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三要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规划,并给予应有的经费支持,推动知识更新。
3、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理顺农技部门管理体制。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应撤销乡镇农综站,将资源整合到各区域站,住乡人员由区域站派出,让区域站成为真正的农技推广实体。要将县茶叶绞股蓝中心从茶业局剥离,实行政事分开,同时建立农口部门和乡镇技术联系会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由各部门分别向农技推广区域站派驻茶叶、蚕桑等产业技术干部,纳入区域站统一管理,实现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全面整合,降低行政成本,让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真正满足农民的需要,产业的需要。
4、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全社会,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工作作风,在经济建设上要虚心听取专业人才的建议意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关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生活和个人发展,对贡献突出的专业人才在职称晋升、学习进修、提拔任用上给予必要的倾斜支持;要结合农技推广示范基地、专家大院和产业大户建设,支持鼓励农技人员与企业、大户联姻,在确保现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靠知识和劳动获取应有的报酬,极大的调动科技人员的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加速农村经济发展。
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我县既是全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试点县,又是、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机制研究的试点县,同时还是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的示范县。
在体系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围绕“三个实行,三个坚持”的工作思路认真地开展工作。主要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公益性职能进一步明确,公益性机构建设和队伍素质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二是一大批农业生产技术得以推广,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三是创新了服务方式,拓展了服务领域。开通了10余部农技110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行联系科技示范户制度,每一名公益性人员,根据专业优势,联系10户以上的科技示范户,密切关注和指导农业生产中重点农户。四是农资市场监管得到加强,有效地防止了坑农害农事件。五是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速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得到加强。狠抓农业企业、专业大户以及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标准化工作,农产品标准化工作推进较快,农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六是经营性农技服务组织发展规模逐渐壮大,经营性农技服务格局初步形成。以重庆市种业集团为龙头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店已发展到5家,年经营额已达400万元;创业安置了67名下岗分流人员创办农民科技咨询服务部,全县发展农民科技咨询服务部已达120余家,年销售总额达到5000万元,占市场份额的50%;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8个,发展会员2.85万户,带动农户6.8万户。
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研究试点和后续研究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农技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为了更好地做好为农服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项目的要求,我们选择平滩镇、旧县镇作为样本点,深入解剖,认真分析,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包括农技人员的岗位职责、信息反馈、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绩效考评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
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工作中,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我县及时召开了项目工作会和项目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建立了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县确立了优质粮食、优质水果、蔬菜、优质水产四大主导产业,遴选培训了技术指导员100人,培育科技示范户1000户,确定了试验示范基地10个。完成了县级项目专家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试验示范基地的遴选工作,并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科技进村入户责任制度。目前,示范县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7
以人为本,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意义所在。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做了大量的扎实有效地工作。现就我校的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学校的基本状况分析
我校现有学生近600人,有365名学生属于留守儿童,校内外住宿学生200人。学校地处城乡结合部,位于316国道和襄渝铁路线之间,南临汉江河。周边群众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学校发展的动力不足。
二、安全工作的状况
(一)、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学校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将安全工作提到学校的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亲任组长,负责全面;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督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整个学校安全工作形成领导与教师齐抓共管的局面。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内部人员都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学校加强门禁管理,严把入口关;成立了护校队队,各班都有信息员,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安全制度基本完善
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了《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安》、《门卫管理制度》、《女生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制度》及《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防踩踏应急预案》,《突发意外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传染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预案。这些制度和预案都印发到每位教职工手上,并且每学期开学初都要集中学习,让人人皆知,明确自己的责任.
