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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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为客观真实反映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掌握部分大宗食品的质量安全程度,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参照国家、省、XX市关于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年度评价性抽验工作在20xx年评价性抽验基础上,以本地特色农产品、地产食品为重点,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11个镇、街道和各环节进行监测抽样,开展有关食品关键安全指标(农残、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抽验和评价工作。

二、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抽样方法、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检测机构的原则开展抽验和评价。

三、工作内容与安排

1.抽验品种、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

对14类食品的部分安全性指标开展抽验评价,具体抽验品种、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见附表。

2.抽验承担单位

结合综合检测机构的检测条件、检测能力和第三方公正性等因素,经研究委托XX市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年度的评价性抽验工作。

3.样品采集方法

抽检样品采用购买的形式,从相应的监测点采集,取样应合理覆盖产地、品种、质量等级等,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取样品时应注明样品名称、商标、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规格及购样市场名称等内容。

4.评价抽验时间安排

评价性抽验时间安排在20xx年2月至10月,每一品种的具体抽验时间按照制定计划实施。

5.检测工作要求

检测机构要按规定操作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在出具检测报告10日内输入“XX市食品安全检验信息共享系统”。检测结果和评价分析报告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数据上报采用电子表格形式,包括抽样登记汇总表、检测结果汇总表等,评价分析报告要包括产业概况、抽验实施情况、检测结果总体概况、结果分析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建议及措施等内容。

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情况,不得擅自引用检测数据或公布检测结果。

四、评价性抽验经费

由市政府安排的食品安全检测专项经费中拨付,供抽验承担单位用于开展评价性抽验工作。

五、结果的运用

1.评价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的成效。各个部门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有重点地开展整治行动,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作为综合评估监管部门、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的依据。

3.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对不同类型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4.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比较地产食品和外地食品的安全性。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是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好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重要抓手和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局和受委托的检测机构要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和受委托检测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合理选定监测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检测数据能有效反映相关行业食品安全状况。

3.严格管理,强化质控。市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评价性抽验工作。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要求,加强分析测试的质量控制。

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全市2016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传染病的发现水平和网络直报质量,有效落实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病毒性肝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等常见传染病,以及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防控措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加强网络直报的监督管理,继续保持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横向和纵向对比有下降,努力实现无漏报,全面提升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时率达100%。

(二)加强重点、重大传染病防控。制定完善监测方案,抓好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努力控制暴发疫情;对国家、省级要求监测的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暴发疫情调查率达100%。

(三)努力保持消除疟疾目标。加强宣传,做好“三热”病人血检工作,逐步完善消除疟疾后的疟疾监测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做好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1.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和分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规范网络直报程序,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减少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市疾控中心及时审核疫情信息,并根据报告信息完成常规周分析、月分析和年分析,适时做好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

2.市疾控中心完成年度用户权限申请,做好本级所有管理员账户、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的实名制管理,核实订正和补充完善各类用户信息,完成全市各镇、办事处和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编码维护工作。

(二)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蔓延。按照《省手足口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发热疱疹门诊建设和管理,做好手足口病疑似病例样本采集和送检,确诊病例的个案调查和随访管理等工作,提高重症病例的发现和救治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布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与农牧部门沟通合作和疫情共享,联合开展疫情处置,规范做好病例管理,定期与豫北六市布病防治部门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布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感冒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高度关注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提前做好疫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重点时期、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医学隔离消毒制度,防止医源性感染发生。

(五)加强消除疟疾后监测工作,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各医疗机构加强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年发热病人血检率达2‰;发现阳性样本,采用镜检、RDT或PCR及时进行诊断,病例确诊后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对所有检查出的疟疾病例同时制作滤纸血瞙(4个血滴)、5张血片和抗凝全血5ml,抗凝全血应冷冻保存后送省疾控中心寄防所。

2.对发现的.疟疾病例,首先要进行核实和确认,确诊后3日内组织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疫点周围群众开展主动病例筛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3.加强媒介控制,在输入病例较多1-2个自然村开展媒介按蚊种群、密度及生态习性等参数监测。

