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饭店承诺书(精选8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饭店承诺书 篇1
作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本人深知我们所提供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业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三、采购的饮料、酒水等食品及原料、调味品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不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服务设施和消费环境。
四、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五、实行明码标价,在菜谱和价目表上明示经营的面点、菜肴、酒水等有关商品的价格与规格等项目。
六、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作为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餐饮经营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
日期:
饭店承诺书 篇2
根据镇政府的宣传,我知道我们镇正在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为支持镇政府创建工作,提高我镇食品安全质量,确保我镇创建工作成功,我向镇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岗位操作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保持餐饮服务加工和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及其生活环境。
四、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的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保管和使用行为,实行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接收、专人登记、专柜保管),按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帐。
六、如果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鲜榨)、自制调味料,一定要按要求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门店显著位置和菜单上公示。
七、食品生产过程各环节操作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和受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的用具和容器、包装材料。
八、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制度,按照标准流程消毒餐具,不使用不合格的`餐具、工具和容器。
九、餐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字样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劝阻吸烟者。
十、自觉接受消费者、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实、主动回答消费者、媒体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咨询。如有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承诺人:
日期:
饭店承诺书 篇3
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向社会公开承诺,另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承诺人:
日期:
饭店承诺书 篇4
我是食品餐饮服务单位(个人),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承诺如下: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不店外经营,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明码标价,如实告知每道菜的.主料和配料,不经营涉药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绝不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变质食品。
六、严格按照许可申请提交的“经营场所布局图”守法经营,杜绝超范围经营。
七、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八、我店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我店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饭店承诺书 篇5
为保障学生小饭桌就餐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制度,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
四、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验收工作,建立食品级食品原料进货台账;
五、不得超范围滥用或使用着色剂、防腐剂、膨松剂等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六、不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不加工销售凉菜、四季豆、豆浆等高风险食品;
七、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未经消毒的餐具不提供给学生使用;
八、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在食品加工和配餐过程中,做到生食和熟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每餐的食品样品冷藏48小时;
九、不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类别和扩大经营范围,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布局,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用途;
十、热烈欢迎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饭店承诺书 篇6
为保证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企业诚信形象,增强自律意识,积极配合朝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我单位对食品安全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承诺书《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三、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并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进货台帐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食堂厨房垃圾做到密闭无渗漏存放,并及时清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检查库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八、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九、改善餐饮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努力提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十一、服从卫生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保证不重复发生存在的问题。
十二、学生食堂不进行冷荤凉菜的制作销售。
承诺人:
日期:
饭店承诺书 篇7
1、严格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办单位管理制度,增强本单位人员的环保意识。
2、完善本单位污染治理治理设施并保证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定期清理沉淀池和油烟净化器等设施,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3、保证本单位燃烧设备使用天然气,清洁燃料,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4、保证本单位产生的废油脂废泔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并签定回收协议书,决不将残渣废油直接排入水体或城市排水管网。
5、合理布局,保证本单位音响、风机等产生噪音的设备达标排放。
6、保证本单位不使用难已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杜绝白色污染。
7、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环保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积极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承诺人:
日期:
饭店承诺书 篇8
合肥市卫生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3—1996
4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许可条件: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之规定,主要包括:
1、选址和面积
旅店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段;疗养性旅店宜建于风景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饭店和面积大于1000m2的饭店。
2、设计和设施的卫生要求
(1)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数以1/5~1/8为宜。
(2)标准较高的客房设有专门卫生间设备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8~15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m高的墙裙宜采用瓷砖或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
(3)旅店必须设消毒间。
(4)客房与旅店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
(5)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6)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被套、枕套(巾)、被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GB9663——1996规定。
(8)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洁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GB9663——1996规定。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符合GB9663——1996规定。
(10)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11)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洗、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12)各类旅店应有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13)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4)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5)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二)经营场所内的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甲醛、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照度、噪声、总风量或新风量等以及有关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应当按相应卫生标准监测符合卫生要求;能提供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按《细则》第五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取得《健康证》,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和法制的培训,合格率80%以上。
(四)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
三、许可的办理
1、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提供完善的申报材料(详见公共场所卫生办证须知);
2、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的承诺文书后,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副本,待所有建设项目完成并提供竣工验收认可书及现场审查符合许可条件后再予以发放卫生许可证正本;;
3、本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件,申请人应到合肥市政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卫生局窗口领取,从交承诺书第2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四、行政管理要求
l、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捡查、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的法律、法规;
2、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许可前,不得开展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经营活动;
3、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 、《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每四年更换一次。
五、监督与法律
1、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于许可证颁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切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或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2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合肥市卫生局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投诉。
六、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办证窗口联系: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xx
投诉电话:xx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