(三)、安全设施基本配备
重点部位都安装了监控设备、灭火器和应急灯,一楼的教室和楼梯间都装了防盗门。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成为必修课
安全教育是提高师生员工综合素质的基本内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
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是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治本之策。形式多样、内容全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已经是常态化工作。
1、每学期定期召开法制、安全报告。学校聘请关庙派出所副所长陈小红担任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向全校师生作一次法制知识讲座,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法、学会、用法。
2、根据季节变化和学生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办安全教育的黑板报,对学生进行珍爱生命、抗拒不良诱惑等方面的教育,交给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例如,学校每年都把防溺水教育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告家长书、告社会一封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夏季安全。防溺水责任书》、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聘请校外安全监督员等形式,层层夯实责任,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每学期都请汉滨交接队、安康铁路公安所干警到校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学会走路,向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告别。
4、每学期召开三次全体女生会,进行青春期的卫生教育和女生的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女生自尊自爱。
5、学校集中组织学生传授防火灭火、疏散与逃生自救常识、消防装备常识并进行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实战演练。提高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了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安全疏散并能处理初期火灾,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饮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工作扎实有效。
学校对食堂管理有严格的制度、专人负责,责任追究。每学期都请关庙卫生院医生来校做健康知识讲座。学校有健康专栏,班级有健康板报,学生健康知晓率90/100以上。
三、存在问题
1、交通安全。
一是学校紧靠公路,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等。二是部分学生居住边远地区,乘车问题。学校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但少数学生和家长依然心存侥幸。
2、学生早恋现象。教师正确引导,但家长不重视。一旦发生矛盾,学生不愿告诉家长,更不愿告知老师,而是私下解决,很容易引发打架事件。
3、校外租住学生的监管,这是学校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一是学校无权管理房屋出租户,二是家长支持租房,便于家人寄宿。三是学校不能强求学生必须住校内。学校只能反复排查,正面引导,将隐患报告关庙派出所及关庙镇政府、告知家长及出租户。
4,个别学生的特异体质存在隐患。家长和学生都隐瞒实情,造成管理的盲区。
5、少数教师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心存侥幸。个别班主任思想认识有偏差,工作缺乏主动性,出现问题后,只找客观原因。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8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千名干部下农村,精准识别摸实情”的活动,县农合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走访调研了濠头乡镇、村组和农户,并就如何切实加强和改进当前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行了探讨与思考。
一、当前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不够到位。目前,农村宣传思想工作仍滞留在定规划、下文件、开会议的低层次上,形式呆板,方法简单,针对性不强。主要体现在:理论学习不深入,形势教育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地方长期以来忽视先进的政治思想和科学的实用技术的宣传教育,理论武装指导不了实践工作,以致不少农民朋友思想观念落后、政策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文明程度偏低、理想信念丧失、精神极度空虚,对错误的思想和落后的行为缺乏辨别力和抵制力。
(二)舆论引导不够。在贫困边远山区,宣传媒体网络不健全,宣传方式手段陈旧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舆论引导优势的充分发挥,很难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舆论氛围。
(三)科技普及落后。农民文化层次的低下以及科技普及的不系统、不深入、不广泛,使不少群众不信科学信迷信、不信马列信鬼神。目前,看相、算命、占卦、驱神、弄鬼等封建迷信活动在农村依然活跃,客观上削弱了宣传思想工作的教育功能。
(四)文化活动匮乏。随着广大农村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基层群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越来越高,但是,基层文化却始终呈现“文艺队伍年年岁岁人相似,文艺作品岁岁年年产不出”的现象,用老百姓的话说“嘴一张就知道唱什么歌,脚一抬就知道跳什么舞”。虽然每年有“三下乡”活动,但一年只有一次,而且受众人数非常有限。近些年来,某些地方农民的文化生活仍停留在“打扑克、搓麻将、拉家常、看电视”的低水平、单一的层次上。有的地方甚至有这样的戏语:“早上听鸡叫,白天听牛叫,晚上听狗叫”。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一些地方打牌赌博成风,特别是近年来,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黄赌毒邪”和地下“xx”等现象。
(五)阵地使用率低。近年来,中央、省、市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使文化阵地的硬件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其使用率却不容乐观。有些文化室长期无人值班,只有接到上级通知说有检查时才会临时开门,打扫卫生,组织人员,待检查团一走,又恢复铁将军把门,文化室的“阵地”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六)干部队伍不稳定。一方面乡镇宣传干事大多为兼职,调查,当前乡镇宣传干事70%以上为兼职。身兼数职,任务繁重,使他们根本没有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宣传文化工作中;另一方面宣传文化工作人员不稳定,搞宣传工作的人,如果工作出色,知名度一般较高,这也为上级部门选拔人才提供了条件,使得基层宣传干事更换频繁,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二、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 高度重视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作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首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入调研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基层宣传工作的形式。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社会大众所思所想,所欲所求,要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选取教育素材,用老百姓的日常话语表达,以浓郁的生活气息吸引人们。一方面在党的方针政策、惠民措施的宣传上,探索改进单一的灌输式宣讲的方式,应努力将宣讲内容编成朗朗上口的快板、段子、表演剧等形式,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另一方面在宣传资料的编印上,应结合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编印通俗易懂、图文并茂且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宣传品,如挂历、口袋书、折页,还可将需要宣传的内容制作成音像制品,多种语言解说,满足不同民族群众的需求。同时还应考虑建立一支基层宣讲员队伍,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体现发展的变化。