(六)做好其它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媒介,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传染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加强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儿童家长、养殖户、出国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防病意识。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市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扎实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培训范围覆盖院内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村医和社区医生,重点培训疫情报告与管理、流行病学调查与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隔离观察、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内容,突出实用技能,提高各类传染病早期发现、及时报告、规范处置水平。

(三)加强疫情监测,控制传染病疫情传播蔓延。市疾控中心及时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为传染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地、学校托幼机构、外出返乡人员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病例,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做好传染病漏报调查,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报告自查。市疾控中心全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两次漏报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加强督导考核,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市卫计委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督导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质量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控制出生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提高公民依法生育的意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控制人口出生水平,调整出生人口结构,达到和谐计生为目的,将指标量化和责任落实到人,坚持严格奖惩制度,措施到位,确保全面完成人口计生目标责任指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1、各村(居)委会要确保出生人口符合法定率在92%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7以下。

2、各村(居)委会计生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人口计生宣传品入户率95%以上。

3、各村(居)委会每位包片村干部(含农保员)负责完成一年1例结扎任务,本单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率要达80%以上,及时率要达85%以上。此项工作与村干部年终工作补贴挂钩,不完成本年度节育任务的从年终工作补贴金中截取30%作为处罚(其中村书记截取50%,妇女主任截取40%,计生信息员截取50%),完成本年度节育任务的则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4、旧村村委会、平塘村委会、龙介村委会完成引产任务各3例,其它村委会分别完成引产任务各2例。

5、已婚育龄妇女怀孕后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80%以上;8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90%以上。

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信息建档完整和准确率达90%以上。

7、各村(居)委会完成本年度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任务。

8、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类帐、卡、册表等资料,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到准确无误,杜绝各村(居)委会错、漏、瞒报情况。

9、完善各村(居)委会家庭信息个案,每个单位电脑数据库人口覆盖率、各项目完整率、逻辑准确率、身份证号码完整率、个案信息核查完成率达98%以上。

10、加强各村(居)委会药具管理,当年生育对象小孩出生42天内须使用药具,药具发放到位率100%。

11、各村(居)委会每月做好月报单上报,依时参加计生会议。

12、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半年或年终考核不合格村(居)委会,镇党委政府及时对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计生信息员予以辞退。

13、计划生育半年或年终考核不合格村(居)委会,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三、组织领导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领导工作,计划生育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做好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协调实施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打造人口计生宣传氛围。

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公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图片等形式,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服务活动,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等送千家万户,从而促使群众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抓紧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确定各村(居)委会每位村干部(含农保员)一年2例结扎任务,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抓结扎的落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以落实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二是抓一孩户的上环措施,只要是非农业户口的育龄妇女,生育一个孩子后都应该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三是抓好个别身体不宜落实结扎手术的节育对象或纯女户对象,可以落实上环措施。此项工作实行问责制,对年终没有完成每名村干部一年1例结扎任务的各村(居)委会,镇包点组长、支部书记、主任必须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并从每位村干部年终工作补贴金中截取30%作为处罚(其中村书记截取50%,妇女主任截取40%,计生信息员截取50%)。

(三)做好孕前孕情跟踪管理服务。

一是分片包点干部按各自负责的跟踪花名册,进村入户到育龄群众家中访谈,通过访谈发现孕情,特别是6个月内的小月孕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二是按“三查”服务花名册落实“三查”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怀孕情况,及时掌握孕妇信息;三是由镇计生办向镇卫生院查询登记,掌握孕妇信息;四是主动来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夫妇,镇计生办必须询问清楚是否已怀孕并做好登记;五是通过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掌握孕情。六是每月联系长期外出打工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询问了解是否怀孕。七是抓好补救措施的落实,对法定外怀孕的孕妇,发动其在2个半月前及早人流,超过2个半月的,在28周前落实引产;八是计生办每月核对数据库中记录的怀孕时间超过10个月末出生的孕妇,并及时清理更正。各村(居)委会包片村干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月从不同途径收集孕妇信息,及时填写月报告单报送计生信息员,由计生信息员汇总向镇计生办提交本单位月报告单。此项工作与半年或年终考核挂钩,是考核平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协会优势,利用广播、宣传单、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步骤,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晓政策,积极配合,广泛参与。二是认真组织参检,定期摸排,掌握当地符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的情况。三是严格奖惩,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对各村(居)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提高考核分值,对工作开展好、任务完成好的实行目标加分奖励,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

