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消防检测方案(精选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检测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消安〔20xx〕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坚持师生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集会场所等。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校讯通、教师例会、学生集会、主题班会、班团队会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各学校要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逐级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安科,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及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部署开展“五个一”(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各学校都要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核查、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充实数量、做好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充足、使用正常。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保证人员数量和质量,开展经常性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
(四)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学校人员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xx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全程巡查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检测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xxxxxx)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xx〕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消防检测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xx〕5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xx年5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部
署,坚持行业直管、归口负责,坚持公安主抓、消防主责,坚持全民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点不发生较大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二)易燃易爆单位。主要包括: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点);氧气站(厂)、乙炔站(厂);炼油厂、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
(三)文物古建筑。主要包括: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6个市(县)文物保护单位
等文物古建筑,以及2个博物馆、纪念馆。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包括:县政府安委会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明确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摸清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掌握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五)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欠账”情况;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欠账”情况。
(六)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安监、商务、文广、教体、住建、民政、卫计等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县政府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县产业
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部门职责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5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期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定期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共同整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xx〕80号)要求,5月底前,各行业系统要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教体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
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计部门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信部门牵头开展对工矿企业的检查;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商场、市场的检查;文广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和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要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每个行业系统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制定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要于5月31日前报至县消防大队。
3、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养老院、小学校、小幼儿园、小餐饮场所、小加油加气站、
小液化气换气点)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和公安民警逐一进行分包,督促指导开展消防检查。
(二)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各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要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不少于6人的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并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7月底前,组织
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各社会单位要组织单位员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从严从重处罚;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损坏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要充分运用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取缔等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惩治。
(三)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1、科学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派出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xx),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筛选,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
2、实施集中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逐一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乡(镇)政府难以解决的,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对政府挂牌重大隐患,要在单位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6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要开展对所属辖区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整体规划。
2、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住建、水利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
月份,要开展对市政消火栓应建、已建和管理情况的全面普查,建立市政消火栓台账,做到“一栓一档”。
(五)严格检查验收和督导检查
县政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xx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7月份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于5月31日前报县消防大队,每月2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8日前报整体工作总结。
消防检测方案 篇4
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滨海园区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园内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预防工作,杜绝粗放式管理,对电焊领域、动明火的事故领域加强安全监管。根据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园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为滨海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督促园区内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增强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滨海园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时间安排
5月15日至6月底,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要求滨海园区内所有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检查情况由有关单位和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二)检查督导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建设局质监安监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底)。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根据消防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巩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活动方案》要求,检查落实各在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责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实施情况,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方案:
①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②编制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火险或重大火险危险源辨识。
③施工现场设有消防总平面图,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④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留有相关记录。
⑤电焊、气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2、消防设施、通道:
①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相应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②在建工程作业场所设置消防通道、临时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并保持畅通。
3、生活、办公区防火:
①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②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
③生活、办公区域不得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电焊、气焊(割)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持证件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参建单位以事故为鉴,深刻吸取相关违章动火引起爆炸、火灾的事故教训,牢固树立“没有安全、一切归零”的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把牢安全底线,举一反三,制定并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相关规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原则、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重视把握整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时间向园区建设局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强化检查,加大执法。加大检查的频次,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移送消防部门。与消防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企业和项目要从严查处,对出现的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保证消防安全实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强打击力度,并严厉查处,对发生类似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并记不良记录。
(四)积极收集,及时反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信息收集,信息收集后,及时汇总、分析、审核,各类信息在传递时填写规范的表格,使各项内容清晰明确。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保证信息的第一时效性,通过园区网站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反映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成效。
消防检测方案 篇5
在“119消防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做好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11月6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人员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为学生上一堂消防主题教育课。教育内容为消防安全常识、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结合学校实际,各学校要与辖区消防部门主动联系,邀请消防专业人士授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开展一次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讲座、知识竞赛、消防文艺节目、征文与漫画比赛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以“消防疏散、化险为安”为主题的疏散演练活动,并邀请消防官兵到校指导开展疏散演练等多项活动。
(五)观看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在宁波安全教育平台组织3至9年级学生观看相关教育视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校(园)要把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辖区消防部门沟通,提早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广泛关注。
(二)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活动的效果。各学校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根据活动情况,及时组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持续推进。活动结束后,各校(园)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对于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观看视频情况,教育局将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中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望各校认真布置落实。