(三)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不断丰富基层文化活动。一直以来,在基层文化活动中,宣传文化干部始终承担着组织者、领导者、参与者的.职责,而基层群众却始终是被动的接受者。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文化的需求、热爱以及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也逐渐高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应积极引导他们,将自己领导者的角色转变为服务者的角色,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一是发挥文化能人作用,在基层总有一些文化能人,他们或会弹会唱,或会舞会讲,应对其中有热情、有影响力的骨干给予经济上、政策上的扶持,将其建立成“文化中心户”,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周围群众积极参与,从而活跃群众文化。二是结合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开展能够吸引大多数群众广泛参与的民间活动,如民间游戏、歌舞表演、体育竞赛、节庆活动等,让群众在广泛参与中感受民间文化的魅力,激发对民族、对集体的热爱。
(四)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新形式新任务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广博文化知识、崇高职业精神、过硬工作本领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一是创新体制,保证基层干部数量,专向培养基层宣传文化干部。或者也可给长期在基层从事宣传文化工作、对基层有深厚的感情、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又有丰富工作经验但始终在身份、待遇上得不到保障的干部明确身份,保障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的整体素质,要通过举办不同层次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基层干部队伍能真正热爱基层、扎根基层,把基层当作施展才华、展示能力的舞台,这同时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从而激发他们热爱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无限热情。三是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发挥好基层党团员队伍、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等的作用,建立起一支多触角、多成份、多功能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每一片领域。
(五)加大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当前,各级财政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经费投入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是不成比例的。一方面应加大对文化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文化活动中心、健身广场、图书阅览室等能够提升人们精神素质和身体素质的设施在基层还为数很少,而人们对此的需求却很大。另一方面,在外宣品的制作、电视节目尤其是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节目的译制方面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同时还应保障基层宣传部门的工作经费。
今年主要在全县民族乡村中开展“比进步、比发展、比和谐、奔小康”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一奔”竞赛活动;在全县宗教界开展“创和谐寺观教堂,做*国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系列创建活动。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平安稳定。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9
众此周知,有为才有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为”就在于其服务经济,维护稳定。效果实在,就能真正迎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我县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所还不能全面履行职能。目前,我县有基层司法所12个,只有7个司法行所有司法助理员在职,其他5个司法所是乡镇干部代理。司法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本职工作难以落实,法律服务、代表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综合治理和临时交办等项职能的履行也是参差不齐。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欠规范,难以实现办所初衷。上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在城关、古阳、默戎、河西等乡镇人民政府组建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均以管理不善而停办。现只剩下县司法局组建的联合法律服务所——卫权法律服务所还拼命挣扎,勉强维持运转。卫权所的注册法律工作者由10多人到现在的几人。由于管理欠规范,导致法律工作者道德素质不高,追求经济利益多,履行义务少,违章执业时有发生,偏离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因有的运行轨道,难以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二、建议和对策
(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予以整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济余缺。将法律服务所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司法所,将司法助理员作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有资格证的)或辅助工作人员(无资格证的),扩大法律服务所的容量和活动空间。司法所的工作由挂靠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或辅助工作人员完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安排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法律顾问费(由局领导与乡镇领导协调),并拨至法律服务所帐户,由法律服务所统一安排支付。所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分类管理,财政工资、福利的人员,原则上由局机关负责,视其在法律服务所中开展的工作情况,适当享受法律服务所补贴。非财政发放工资、福利的人员,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由法律服务所比例安排工资、福利,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
(二)加强司法所的建设。在利用国债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从优,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律师、法律工作者下所工作的积极性。为排除后顾之忧,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交流。为照顾家人在乡镇的工作人员实际困难,可采取干部轮流到司法所值班或设立业务接待日制度,实行个别接待,统一调整,集中办理机制。未到司法所值日值班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局机关或法律服务所总部上班,完成局机关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另外,还要加强司法所长的培养选拔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坚定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信心。
(三)严格按照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强化法律服务所的管理
1.在办所方式上,实行与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现司法所指导管理与法律服务经济反哺的统一,增强系统内部自身造血功能。
2.在组织人事上,基层法律服务所长任应由县司法局委任,在过度时期,不烦试行局领导兼任。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文秘、财会、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从现在职干部中安排。
3.在业务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建立统收集,统一委派,凝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项制度,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考评和处分制度。统一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4.在财务管理上,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挂钩,一般应占法律服务收费的60左右,另外,40应作为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基金使用。
(四)建立基层司法所长效保障机制。在贫困小县,法律服务反哺司法行政是必要的,这是基层司法行政创“为”的应急之措。要想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还得靠政府增加投入,增强输血功能,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1.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的性质、职能、地位和作用,争取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县、乡两级政府应当将司法所的工作经费包括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