(五)抓好各村(居)委会的计生内务管理工作。

一是各村(居)委会每月1号要召开计生例会,由包点组长或村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各包片干部汇报所管辖片区的新婚、怀孕、出生、死亡、流动人口等计生情况,计生信息员在做好例会记录的同时要根据所汇总数据完成每月的月报告单。二是要及时对各类计生档案材料和文件进行分类归档保存,药具柜要保持清洁,各种药具要合理摆放,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具。

(六)动员已婚育龄夫妇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做到持证生育。

一孩生育服务证必须在怀孕后四个月内,夫妇双方亲自前来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必须在怀孕前夫妇双方亲自前来办理。各包片干部必须向已婚育龄群众宣传这个政策,做到主动依法持证生育。

(七)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上年度法定外出生二孩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分村(居)委会列出花名册,落实上一年度应征收人员名单。

20xx年度或历年超生而未缴满社会抚养费的,今年继续征收,也要分村委会列出应征收人员名单。并严格按征收程序逐项落实,首先对以上年度超生对象进行生育调查,再发送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对流动人口建立健全婚育档案,定期查验婚育证明,动员流动人口落实计生各项政策,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服务管理,落实好流动人口“一证管理多证”的规定,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建档率和验证率达到90%以上。

五、强化计划生育内部管理

(一)强力推进计生干部队伍作风转变。以“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为标准,加强计生干部建设,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既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行风建设、勤政廉洁教育,树立计生清廉勤俭意识,进一步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二)创优争先、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转变服务方式,不断扩展服务范围和领域,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生殖健康和知情选择等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以高质量的服务树形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各个方面,只有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靠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协助、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切实抓好。

工作方案 篇4

黄河河务局调水调沙调度预案实施调水调沙,是提高河道排洪能力,实现“河床不抬高”治理目标的重要措施,是黄河下游河道治理方略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有关调水调沙生产运行的要求,结合我市黄河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调水调沙的组织机构及任务为保障调水调沙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综合调度、水情和工情三个职能组。各职能组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综合调度组负责调水调沙的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组有关工作;实时掌握调水调沙期间的水情、沙情、工情、河势变化等全面工作情况;做好文电处理和调水调沙信息的编发与传递;负责编写调水调沙工作总结和技术分析报告;负责组织调水调沙后评估。

(二)工情组负责组织河势观测、河势查勘,掌握河势变化情况;组织工程观测,掌握工程和险情抢护情况;接收、报批防汛抢险专用电报,定时汇总上报抢险用工用料情况;组织滩岸观测,掌握滩岸变化;编写调水调沙工程抢险和河势查勘等技术报告。

(三)水情组掌握调水调沙期间气象、雨情、水情、沙情变化情况,负责水情、沙情的分析、预报、发布、传递等工作;组织水位站及险工、控导水尺的测报工作;进行河道冲淤分析计算,提出调水调沙效果的基础数据;编写技术总结。河务局、张管理处可按便于工作的原则成立调水调沙职能机构,机构的多少视本单位具体情况而定。在各管理段、闸管所按照班坝责任制要求分别成立河势(含滩岸)观测组、工情(含涵闸观测、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和坝岸靠水着溜观测)观测组和水位观测组,并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调水调沙的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按照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完成对水位站、险工水尺、控导工程水尺的高程校测,完成各遥测水位计的维修校对,在各滩岸坍塌河段、重要的大桥及浮桥上下游设定观测标志,并进行基础数字观测。

