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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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篇1

根据青卫计发〔20xx〕18号文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的文件要求,为巩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顺利成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对宣传季项目的知晓率、参与度、确保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此宣传季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

成立由乡副乡长为组长,乡卫生院院长

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具体工作的实施

宣传形式上采取“七个一”

(一)、制作并张贴一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图。

地图由乡卫生院提供,并公示项目实施机构服务公布图、机构服务示意图、各村(社区)村组干部负责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图张贴在村委会、村卫生室显著位置,使辖区内居民能够知晓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医疗服务项目。

(二)、播放一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公益广告

由乡卫生院负责在医院门诊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广告进行滚动播出。

(三)、张贴一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画

乡卫生院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人人参与、幸福健康生活家家收益”为主题的宣传画。按照“一户一张”的原则,各村(社区)村组干部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的张贴工作。乡卫生院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画的张贴工作。宣传画要求张贴于公告栏、公共区域等醒目位置。让辖区群众全面了解项目工作内容,推动项目工作开展,从而得到深入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目的。

(四)、制作一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栏

乡卫生院负责宣栏的制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核心信息要求,制作一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栏,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出一期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栏。医院、村(社区)卫生室在每期宣传栏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

(五)、发放一本宣传手册

宣传手册由乡卫生院提供,实现辖区内常住居民“一户一册”(包括流动人员),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结核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宣传手册内容包括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

(六)、举办一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课堂

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宣传季”活动启动会将于20xx年2月25日上午在乡政府举行。启动会后将由乡卫生院负责在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大讲堂等活动。切实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落到实处,深入人心。

(七)、建立一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沟通平台

县指导中心通过《掌上》、“微信的公众号”、电视台等方式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流程进行宣传,为充分发挥其互动性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乡政府、卫生院、各村组干部负责对辖区居民进行网络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文字、语音等方式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医院、各村社区干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辖区内居民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提高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二)、加强沟通

医院和各村社区加强与学校、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的`

沟通和协作、协调。推动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特别是新柳社区居委会要做好辖区内商户的宣传,搞好衔接配合工作,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构建全乡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确保实效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卫生院主要负责落实“七个一”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两轮多方位,多层次的集中宣传。每次宣传要结合我乡的风俗习惯、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使活动既富有特色又贴近实际生活、贴近群众、突出重点,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由乡卫生院安排专人开展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七个一”宣传具体安排时间。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全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35元,为全县居民免费提供公平、有效、方便的11类43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影响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95%,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项目和内容: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印刷资料和播放音像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服务项目和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生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

2.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镇区卫生院进行随访;

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在镇区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服务项目和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等实验室检查;

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3.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对高危孕妇增加随访次数并及时转诊;

4.产后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内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4.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分别是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为:

1.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门诊就诊免费测血压,对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并根据血压、血糖控制、用药和并发症等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服务人口。服务项目和内容:

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上报,对报告错误和漏报的订正和补报;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救治和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开展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有关单位。服务项目和内容: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并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安全巡查、饮用水水质抽检和业务培训;

4.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防,及时报告问题隐患,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防,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中医药服务利用。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用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频率为每年1次;

2.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以镇区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85%。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居民健康档案格式,填写项目真实、准确、完整,健康档案合格率100%。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更新率100%。

(二)健康教育。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设施齐全的健康教育场地,每年提供12种以上内容的印刷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要有音像播放记录。镇区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和18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每年至少举办9次健康知识讲座。要为辖区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并开展养生保健知识等中医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建证率达100%,11种一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95%、儿童系统管理率≥90%。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确保早孕建卡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95%、妇女住院分娩率≥99%。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规范组织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体检表完整率≥90%,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实行分类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35岁以上人群门诊就诊血压测量率≥95%,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对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包括病情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70%,规范管理率≥9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和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率≥90%,规范管理率100%。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均达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率达100%。

(十)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对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开展巡查,并做好业务培训和巡查登记工作。

(十一)中医药服务利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达80%。

四、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科室工作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卫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组织实施、信息监测、汇总、督导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2.公共卫生科。负责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具体服务项目。