等9项职能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司法所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功能,最终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10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针,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力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步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xxxx年7月,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级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xxxx3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129054人,已参保128810人,参保率达99.8﹪。参保缴费人数98489人,保费收缴1244余万元,待遇享受人数30321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2305.07万元,做到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基金结存4815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二、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自从我县试点工作启动后,成立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领导机构,为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细化分工,各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分工,环环相扣,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每户一张)、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释城乡养老保险政策,乡干部、村干部、城乡居保工作人员进村逐户解说政策,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有效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同时,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对本县所有经办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对业务模糊的地方由县农保所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
三是创新观念,大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在外出务工人员缴纳保险费不方便的情况下,将村干部的银行卡号通过手机信息发给外出务工者,督促其将养老保险费汇入其卡账号,代其缴纳保险费,待外出人员回家时,再将收费凭证交给其本人。
四是确保导入系统的参保人员的保费与实际一致。根据各个行政村到邮局的缴费收据,计算出每个行政村的缴费金额,在把参保信息导入系统时候,注意信息上的总额是否与本行政村的缴费金额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决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信息数据采集及校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该所明确专人负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把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不高。随着扩面工作的开展,新增参保的城乡居民会越来越多,面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仅靠目前城乡居保工作人员及村级代办员去完成,已远远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这必将成为严重影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二)办公设施不齐全,基层网络不健全,成为扩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所需的自动化办公电脑及各类表、单、帐、卡、册等的存放和以后参保人员的管理缺乏详细的考虑,显得相对滞后。加之系统设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系统功能设置与实际操作应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设计本身存在缺陷,这一切已成为迅速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一是规定统一基础养老金缺乏激励机制,不符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不利于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有困难;三是在外打工的城乡居民买了保险的现还不能转回;由此应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四)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部门觉得平时工作千头万绪,没有能及时统筹协调城乡保险工作,部分乡镇没有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五)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有待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是一个迫在眉睫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某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户籍、职业发生变动,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两个制度能很好进行衔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规定,其原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只能暂时封存,其原缴费还不能转移到新参保缴费的个人账户上,如此该类人员心有疑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保障立体化、多样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说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如何实现与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配套政策需迅速跟进。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随着扩面工作的全面开展,参保人数越来越多,推进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社区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应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档案柜等必须的办公设备。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保队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11
【提要】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关键字】xx县社区矫正现状建议
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使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而逐渐暴露的一些问题,成为我们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面临的新的挑战,更为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试点的三年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宣传不到位,群众认知程度低。
作为一项全新工作的社区矫正工作,广大群众对还需要一个了解和认知的过程。目前来看,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群众对在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防范心理,大多数群众认为原来应该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份子现在就在自己身边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担忧与不安,认为他们会给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带来影响,同样,自卑的心理这也使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心存疑虑,不愿与人接触,甚至有“破罐破摔”想法,因而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发展。
