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
当泪滴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时,激荡起的是一阵阵来自与心谷的震撼。书里的淘金者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彻底征服了我的心灵,在生与死的屏幕上播放了一场场意念与意念的拼搏,生命与生命的撕杀。摄人心魄的旋律激昂地诉说了生命的原则,生命的起点。
文章主要描写了一个淘金者的逃亡生涯。在我们眼中无数次放映了他与野兽的殊死搏斗,与死亡的盘旋。紧张汇粹着感动一点一点的侵入心脾。在文章波澜的音乐中展现得是人与自然的较量,人性与野性的角逐,面临死亡下得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得挣扎,极限状态下得自我挑战。皎洁的月儿在黑夜中耀眼地展示自己的华贵,在娇艳起舞的同时也在书面上洒下斑斑澜澜的光,宁静,越发的让故事变得凄凉。慢慢闭上眼睛,用灵魂感知淘金者那复杂的思绪在脑海里交错的无奈,明明已经失去信心的躯壳,生命却坚强得另人惊讶。睁开眼,
我明白了:在生命的扉页上我们不能做懦夫!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也需要这种力量来激励我们的学业、事业。
在电视中,我们能够看到成龙的潇洒动作,但谁知道在这辉煌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辛酸与苦涩?在成龙刚刚步入影视界时,只试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而这也是他跋涉一千多家公司所得来的报偿。可正因为这个小角色,让成龙一步步迈向成功。
这就是生命的强悍,你赋予它很少,他却带给你很多;这就是生命的不屈,你嫁予它一份坚强,它回还给你更多希望;这就是生命的力量,你赐予它的光芒,而最后它将把你自己照亮。
不仅是成龙,霍金的顽强也同样令人感怀。尽管他快与死神会面,但是只要留存一丝信念,他都会去奋斗。然而最后他能够用坚强书写一篇篇属于自己的华章。完美仅存于想象之中,我们注定在尘土中呼吸,世界本就有着罪恶和劣迹,努力、坚强才是唯一途径。很多人在试着诠释“奇迹”的意思,“奇迹”其实换一个代表词就是“生命”。它能够繁衍信心供你活下去,它也能燃烧希望,给你足够的动力。它更能飞翔梦想,放飞属于自己的美丽。
为生命加得色彩永远不会腐败。人必须对生命有憧憬和希望,人不可能一生下来就直奔死亡,如果生命都没有意义,那生与死又有什么两样?
生命不是为死亡奠定基础。我们要学会为生命生存!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2
一首《生命的歌唱》荡气回肠。它唱出了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坚强。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绎的如此高亢。那么,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学习了蒙田的《热爱生命》,你又有什么收获呢,今天特地给大家整理了读蒙田《热爱生命》有感,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3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弃他远去了,困顿中的他究竟该何去何从?
他唯有的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在艰难的挣扎着;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已经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最贵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却没有了一发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饥饿的他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是那么的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现实更使他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创;唯一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来温暖那颗挣扎的心,因此他视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时,孤独无助正在严重的威胁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沼泽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单薄的生命。饥饿难耐的他靠桨果野草之类来减缓胃的空虚,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不停的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时,他感受到了狼群对他的威胁是如此的可怕。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他仿佛从那尸骨上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因此他只能毫无保留的去与那只病狼战斗。
为了生存,他坚持了下来。因为有信念,即使风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在那一刻就显显得那么的明智,再耀眼的黄金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绝境中的一抹阳光。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演绎了自己对生的渴望是多么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质——并不是对金钱、权势、一切世俗的向往和渴求,而仅仅是为了活着,仅仅是为了生存。
“仅仅是为了活着”,听起来是那么的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为“仅仅是为了活着”和对“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着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有人因为一点自己的私利,而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也会为上天的一点不公而消极面对生活,甚至会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人生没有阳光。。。
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灵魂的依次洗礼,一次暴露。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我们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欲熏心。。
所以在这里我想大家说:对于那些名利,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只是我们没有明白生命的本质而已,只要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本意“仅仅是为了好好的活着”,那我们就不会再对那些东西那么执着了。伟大的生命是自然装饰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来装饰了。。。
亲爱的朋友们,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违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4
《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 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
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他成为一位成熟的植物学家。 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
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5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