(二)对通信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维护,确保通信畅通。

(三)全面检查抢险设备、工具和料物,对不能正常运转、使用的设备、工具进行维修,补充必须的防汛料物,确保适应防汛抢险需要。

(四)对重点坝段、重点涵闸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制定、落实安全措施。

(五)省属第三、第十一专业机动抢险队,市属各专业抢险队完成对全部抢险设备的检修和重点抢险工具料物的补充,全体抢险队员进行集中学习训练后,在原岗位待命。各单位完成乡镇民兵抢险队的'组建与训练。

(六)通知沿黄各县(区)堵复滩区低洼串沟;通知在河道内作业的船只及水上设施进入安全地带,或者采取必须的保护措施;各浮桥运营单位做好拆除浮桥准备,各责任单位清除行河道洪障碍。

三、调水调沙的运行调度

(一)在各职能机构正式运行之前,各县(区)河务局、张管理处将本单位的调水调沙职能机构、人员、电话以及各河势工情、坝岸观测、水位观测组组成人员报市局;市局将各职能组及工作电话发各单位,并上报省局。

(二)正式运行后,首先对各县(区)河务局、张管理处所辖河段的低洼串沟堵复、浮桥拆除、河道行洪障碍清除情况,各单位调水调沙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各险工、控导、涵闸、堤防的巡查、观测人员安排和到位情况,各水位站以及险工、控导水位观测人员落实以及各个岗位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地调查统计,向市局写出综合情况报告。

(三)根据水情、工情发展变化,组织实地查勘、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

(四)在慎重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向市委市政府、向新闻单位发布调水调沙信息。

(五)调水调沙结束时,编发本次调水调沙结束信息,报市政府,向新闻媒体发布。

(六)调水调沙结束后 日内,写出调水调沙工作总结和技术分析报告报省局,并整理汇编出全部资料。

(七)调水调沙结束 日内,各职能组完成各自工作总结,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调水调沙资料整编存放。

四、调水调沙期间的水量控制在调水调沙正式运行期间,严格按照用水计划和黄河河务局的规定引水,严格执行水量调度指令。

五、工程险情抢护当河道工程发生险情时,由各县(区)河务局、张肖堂管理处及时将出险情况和抢护方案报市局,批准后实施抢护。紧急险情可边抢护、边报告。省属第三、第十一专业机动抢险队做好随时调动、参加重大险情抢护的各项准备。

工作方案 篇5

一、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

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适应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和财经法规的学习,认真检查土地专项资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纠正管理中存在的征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时和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国有土地资产的合法收益,推进资源管理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转变,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财务工作方案。

这次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原则和方法是: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区别对待,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一)自查为主、抽查为辅。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进行,强调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原则。因此,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基础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同时,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此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纪检、监察和执法部门参加。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点面结合方式进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对所有土地专项资金包括土地资产收益(含土地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规划方案《财务工作方案》。在收入检查方面,要重点突出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专项收入(收益)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支出检查方面,要重点突出对土地专项资金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管理制度检查方面,要突出建立健全制度,以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在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与资金有关、尚未处理的问题也要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并配合治理整顿办公室进行整改,以促进检查工作全面、有效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认真整改、区别对待。针对土地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在查清底数、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要着重纠正土地专项资金征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时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实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于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凡是依法自查自纠的,可从轻处理,今后可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凡被查出的问题,包括通过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检查过程中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执法犯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章建制、规范管理。开展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检查发现土地专项资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土地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章和制度,建立规范专项资金征管,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与土地专项资金征管有关的规章和制度建设。对按法律、法规规定该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要按规定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印发执行;对已经建立的,要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适应工作变化的要求做好完善和健全工作;特别是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和研究,尽快建立制度和办法,予以解决和完善,以进一步规范土地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二、检查工作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两年各项土地收益、专项资金和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专项资金收入的种类。主要摸清本部门(单位)土地收益、土地专项收入和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种类;查清土地专项收入收费项目的确立、审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是否依法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收入的征收情况。主要是检查各种专项资金收入的收取是否按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足额收取,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越权减免专项资金收入,应征未征或少征的问题;收取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收据;收取的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和不按规定的时间缴交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以及坐支、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收入的问题。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是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和支出范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的下达和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种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是否按规定建立,与土地专项资金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是否得到贯彻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得到贯彻和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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