(二)立法滞后,缺乏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司法部会同“两高”和公安部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但它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当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考验期间表现恶劣,需要处罚时,由于涉及到司法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众多部门,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罚形同虚设,由于考核奖罚无法得到实质上的兑现,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极大的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三)工作人员不足,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xx县共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有352个、社区居委会30个,总人口达55.5余万人。自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共接收了社区矫正对象314名,顺利解除矫正182人,现在还有131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矫正,矫正人数每月基本以10余名左右递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除13人为县司法局派驻人员外,其它26名工作人员为乡镇选派暂时负责所属乡镇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东河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外,其它司法所实际皆为“一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九项繁重的工作,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辖区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人员的不足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经费不足,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
社区矫正作为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如各类材料的制作、为经常性的走访配备交通工具,开展集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等。由于专项经费的缺失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比如,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帮教,而现阶段“交通基本靠走”,光凭对事业一腔热情是不可能高效、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况且走访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另外,我们还应当理清两个财政关系。一是社区矫正所需费用只有监禁矫正费用的十分之一,既然原本该在监狱服刑的矫正人员现在置于社区服刑,那么就应当考虑将部分原来拨付给监狱的相关经费拿出一部分,转给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毕竟,监狱的罪犯改造经费是由国家供给的,这些罪犯现在不在监狱服刑了,那为什么还要把相关的经费留给监狱呢?二是社区矫正对象以前归公安部门管理,现在这些人全由公安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那么原先给公安的管理费用应当拿出部分转拨给司法行政部门,这样才能事责、事财相符。可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却是,工作重点虽然全部转给司法行政机关了,但相应的经费却没有增加,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只能挪用原本就不多的工作经费来维持最基本运转,矫正工作仅仅能做到基本的“监控”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能否为社区矫正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的物资基础。
(五)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影响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社区矫正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协作不够。
为了临时解决法律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这一非编制性协调机构,吸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这种繁琐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无非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的工作变通手段。由于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又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生活帮扶当成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惟一可行手段。而低保、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等救济手段的审批权又在其它职能部门手中,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解决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得不与乡镇领导,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甚至很多时候还不得不凭借个人的特殊人脉关系。相关法规缺位,导致社区矫正开展进入困境,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的缺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
(二)及时完善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
从法律层面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内容,将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进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良好有序运行。
首先,要形成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沟通通畅、左右互通信息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从组织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实行不同处遇,通过强化刑罚的惩罚性和威慑力,维护法律尊严。再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严肃性、有效性。
(三)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配备社区矫正专职人员。
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基础,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需要专职的工作队伍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考核、教育需要专业化的工作队伍的参与,矫正工作效果的科学评估需要专业的工作队伍实施。人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手段,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个人素质。另一方面,与监狱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不同,社区矫正监管的是罪犯的思想动态,管理难度更大。因此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就必须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组建可以通过安置转业部队干部、招录政法体改生、培训优秀的本系统优秀公务员来组建,而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来充实。通过上述举措建立一支与矫正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矫正队伍。
(四)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
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是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的前提。除此而外,应当采取一些办法鼓励和接受民间捐赠。如捐赠数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捐赠者,在税收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形成以政府主导,以各级财政为主体,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新局面
(五)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