3.医政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服务利用等具体服务项目。

4.爱卫科。负责健康教育具体服务项目。

5.卫生法制监督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具体服务项目。

6.财务管理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

7.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相关资料印刷。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等机构在县卫生局领导下,负责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信息收集和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2.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中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等信息报告并规范处理,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县妇幼保健所。负责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4.县中医院。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所对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5.县第三人民医院。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1.镇区卫生院。负责11大类43项指标的具体实施、数据收集汇总、质量控制等,并负责辖区内镇、村两级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

2.村卫生室。负责居民健康管理及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少于总量的40%。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促进项目的`组织、部署、实施,并健全项目技术指导组织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适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全县项目实施的组织化程度和执行力;同时,明确局职能科室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强化项目分工协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严格标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周密实施,保证质效。各镇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巩固拓展“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率先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服务家庭,做到公共卫生服务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个项目不漏,提高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指标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镇区卫生院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战场,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挑选能力强、业务精、素质好的人员实施项目工作,项目人员定岗定职,定岗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变动岗位。要切实强化项目培训,县项目办要通过不定期召开推进会、现场观摩会、举办综合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根据项目分工开展条线专题培训;镇区卫生院要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并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通过多层次培训,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村项目服务人员参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的目标,使服务人员真正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流程和方法,提高项目实施能力,夯实项目工作基础。

(三)强化措施落实。健全县基本公共卫生例会制度、县专业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指导员制度、镇区卫生院院长基本公共卫生巡查制度,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镇区、村分级管理分级实施体系;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击月、质量提升月、考核评比月,提升项目实施内涵,挤水份、讲实效,将项目做真、做实。

(四)强化宣传公示。各项目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报刊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真正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参与,不断提升群众的健康生活质量,让全县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做到“六公开”,即在镇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等范围内公开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服务时间、考核结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便居民开展健康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督导每年4次,综合考核每年2次(7月份、12月份);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项目分工开展条线督查至少每季度1次;镇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督导考核每月1次,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同时,依据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和补助参考标准,按照项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将考核结果与项目补助经费、主要领导年度绩效相挂钩,并作为项目实施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六)强化信息报告。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认真收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真实填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表,严格审核,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报告真实、及时、准确。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作为日常考核项目,考核结果计入年终总成绩。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加强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使城市、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明确健康教育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活动方案落实卫生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规范》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问题。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问题。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播放健康教育资料。

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印刷资料种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分别不少于12种、8种;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不少于6种、3种。

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播放种类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播放种类不少于4种。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咨询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举办讲座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将健康教育列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2.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为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对象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和基本设备使用、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2.城市社区和农村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组织实施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2.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相关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支付。

五、督导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各级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省、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补助发放依据,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调动人员积极性为原则,对补助经费可进行适当调整和浮动。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城乡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4.居民满意度。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转发国家卫计委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的通知》、市卫生局《市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引导重点管理人群增强自我管理意识,提升自我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延伸管理触角,健全组织体系,增强重点人群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意识,扎实推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构筑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统筹建设相一致、与人民群众健康相适应的.基层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卫生事业的“北抬头”。

二、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为县级(卫生局),二级网格为镇级(卫生院),三级网格为村级(卫生室),四级网格为组级(自然组)。在第四级网格内选聘有知识、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或离岗的老村医担任网格长,作为县级医院、镇区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及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二)明确网格长职责

1、健康信息员。及时向网格成员传达卫生政策和信息,定期报送网格成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活动信息记录,协助村卫生室采集居民健康档案有关信息。

2、健康宣讲员。对网格成员进行健康防病知识培训指导,协助村卫生室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板块,通过村级广播向居民宣讲健康知识,协助乡村医生入户宣讲健康知识。

3、健康督导员。督促网格内成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督促慢性病人按时服药,协助健康管理团队开展巡诊和随访工作。

4、健康帮办员。帮助网格内成员联系县级专家和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帮助重点人群查阅个人健康档案,帮助网格成员购买药品。

(三)落实活动场所和时间

在每一网格内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用房,配备桌椅、黑(白)板、挂图、体重秤、血压计等基本设施,作为网格内健康重点管理人群的活动地点。原则上每月活动一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0日前)。县卫生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镇区卫生院要通过“三位一体”和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团队、乡村医生要通过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画廊橱窗、媒体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健康自我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向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发放“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成员邀请信”,同时有意识地选聘网格长。竞聘人员较多的地方,可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聘网格长。

