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名著读后感(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 篇1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名著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大波,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习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习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名著读后感 篇3
童年,是记忆深处迸发的一颗五光十色的明珠,又犹如茫茫夜空中的群星,闪烁着璀璨光芒。而在高尔基笔下的《童年》,却是一部以表现新人成长、刻画新人形象为主题的作品。
小说所写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一岁时期的童年生活。三岁丧父的他无奈跟着母亲投奔外祖父,然而好景不长,不久后,外祖母长眠地下,外祖父也成了疯疯癫癫的人。从此,阿廖沙无法跟随外祖父生活,被迫走向社会,过着自强自立的生活。
阿廖沙得出了“只要是知识,就是蜜”的结论。把知识比作蜂蜜,把人类比作渴望蜂蜜的生物,表现了对知识极端重视和赞美。如今有不少人觉得知识没用,但是我却觉得知识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在我上小学三年级至四年级的那段时期,我非常爱生气,遇到一点事不如意就发脾气;可现在的我很少生气,因为我对知识掌握得多一些,对事物的认识更透彻了一些,我懂得了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的蠢行。知识很重要,能影响我们的`情绪和其它种种。
我们要学会坚强、与邪恶作斗争。阿廖沙三岁就丧父,而且被带到一个充满着斗争的家庭。虽然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在正义的人的帮助下,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尽管阿廖沙的生活充满着曲折,但他还是坚强地生存了下来。而我们生活中的困难与之相比,又渺小得何值一提呢?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被困难打倒呢?当阿廖沙的母亲再次结婚,继父凶恶无情时,阿廖沙冲动地拿起刀子向继父刺去。这种冲动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就算继父凶恶,我们也应该采取理智的方法与他作斗争!
读了这篇小说,令我更加珍惜知识,使我懂得了坚强,让我学会了怎样去对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
名著读后感 篇4
我今天读完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他喜欢吃零食、爱想象、而且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一次王葆去钓鱼,居然钓起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又是给他变稀有的金鱼,又是变他喜欢的零食,还变了他想要的自行车。有了宝葫芦,王葆从此以后似乎变成了“闲人”,他甚至觉得这个世界非常完美。但是世界不会是完美的——就因为宝葫芦,接二连三的麻烦就被“踢”到了王葆身上!他被误解,被冤枉,一次又一次出丑,还被爸爸、同学、老师甚至好朋友杨栓儿怀疑,这让王葆很伤心!因为宝葫芦,他越来越烦恼。
有一次宝葫芦帮他换掉了试卷。彻底点燃了王葆心头的大火,也让他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的自作主张,终于把它给抛弃了!可是这时候,王葆才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个梦,这个梦让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其实我也希望有一台长着三头六臂的机器人整天为我服务,帮我写作业,帮我变我喜欢看的书,甚至帮我去干所有事情。除了学习之外,我还想让它给我变我喜欢的机械组兰博基尼乐高。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干什么,我们都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这跟守株待兔很像,有一个宋人,在田里种菜,突然看到有一只兔子跑着跑着突然撞到了树桩上,因为脖子撞断了所以死了,于是他放下农具,坐在树桩旁边等更多被撞死的兔子。可是他再也没有捡到活活被撞死的'兔子,而他自己却被其他宋人所嘲笑!所以我们不能只靠运气来过日子,如果我们想不劳而获,那就会使我们越来越懒惰,也会被别人所嘲笑!
我们应该多思考,多动脑,争取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学生!不管是学习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要脚踏实地,任何时候都不要想着不劳而获。我们不要做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而要切切实实,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加油!
名著读后感 篇5
起初,我只是为了凑够书券面额而买了这本书,我贪婪地读着那些我的“初恋”。因为我不太喜欢外国书,它自然被我搁在了角落。直到几天前,闲来无聊,翻开了它,刚开始那些关于乡村画面的描写令我乏味,直到安妮对她的养母大讲特讲时,书中描写此时养母表情为“惊呆”,我才觉得有趣起来。于是,就这样痴痴地看了下去。
住在绿山墙的马修兄妹打算收养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帮助他们干农活,可是因为传话人的一个错误导致了安妮的到来,一个女孩的到来!安妮并不漂亮,脸又小又白、又瘦,布满雀斑;嘴巴很大,眼睛也是。马修是个害羞的人,更讨厌女性,因此安妮的到来令他大吃一惊,但是安妮的“特殊”让他最后欣然接受:女孩喜欢坐在车站外,因为那里有更适合的想象空间,女孩很喜欢想象,她把林荫大道叫做“喜悦的'洁白之路”,她把巴里的池塘叫做“闪光之湖”,她把她并不漂亮的形象想象成是长的漂漂亮亮,胖乎乎的,胳膊浅浅的凹下去的,并且女孩总爱把她的想象滔滔不绝的分享给大家
透过安妮的想象,让我恍然大悟原来一成不变的一些东西有它的“另一个”画面。在我的印象中安妮无时无刻不在想象,把好的动人的事物想象的更有诗意,把她自己觉得美的事情想象也能发生在身世悲惨的自己身上,能够通过努力获得的绝不放弃,而对求之不能得的事从不抱怨,这使我对安妮的乐观心生敬佩。
是啊,一些不必须拥有的,何必为他们而感到苦恼呢?想象着你拥有,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安妮虽然并不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但她那在我看来既纯真也无聊的举动也或多或少地打动了我。时常在想,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想象力是不是对于一些事情也能一笑了之了呢?
当然,安妮也是一个普通女孩,她也跟我们所有的女孩一样喜欢漂亮,当她看见别的女孩穿泡泡袖,而她的养母不同意给她做泡泡袖时,我想象着她那沮丧的样子,不禁莞尔。
因为在她身上发生的跟我一样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和她奇怪的想象,让我喜欢上了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