要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以计分考核为依据,表扬先进、惩处消极改造人员。首先,要认真做好入矫谈话制度,通过谈话使矫正人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在社区中执行非监禁刑的罪犯这一法律身份。社区矫正尽管执行的是非监禁刑,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必须受到一定限制,活动必须受到管束,这是对违法犯罪人员法律惩罚的体现,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他们就必须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有效性;再次,应赋予司法所工作人员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在矫正对象抗拒矫正时,可以行使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严肃性;第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行宽严并济的刑罚制度时,必须要以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为前提条件,对矫正人员在管理时态度的蛮横强势、不服管教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要积极上报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提起原判决法院收监,没有“严”做基础,“宽”的刑罚执行政策将会严重损害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六)通过立法,明确权责,促使社区矫正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做好衔接、管理等各项工作。
首先,法律应将社区矫正人员社保、生活救济及其它非刑罚执行性质问题直接纳入民政局、人社局、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职权职责范围,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其次,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展总体规划,并上升到与综治、维稳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通过细化、量化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xx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总结创新,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切实做好xx县社区矫正工作。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12
为促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加有序、有效、有为地发展,根据县人大的安排,甘棠镇人大组织辖区内县、镇人大代表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该镇人民调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制定政策,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健全,不断规范。目前,该镇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8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居)调委会8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个,医院调委会1个,学校调委会1个,土地流转调委会1个,形成了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联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为全方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的方式,每年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辅导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自身素质。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调解岗位责任制、调解记录登记制、文书档案管理制等10余项调解规范制度,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在工作中,甘棠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推动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以人民调解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重大民间纠纷预警调处机制和考评督办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更多更好的活动载体。探索建立镇、村二级管理信息预警机制,健全决策预防、苗头预防、个案预防、社会预防的综合预防体系,有效推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领域。20xx年,全镇共成功调解纠纷170余件,平息上访15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作用。
(三)成效显著,深得好评。近年来,该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调解民间纠纷150余件。其中形成卷宗的达80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该镇司法所所长蔡如柏同志还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调解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了“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新形势的发展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调研中发现,人民调解工作在以下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一) 调解意识有待提高。当前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是影响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的基础性原因。一是有些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认为人民调解“职能软”,可有可无,对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持怀疑态度,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动局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到位。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和参与时,存在着回避、推诿的现象,影响了调解工作的纵深推进。三是社会大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人民调解在社会群众心目中还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不少群众认为人民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对调解还缺乏一种接受意识。
(二)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是人民调解员自身素质偏低。一些村在产生人民调解员时,只注重个人的品德和威望,对年龄、文化素质的要求相对放宽,致使调解员在实际调解中,往往会出现力不从心的工作状况,客观上对调解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二是调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生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对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及调解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技能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村(居)调解组织中的调解员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专业知识欠缺,在工作中难以做到依法调解。不少基层调解员还停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角色身份有待转换。现在基层在聘用人民调解员时,组成随意性较大,调解人员队伍不稳定。同时,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调解人员在付出之后得不到必要的补贴和相应的报酬,影响了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人民调解在实际的调解工作中,其规范化程度还不够。一是表现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限于调解工作人员学历水平,工作生活经历、调解业务素质等客观条件,调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沿袭传统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的,调解手段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而忽视了“德”与“法”的结合,调解效果明显不强;面对新生的土地流转、医患纠纷等复杂矛盾,往往出现“束手无策”的局面。二是工作过程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调解协议书制作不规范。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文书不齐,调解协议书表述不清,要件遗漏,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大量存在。很多村级调解员不愿意或不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即使制作了调解协议书,也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此外,个别村的调委会组织涣散,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村级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