(二)组织培训(20xx年12月20日前)。镇区卫生院负责对网格长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老年人自我保健、养生康复、慢性病自我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自我管理活动形式等,明确网格长职责和责任,指导网格长制订网格活动计划。

(三)活动启动(20xx年12月21日起)。自我管理活动由网格长召集,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要有计划、签到、书面记录、照片或影像资料等。县级专家、镇区健康管理团队、乡村医生要定期参加网格活动,协助网格长做好课前动员、授课支持、课间鼓励及课后总结等工作,每次活动有记录。

(四)阶段评估(20xx年3月下旬)。对活动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排查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形成阶段性报告。

(五)巩固推广(20xx年4月起)。总结交流并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局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结合“三位一体”、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和计划,全力做好试点工作。

(二)落实责任。局公卫科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查指导等;县疾控中心负责具体业务指导,针对不同人群做好技术培训、活动指导和质控评估等;镇区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具体操作;镇区健康管理团队要不定期参加网格活动,为网格成员答疑解惑;网格长具体承担“四员”职责。

(三)强化投入。镇区卫生院要将健康网格化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活动场所建设,添置必要的设施,设立明显的标志牌,保证活动场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要配齐网格活动相关的资料、用品,为网格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四)严格督查。年终,对各网格开展活动进行评比,优秀网格长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网格长适当安排活动经费,活动经费额度由卫生院自行确定,可按月或季度发放,也可年终一次性发放,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费用中列支。

(五)注重总结。各单位在开展、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时,要及时填写“三位一体”工作手册;小组每次活动要有相应的活动记录;县统一印制《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长工作手册》,各网格要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要及时收集,确保台帐资料完整齐全。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篇5

各旗县区卫计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市社管中心,委相关各科室: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区等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45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按照“十个一”要求,全面做好宣传活动。

(一)制作一张地图。各旗县区卫计局制作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有条件的地区可制作电子地图,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栏或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应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2大类45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情况等。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主动与辖区街道、社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在居民小区和单元楼宇公共告示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联系卡。

(四)张贴一个温馨提示卡。在入户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服务时,如未见到服务对象,应在其家门上贴一张粉色的温馨提示卡,提示居民何种方式、何时、何地应接受免费的服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二次温馨提示应换橙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三次温馨提示应换红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温馨提示应换不同颜色的温馨提示卡,以提高警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动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举办一次签约仪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筹划举办一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仪式,并现场对有需求的、行动不便老年家庭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契约。

(六)更换一期宣传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针对宣传活动内容,更换一期宣传板。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板(栏)。增强宣传板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在每期的宣传板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具体宣传内容及形式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设计提供。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在人群集中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在门前悬拉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八)举办一场项目大讲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开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卫计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九)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在旗县区、街道(苏木乡镇)范围内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

(十)建立一个沟通平台。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机构微博、微信等,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与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发手机APP软件,为居民提供服务机构定位查询、随访预约、体检结果查询、门诊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组织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集中宣传活动每年由市社管中心和各旗县区自行组织,市卫生计生委不再另发方案。20xx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如下:

(一)动员部署(20xx年8—9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结合市卫生计生委要求研究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下发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活动启动会议,组织宣传内容知识培训,制作有关宣传资料等。

(二)组织实施(20xx年9—10月)。各旗县区卫计局组织辖区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联系重点人群驻地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安排,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社管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

(三)总结交流(20xx年10—12月)。各地、各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先进工作经验和有效成果,按照要求报送市卫生计生委,适时推广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本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组织制定当地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当地的宣传活动。各地可在本方案要求的“十个一”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文化、风俗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使宣传活动既富有特色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配合,搞好互助协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本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协调推动政府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做好服务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商户等机构或单位的宣传,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关键内容,抓好重点宣传。各旗县区卫计局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要突出宣传重点,利用春节、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健康主题日、农民工返乡、学生健康查体等特殊节日和契机,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学生以及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通过日常工作安排、服务重点人群、抓好重点环节、组织公益行动等不同形式,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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