三、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建议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领导在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同时,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督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人民调解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预算到位。从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提升意识是基础。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有赖于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树立调解人员的威信,也有利于调处结论的履行。所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提升全社会调解意识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一是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三是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筹措经费是保障。要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能力,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考虑让村里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并且德高望重的人专职负责人民调解,相对减轻人民调解经费压力,也可在农村村级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从而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基层调解工作的开展。
(四)增强素质是根本。一是要建立一支专职的调解员队伍。将那些熟悉法律、文化程度较高、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退休政法工作者吸纳进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知识上的优势,提高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要将调解员的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常抓不懈。确立初任调解员的上岗培训及调解员的年度在岗培训制度。三是加强队伍规范管理。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设立规范化的调解室,悬挂统一标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规范程序是关键。一是探索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由政法综合治理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调解中心具体运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二是创新调解方法,规范调解程序。虽然以“情”为主,以“法”为辅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之一,但调解过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调解要遵循统一的工作流程,使用统一的文书格式。调解结束后必须形成调解协议书,形成文字材料,经三方当事人签章并立案归档,从而实现有据可寻。
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13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为进一步了解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教科文卫工委,于月日至日对我县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县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到县职教中心、县开发区部分企业实地开展走访座谈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职业教育有了新的发展。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扩大职教招生。县教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等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职业教育法》,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职教、支持职教的良好环境。面对社会上对职业技术学校能否学到真本事,就业能否保证等种种疑虑,全县上下通过对职业技术教育优惠政策、人才需求形势、就业信息和劳务需求信息方面的宣传,使一部分群众和学生家长对职业教育逐步改变观念。同时,各职校每年还组织教职工集中时间深入学校、学生家庭,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动员职教对象参加职业教育,千方百计增加生源。
二是面向市场办学,拓宽发展空间。为了使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结合经济发展需要,开始逐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力求开设具有市场空间、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目前县职教中心开设了计算机应用、工艺美术、电子电工、机械加工、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和现代农艺技术、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村电器技术等专业。在省市中职技能大赛中,县职教中心有人获得省三等奖、人获得市一等奖人获得市三等奖,学校获得市团体三等奖。
三是开展短期培训,注重技能培养。非学历的短期培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的重要形式。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统计,在政府和行业企业的推动下,近三年职业技能培训达人次,培训工种涉及缝纫、电子电工、数控机床、黄酒酿造、焊工、钳工等,为我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技能服务支撑。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县职教中心,借助原中学的教学资源,加快学校转型。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学校于年月通过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验收。民办江南职校自年创建以来,投入余万元,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校园面积已达万平米,校舍面积万平米。新的实训大楼和教学大楼正在建设之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还积极向上争取万元实训器材为职校提供实训服务。在师资建设方面,职校通过脱产培训、自我转型、社会聘用等多种途径,着力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适应职教发展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如职校先后有名教师参加了汽车维修、机械、工程、数控、旅游管理等5个专业的国家级职业中学教师培训,名教师参加了省级教师培训,选聘名优秀技术员和工程师来校长期培养年轻专业教师和担当实训指导教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校招生难和企业用工难现象较为突出。据统计,我县每年初中毕业生余人,除有相当一部分进入到普通高中学习外,再加上外出务工、县外职业学校的争抢生源,实际进入县内职业学校就读不足人,普职比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年县职教中心和职校两所职校实际招生只有人。同时,随着开发区落户企业的迅速扩张,企业用工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是:一方面企业用工在数量上缺口较大,招工难问题开始凸现;另一方面县内职校学生毕业后首次就业到县外占有较大的比例,加上所学专业、课程与企业不能有效对接,人才需求进一步脱节,企业在当地难以招到满意的技能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